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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

鎖定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是重慶市合川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是將區環境保護局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區水務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區農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實行以市生態環境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不再保留區環境保護局。 [1] 
中文名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
隸    屬
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政府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貫徹執行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根據職責和授權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規劃,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機制;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牽頭指導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減排目標的落實。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組織確定水、大氣等納污能力,完成污染物減排任務,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並會同有關單位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水、大氣、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化學品、光、惡臭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並監督執法;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電磁輻射、核技術運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開展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規定審批或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負責實施環境監測制度、規範,負責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生態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監測,組織開展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應對氣候變化及温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我區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銜接中央、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協調區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鎮街、區級有關部門、相關單位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
(十二)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具體執法工作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街、各園區管委會開展各自轄區內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學技術研究和新工藝、新技術工程示範;參與指導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有關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十五)承擔合川區生態環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2]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建組織人事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訂局機關內部制度並監督檢查;組織督辦領導批示及區生態環境局有關決定、會議精神等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文秘、機要、檔案、保密、值班、統戰、精神文明、計生、工青婦、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幹部選拔、任用、交流和監督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生態環境人才引進、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擬訂並監督執行財務管理、項目資金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內部審計等制度;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工作;承擔財政、審計機關的檢查或審計工作;負責編輯、報送環保政務信息。
(二)督察考核科。負責組織起草生態環境綜合性規劃,協調、指導生態環境專項規劃,指導鎮街開展環境保護規劃編制並負責備案工作;牽頭協調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分解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牽頭協調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經濟和科技體制改革、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行動計劃、“碧水、藍天、綠地、田園、寧靜”五大環保行動等綜合性工作;牽頭對接中央、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及有關單位開展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性督查和專項督查工作,根據授權對有關部門、鎮街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牽頭生態環境保護約談工作;牽頭生態環境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項目庫有關工作;落實環保科技標準等工作,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發展規劃等,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重特大突發環境染污事故應急監測、温室氣體監測,評估生態環境質量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區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法規科(掛應急辦牌子)。負責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有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開展有關生態環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承擔區生態環境局的行政行為有關的行政複議、訴訟案件及國家賠償法律事務,草擬、審核區生態環境局承辦的法律文書;牽頭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的實施辦理;負責局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組織開展本區環保行政執法培訓工作;指導、監督本區環境系統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工作;牽頭推進環境保護領域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負責司法對接,推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統籌協調生態環境有關信訪工作;承辦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後方協調和重大信息報送工作。
(四)水環境保護科(掛自然生態科牌子)。負責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水污染防治、水功能區劃、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有關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流域、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負責流域水環境保護;牽頭劃分和調整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指導鎮街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重大工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負責編制並監督管理水功能區劃;承擔本區內國控、市控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工作;承擔入河排污口的設置管理工作;承擔污水處理廠水質核定工作;統籌協調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落實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對水污染物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提出審查意見;負責對涉及水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淘汰落後產能、企業“關停並轉遷”等事項提出建議;承擔生態示範創建、生態紅線監管等工作;牽頭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監督,協調本區自然保護地設立、變更、調整、撤銷等工作;參與重大生態環境污染和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監督指導資源開發利用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五)大氣環境保護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氣、噪聲、光污染防治政策、規劃、標準、規範。