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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仗
鎖定
對仗,指律詩、駢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對偶的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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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時詩歌格律的表現之一。詩詞中要求嚴格的對偶,稱為對仗。對仗主要包括詞語的互為對仗和句式的互為對仗兩個方面。對仗多用於駢文。
- 中文名
- 對仗
- 外文名
- Antithesis
- 拼 音
- duì zhàng
- 注 音
- ㄉㄨㄟˋ ㄓㄤˋ
- 出 處
- 《舊唐書·蕭至忠傳》
對仗基本資料
詞目:對仗
對仗基本解釋
1. [antithesis;match both sound and sense in two poetic lines]∶[律詩、駢文等] 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義的虛實做成對偶的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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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仗引證解釋
1. 謂當廷奏事。古時皇帝坐朝聽政,必設儀仗,百官當廷言事,無所隱秘,故稱。《舊唐書·蕭至忠傳》:“舊制,大臣有被御史對仗劾彈者,即俯僂趨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唐會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對仗公言,比日以來,多仗下獨奏。宜申明舊制,告語令知,如緣曹司細務及有秘密不可對仗奏者,聽仗下奏。”
3. 指舊體詩文的詞句相對偶。 清 沈德潛 《説詩晬語》卷下:“對仗固須工整,而亦有一聯中本句自為對偶者。”蔡元培《國文之將來》:“舊式的五七言律詩與駢文,音調鏗鏘,合乎調適的原則;對仗工整,合乎均齊的原則,在美術上不能説毫無價值。”王力《龍蟲並雕齋文集·語言與文字》:“對仗,就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數量詞對數量詞,虛詞對虛詞。”
4. 交戰。《太平天囯資料·林鳳祥李開芳吉文元朱錫琨北伐回稟》:“有妖數千在歸德城邊東門,分作三路,忽然而來對仗。” 蔡東藩《清史通俗演義》第四二回:“巧值王囊仙韋七綹須 ,至南籠與清軍對仗,兩路夾攻,把勒保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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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仗對仗要求
格律詩對仗的具體內容,首先是上下兩句平仄必須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對的句子句型應該相同,句法結構要一致,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述補結構對述補結構等。有的對仗的句式結構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對。再次,要求詞語所屬的詞類(詞性)相一致,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詞語的"詞彙意義"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詞,它們所屬的詞義範圍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宮室、服飾、器物、動物、植物、人體、行為、動作等同一意義範圍內的詞方可為對。對仗的運用有寬有嚴,因而出現各種不同類型,有工對、鄰對、寬對、借對、流水對、扇面對等。在內容上則有言對、事對、正對、反對等名目。
對仗寬對
寬對要比鄰對的要求再寬一些。如一般以名詞對名詞、以形容詞對形容詞便可以。如黃魯直《答龍門秀才見寄》詩第二聯“明月清風非俗物,輕裘肥馬謝兒曹”便是寬對。
對仗鄰對
對仗自對
自對也叫當句對,對仗的一種,一句之中某些詞語自成對偶,叫作自對。
詩中多各相為對,如第二句的秦樓對漢宮,瓦對盤;第五句的遊蜂對舞蝶;第六句的孤鳳對離鸞等等。
對仗借對
近體詩的一種對仗方式,或稱為假對。它通過借義或借音等手段來達到對仗工整的目的。借對有兩種借法。
1、借義是利用詞的多義性,通過一個詞的某一種意義與相應的詞構成對仗。如杜甫《曲江》詩:“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尋常”一詞具有多種含義,一為“平常”,一是“八尺為尋,倍尋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詞,後者是數量詞,這裏用尋常來對數詞“七十”,用的是它本來具有的數量方面的含義,而詩中用的卻是它副詞方面的意義。這就是“借義對”。
2、借音是利用字詞之間的同音關係,以甲詞(字)來表示乙詞(字)。例如對句用了甲字,對句本來應當使用與甲字意義相類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義上又不合適。於是就選用一個與甲字同音而又字義相關的丙字來結成對仗。俞弁《逸老堂詩話》説:“洪覺範《天廚禁臠》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殘春紅藥在,終日子規啼’,以紅對子(諧紫);如‘住山今十載,明日又遷居’,以十對遷(諧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時之興,唐人多此格,何以穿鑿為哉。”文中所舉就是“借音對”。
對仗錯綜對
古代韻文對仗的一種方式,它不拘字詞的位置,相對的詞語處於錯綜交叉的情況。
對仗流水對
如杜甫《聞官司軍收河南河北》詩的兩句:“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它們有前後相承接的關係,必須是從四川的巴峽到達巫峽,然後才能再從襄陽到達洛陽,先後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語句的關係上,是下句承接上句,兩者構成一個順承複句,而這兩句使用的詞語,卻構成對仗。這種對仗有如流水,從上游流到下游,故稱之為"流水對"。
對仗合掌對
合掌是對仗時所應當避免的。劉勰在《文心雕龍》中稱這種對仗為“正對”,是一種拙劣的對仗。他在文中言明:“故麗辭之體,凡有四對。言對為易,事對為難;反對為優,正對為劣。”如宋之問《初到黃梅》詩:“馬上逢寒食,途中屬暮春”。紀昀《瀛奎律髓刊誤》評論説:“途中、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詞語對仗的要求是:詞義必須同屬一類,如以山川對山川,以草木對草木等;詞性必須基本相同,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等;平仄必須相對,即以平對仄或以仄對平;結構必須對稱,即以單純詞對單純詞,以合成詞對合成詞;另外,要避免同字相對。
對仗可使詩詞在形式上和意義上顯得整齊勻稱,給人以美感,是漢語所特有的藝術手段。
格律詩對仗規則:
(1)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立的;
(2)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複。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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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料 .漢典[引用日期2014-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