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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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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是教育部科技部於發佈的關於“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文件。
中文名
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
發文機構
教育部科技部
發文時間
2003年7月1日
發文字號
教高〔2003〕2號

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文件發佈

2003年7月1日,教育部、科技部發出《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 [1] 

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文件全文

教育部、科技部關於批准有關高等學校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的通知
教高〔2003〕2號
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壯大科研開發團隊的要求,使我國集成電路技術與產業的發展得到高水平人才支撐和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實現專利、標準和人才三大科技戰略目標,教育部、科技部決定在部分集成電路教學與科研有相對優勢的高等學校設立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經過學校申報、專家評審,現批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東南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建設“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為做好基地建設工作,現將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 基地建設是新時期高等教育適應經濟結構戰略調整,實現專利、標準和人才三大科技戰略的重大改革與建設項目。
集成電路產業是關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國家安全的戰略性產業,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中明確提出要通過政策引導,鼓勵資金、人才等資源投向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力爭到2010年使我國成為世界集成電路產業的主要開發和製造基地。集成電路科研開發水平的提高和產業發展的關鍵是人才,有關高等學校要以振興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為己任,加強對國外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態勢和人才培養工作的研究,以提高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國際競爭力為出發點,明確目標、精心規劃、精心組織、務求實效,把基地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對國家集成電路科研開發和產業發展起關鍵作用的,能規模培養高水平實用化集成電路人才的專業教學單位,並通過示範、輻射作用帶動我國集成電路人才培養的跨越發展。
二、基地要大力推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科研開發能力。基地要以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高素質人才為目標,要把保證和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作為基地建設的核心,建立健全教學質量保障體系;要積極爭取參與國家科技計劃的工作,提高師生的科研開發能力,通過實踐提高所培養人才的水平;要積極聘請國內外高水平教授和專家授課,建設學術造詣高、教學和集成電路開發設計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要探索創新的人才培養模式,結合本校優勢以及本地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實際需要,辦出自身的特色和水平;要加快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的改革,使用國際上最新的優秀原版教材,開展雙語授課工作;要加強教學、實驗和科研條件的建設和實驗體系的改革,用現代教育技術改革教學手段和教學方法,力爭使基地人才培養質量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三、基地要以改革促發展、以科研上水平,大力推進辦學機制改革。基地要積極開展境內外合作辦學,多途徑探索合作辦學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推動產學研結合的辦學模式,多途徑籌集經費,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為基地提供一流的教學與實驗設備;要加強同國家集成電路設計產業化基地、國外高水平大學、跨國公司的合作,建立條件優越的實習基地,提高教師的科研開發水平,加強對學生工程實踐能力的培養,在科研開發和人才培養兩個方面,努力把基地辦成國際上的一流水平。
四、基地主要培養集成電路設計和工藝技術方面的工程碩士,招生對象為相關專業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相關領域的本科以上從業人員;基地可以開展集成電路方向的第二學士學位辦學;招生規模和方式由所在學校自主確定,國家不安排招生計劃數。有關收費標準可參照示範性軟件學院模式執行。
有關高等學校要根據本通知的精神,儘快組織基地的建設和實施工作,為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