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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財政局

鎖定
錦州市財政局,根據《中共遼寧省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錦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秘發〔2018〕220號),錦州市財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現任錦州市財政局局長:張強 [2-3] 
中文名
錦州市財政局
外文名
Jinzhou Finance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張強(局長) [2-3] 

錦州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錦州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擬訂市財税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縣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承擔國家和省、市相關區域性發展戰略相關財政工作。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我市經濟社會中的財税重大問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統籌管理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編制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
(四)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縣、鄉財政管理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權限內有關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監督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錦州市財政局 錦州市財政局
(七)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八)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專項資金,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財政工作,編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經濟發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負責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全市及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參與涉外債務談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市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等。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四)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五)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將政府收支預算、部門和單位預算、政策和項目全面納入績效管理,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十六)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錦州市財政局職責分工

1、關於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與省財政廳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採購監管等工作,落實中央財政、省和市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協調PPP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PPP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並適時發佈和組織推介,對各縣(市)區政府PPP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等。
2、關於市直公務用車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市機關事務管理機構負責制定市本級其他公務用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其他公務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負責公務用車和行政執法用車管理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
3、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市機關事務管理機構按規定負責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及資產處置工作,接受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並按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1] 

錦州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辦、檔案、信息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信訪、門户網站建設、輿情應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承擔財務、後勤、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及機關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綜合科。參與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參與實施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擬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監督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監督管理住房資金和住房公積金,承擔相應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應財政政策,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三)政策研究科。研究擬訂現代財政制度建設的規劃和方案,參與擬訂重大財政政策並彙總有關落實情況,負責組織或參與經濟社會、財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前瞻性課題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財經領域的重要信息、動態,提出相應工作建議,組織開展全市財政系統調研相關工作。
(四)税政法規科。擬訂權限內有關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運用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調控經濟、社會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議,監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落實情況,承擔上級財政部門要求市級承擔的關税相關業務並提出關税政策和税則方案調整建議,承擔政府性基金預算相關財政工作,開展税源調查分析,按權限審批非税收入項目並組織市本級非税收入徵管。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依法行政和開展普法教育,監督全市財政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行政賠償工作。
(五)預算科。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相關財政政策建議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編制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彙總全市年度地方財政預算,加強預算收支的預測,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下轉移支付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市、縣、鄉財政管理工作,牽頭推進財税體制改革,組織推進政府預算體系建設、預算信息公開,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管理,統籌管理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負責綜合性審計相關工作,承擔新一輪遼寧全面振興、縣域經濟、創新示範區等相關財政工作。
(六)國庫科。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分析預測及動態監控,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進行總預算會計核算,編制市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彙總全市財政決算和部門決算,起草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組織實施財政決算報告及報表公開,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的編制管理,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承擔國庫資金調度和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專户,負責預算單位銀行賬户開立管理工作,參與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和組織還款。
(七)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擬訂政府採購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市本級政府採購預算草案,處理政府採購投訴及行政複議,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和供應商庫的管理工作,承擔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議》談判市級應對工作,承擔集中採購機構監督考核和採購代理機構管理工作。
(八)資產管理科。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市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政策,承擔市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產權登記等,負責市本級資產配置,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財政工作,擬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承擔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九)行政科。承擔行政、黨派、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黨政機關公務活動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經費管理的綜合性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政法科。承擔政法委、公安、司法、安全、人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政法以及國防領域地方財政事權的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一)科教和文化科。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旅遊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旅遊及體彩公益金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二)經濟建設科。承擔發改、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應急管理、供銷合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研究落實國家重大糧食流通財政補貼政策,研究提出糧食風險基金支出政策,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國土、環保、住建、保障性住房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土地綜合整治、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國土測繪、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城鄉規劃管理、自然資源調查和管理、生態保護、污染治理、棚户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相關財政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四)農業農村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林業草原、扶貧、現代農業生產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現代農業、水利、林業、草原、農田建設和管理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鄉村振興、突破遼西北等相關財政工作,承擔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和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五)社會保障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和紅十字事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全市養老和醫療等社會保險、就業、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衞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殘疾人事業及福彩公益金等專項補助資金支出,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醫療衞生健康等政策體系的建立,研究建立可持續的養老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體系,承擔全市及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和預決算相關財政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六)債務管理科。擬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政府債務舉借規劃,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風險防控、監督管理,承擔控制新增一般債務和地方專項債券發行指標任務,按規定開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管理相關工作。
(十七)金融管理科。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承擔金融方面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財政相關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市屬國有金融企業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財務管理、全口徑報告等相關管理工作,並指導各縣(市)區財政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市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使用監管,負責對接國家有關基金,指導監督市級相關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監管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國有資產。
(十八)績效管理科。擬訂預算財政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共性績效指標框架,組織構建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市本級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審核、批覆以及運行監控、實施評價、考核,指導縣(市)區財政部門全面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評價結果應用。
(十九)財政監督科。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執行國家、省和市重大財税政策情況,反映財政、財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建立全市財政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組織開展財政內部控制建設,指導縣(市)區開展財政內部控制工作。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內部相關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
(二十)會計科。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全市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管理會計標準、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組織開展會計人員教育培訓。
(二十一)機關黨組織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的黨羣工作。指導市會計師事務所行業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組織、宣傳、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組織辦公室與組織人事科合署辦公。 [1] 

錦州市財政局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錦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錦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5日起施行。 [1] 

錦州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錦州市財政局局長: [2-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