牽頭本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監督指導全區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與周邊區縣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組織擬訂本區大氣環境功能區劃,承擔本區大氣環境功能達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區大氣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和階段性實施方案,以及城區大氣環境質量達標和改善計劃;組織劃定本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對污染企業的“關停並轉遷”提出建議;組織落實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減排目標任務;擬訂大氣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方案和減排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監督實施聲環境功能區劃,監督、指導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管理工作;負責擬(修)訂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合川區藍天行動辦公室工作。
(六)土壤環境保護科(掛固廢和危化品管理科牌子)。組織擬訂土壤污染防治規劃、計劃、階段性實施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農村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有機食品發展工作,統一監督全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土壤防治工作,監督指導建設用地場地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工作,承擔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指導工作,對涉及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方面的淘汰落後產能、企業“關停並轉遷”等事項提出建議;負責落實重金屬總量控制和減排目標,對涉及重金屬、固體廢物的排污許可、排污權交易提出審查意見。
(七)行政審批項目管理科(掛總量與排放管理科牌子)。承接國務院、市政府職能轉變下放的需要區級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承接的行政許可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負責管理轄區內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按管理權限審批轄區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排污許可審批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登記備案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牽頭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工作;牽頭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落實污染物減排任務,承擔總量減排的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確定水、大氣納污能力及土壤環境承載力;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形勢分析;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負責全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排污權交易工作;牽頭負責全區工業企業、工業園區生態環境管理的綜合性工作,會同相關科室(單位)對淘汰落後產能、企業“關停並轉遷”等事項提出建議;負責本區核安全、輻射安全及放射性廢物處理的監督管理。 [2]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直屬單位

(一)重慶市合川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
貫徹執行國家、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重大環境安全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執法檢查;負責人民羣眾的來信、來訪、電話投訴等環境信訪工作,負責按照要求開展環保信訪系統的管理和回覆,積極妥善處置羣眾環境信訪事件;負責對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危險廢物等實施日常巡查管理與執法;負責建設項目執法檢查,並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實施查處;負責轄區內放輻射管理相關工作,承辦核與輻射環境污染投訴處理及核與輻射環境違法案件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環境執法後督察,負責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按日計罰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環境應急工作,對轄區內環境污染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牽頭組織實施市行政執法總隊牽頭的各類專項行動;負責全區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的建設和日常管理;承擔合川區寧靜行動辦公室工作任務,負責噪聲功能區劃定(調整);負責噪聲達標區、安靜居住小區創建工作;指導鎮街(園區)對污染源、生態破壞等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單位業務有關的黨風廉政、環境安全、信訪、政務公開、保密和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監測站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監測制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擬訂本區環境監測計劃、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環境質量調查評估和預測預警工作;按照國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開展轄區內環境質量監測,及時編制環境質量報告,為環境管理決策服務;按照國家污染源監測技術規範對轄區內重點污染源開展監測,及時編制重點污染源報告,為執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與措施提供依據;承擔轄區內污染事故調查和污染糾紛仲裁監測;對轄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測,建立污染源監督監測數據檔案,為環境管理執法和環境管理提供監測依據;負責組織環境監測人員持證上崗考核,擬訂環境監測能力建設計劃,並批准後實施;指導社會監測機構業務水平;牽頭組織管理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有關工作,牽頭建設管理企業自行監測數據發佈平台及調度系統;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報告制度,組織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環境狀況公報,組織發佈環境監測及時信息和預報信息;承擔環境統計工作;開展環境科研和監測研究工作;參與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環保技術合作、學術交流活動;負責科室業務有關的黨風廉政、政務公開、保密和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參與科室有關的環境安全、信訪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重慶市合川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信息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宣傳教育、互聯網管理、信息發佈的法律、法規、政策。負責擬定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保系統業務培訓計劃;負責承辦新聞和社會宣傳工作;負責輿情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環境保護新聞發言人制度,負責組織環境保護新聞發佈工作;授權發佈環境質量公報、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組織開展提高公眾對環境滿意度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和外宣信息的實施和考核,承辦政務公開、環境信息公開工作;牽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創建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管理和辦公信息化建設和維護工作;建設環保物聯網,管理和維護環境保護信息網絡系統,收集和處理環境保護信息和數據,承擔數據庫建設與維護,承擔環保信息技術交流等工作;開展環境保護技術培訓、環境保護技術交流;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單位業務有關的黨風廉政、環境安全、信訪、政務公開、保密和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重慶市合川區生態環境局局長:秦建國 [3-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