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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綜對
鎖定
錯綜對概況
如中唐詩人李羣玉《杜丞相筵中贈美人》首聯:“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雲。”“六幅”對“一段”,“湘江”對“巫山”,但位置不同,屬典型的錯綜對。
錯綜對基本特點
錯綜對常見在首聯和尾聯,但頷聯和頸聯中也能見到。如王維的五律《輞川閒居贈裴秀才迪》中的頷聯:“倚杖柴門外,臨風聽暮蟬。”出句後三字是“柴門外”,對句後三字是“聽暮蟬”,“柴門”和“暮蟬”,都是前一字修飾後一字,可以相對,但從詞組位置來看錯開的,故屬錯綜對。
使用錯綜對主要是為了適應平仄而顛倒詞序。有時也並非為了平仄,是為了文理上的通順等原因。
錯綜對詞語釋義
另外,兩句完整的詩句中的上、下句分別對仗,這種對仗形式也叫錯綜對。
如《離騷》:“固時俗之工巧兮,偭規矩而改錯。背繩墨以追曲兮,競周容以為度。”其中的“固時俗之工巧”與“背繩墨以追曲”形成對仗,“偭規矩而改錯”與“競周容以為度”對仗。
錯綜對作品舉例
這一聯出句的主語“倚杖”與對句的主語“臨風”,都是以動詞修飾名詞,對得還工穩。但後面三字,出句是“柴門外”,對句是“聽暮蟬”,如只看“柴門”和“暮蟬”,都是前一字修飾後一字,可以相對。
但從詞組位置的安排來看是不能相對的。因為“柴門外”是以方位詞“外”作“柴門”的修飾語而置於後面;“聽暮蟬”卻是以動詞“聽”來修飾賓語“暮蟬”。如要相對,必須把“柴門”放在“外”字後面,或是把“暮蟬”移在“聽”字前面方能成對。但是不論移動上句的“柴門”還是下句的“暮蟬”,不但都不合平仄和韻腳在格律上的要求,而且也不合語法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利用交錯對的形式把應對的詞語錯開來補救,就解決了這個問題,讀起來也很自然。
從這一聯上下句詞組的性質來看,上聯的“眾水”應與下聯的“一門”相對,“涪萬”應與“瞿塘”相對;但如果把“一門”與“瞿塘”的位置互易,變成“一門爭瞿塘”,意義就含混不清了,所以只能照現在這樣安排。當然,這兩句詩是此詩的起首一聯,並不要求使用對仗,這裏只是把它作為例子,來説明交錯對的使用情況。
交錯對一般都是在詞語對仗安排與格律發生矛盾的時候,才採用這種形式以作補救的。
錯綜對相關概念
錯綜對對仗
對仗有如公府儀仗,兩兩相對。對仗與漢魏時代的駢偶文句密切相關,可以説是由駢偶發展而成的,對仗本身應該也是一種駢偶。
格律詩對仗的具體內容,首先是上下兩句平仄必須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對的句子句型應該相同,句法結構要一致,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述補結構對述補結構等。有的對仗的句式結構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對。
再次,要求詞語所屬的詞類詞性相一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詞語的詞彙意義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詞它們所屬的詞義範圍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宮室、服飾、器物、動物、植物、人體、行為、動作等同一意義範圍內的詞方可為對。對仗的運用有寬有嚴,因而出現各種不同類型,有工對、鄰對、寬對、借對、流水對、扇面對等。在內容上則有言對、事對、正對、反對等名目。
錯綜對工對
近體詩中用得很工整的對仗,稱為工對。要做到對仗工整,一般必須用同一門類的詞語為對,如名詞中天文、地理、時令、器物、服飾等同一意義範疇的詞。
如杜甫《絕句》: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本詩的對仗相當工整。詩中的“兩個”對“一行”,數量結構對數量結構。“黃鸝”對“白鷺”,禽類名詞相對;“翠”對“青”,顏色名詞相對。“千”對“萬”,數詞相對。都是同類詞為對,非常工整。
錯綜對寬對
近體詩對仗中的一種。它與工對是相對的概念。寬對是一種不很工整的對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詞的詞性相同,即可構成對仗。這樣的對仗,一般稱之為“寬對”。
寬對要比鄰對的要求再寬一些。如一般以名詞對名詞、以形容詞對形容詞便可以。如黃魯直《答龍門秀才見寄》詩第二聯“明月清風非俗物,輕裘肥馬謝兒曹”便是寬對。
錯綜對鄰對
近體詩對仗中的一種。用詞義的門類比較接近的詞為對,便稱為"鄰對"。所謂詞義門類相近,如天文與時令、地理與宮室、器物與衣飾、植物與動物、方位對數量等的關係。用這些意義接近的詞為對,就是鄰對。
錯綜對自對
自對也叫當句對,對仗的一種,一句之中某些詞語自成對偶,叫作自對。 如洪邁《容齋隨筆》中引李義山詩:“密邇平陽接上蘭,秦樓鴛瓦漢宮盤。池光不定花光亂,日氣初涵露氣幹。但覺遊蜂繞舞蝶,豈知孤鳳接離鸞,三星自轉三山遠,紫府程遙碧落寬。”
詩中多各相為對,如第二句的秦樓對漢宮,瓦對盤;第五句的遊蜂對舞蝶;第六句的孤鳳對離鸞等等。
錯綜對借對
近體詩的一種對仗方式,或稱為假對。它通過借義或借音等手段來達到對仗工整的目的。借對有兩種借法。 1、借義是利用詞的多義性,通過一個詞的某一種意義與相應的詞構成對仗。
如杜甫《曲江》詩:“借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尋常”一詞具有多種含義,一為“平常”,一是“八尺為尋,倍尋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詞,後者是數量詞,這裏用尋常來對數詞“七十”,用的是它本來具有的數量方面的含義,而詩中用的卻是它副詞方面的意義。這就是“借義對”。
2、借音是利用字詞之間的同音關係,以甲詞(字)來表示乙詞(字)。例如對句用了甲字,對句本來應當使用與甲字意義相類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義上又不合適。於是就選用一個與甲字同音而又字義相關的丙字來結成對仗。
俞弁《逸老堂詩話》説:“洪覺範《天廚禁臠》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殘春紅藥在,終日子規啼,以紅對子(諧紫),如住山今十載,明日又遷居,以十對遷(諧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時之興,唐人多此格,何以穿鑿為哉。”文中所舉就是“借音對”。
錯綜對合掌對
合掌對,是格律詩對仗的一種毛病。一首詩中,出句與對句所用的詞基本同義或完全同義,上下句意思相重複,好像兩隻手掌合在一起,故稱這樣的對仗為“合掌”。
合掌是對仗時所應當避免的。劉勰在《文心雕龍》中稱這種對仗為“正對”,是一種拙劣的對仗。他在文中言明:“故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如宋之問《初到黃梅》詩:“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紀昀《瀛奎律髓刊誤》評論説:“途中、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