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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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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於2019年8月29日印發的通知。
中文名
關於進一步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發文時間
2019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
國管辦發〔2019〕31號
關於進一步推動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
國管辦發〔2019〕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廣東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辦公廳(室):
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培養垃圾分類的好習慣,為改善生活環境做努力,為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做貢獻。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進全國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發揮公共機構率先示範作用,現就進一步推進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指導督促,制訂實施方案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垃圾分類工作作為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舉措,作為建設節約型公共機構的重要內容,對黨政機關辦公區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收集處置情況開展1次專題調研,總結工作成效,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各地區要指導地級及以上城市編制健全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特別是督促46個重點城市加快完善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進一步部署;在11月30日前將本地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展情況(包括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情況、黨政機關生活垃圾分類調研內容)和46個重點城市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報送國管局節能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二、開展對標行動,落實工作措施
為指導公共機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國管局編制了《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價參考標準》(以下簡稱《評價參考標準》)。各地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評分細則,明確達標要求,組織本地區公共機構通過自我評價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結合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對本地區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監督檢查,不斷提高工作成效。各部門要根據《評價參考標準》,開展經常性對照檢查,推動工作落實,發揮表率作用。
三、加強總結交流,開展宣傳推介
各地區、各部門要選樹一批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成效突出的典型公共機構,組織學習交流;加大宣傳力度,經常性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尤其要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增強社會影響力;積極推薦幹部職工關注“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助手”微信公眾號,學習垃圾分類知識,參與交流互動活動。為便於工作聯繫,請各地區明確1名負責垃圾分類工作的聯絡員,在通知印發7日內加入“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交流”微信羣。
附件:
1.“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交流”微信羣二維碼
2.“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助手”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3. 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評價參考標準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2019年8月29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