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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獅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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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獅派,又稱國家主義派國民黨左派和當時與國民黨合作的中國共產黨人認為,國家主義歐戰以後,“無產階級革命潮流高漲所激起的一種極反動的思想”,國家主義派是“帝國主義的走狗”,“民族運動的死敵”,“幹反革命事業的大集合”,“是最反動勢力的結晶”。國家主義派的主要代表是五四運動時期創建的少年中國學會的一部分成員在法國成立的中國青年黨,以及該黨黨魁曾琦李璜回國後與左舜生等一起創辦的《醒獅》週報,故而國家主義派又稱醒獅派。 [1] 
中文名
醒獅派
別    名
國家主義派
觀    念
國家至上
主要代表
曾琦李璜左舜生
目    的
以社會來改革社會

醒獅派時代背景及主要主張

近代以來,西方侵略之下的中國因感到國家民族瀕臨滅亡而產生普遍的危機意識。危機意識往往反映為一種仇外的情感以構成團結的力量。從民國初年,各種政治集團不斷地提出建立政治共同體的構想。其中五四新文化運動後期醒獅派所推動以“ 國家至上”觀念為主的國家主義思想風靡一時。
民國時期, 醒獅派等各種集團紛紛出現,它們試圖立足於政治文化共同體, 建立民族國家。醒獅派國家主義思想是主張樹立“國性”, 以建立全民共和的政治思想。他們強調集體意識,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功能以及個人對社會的義務。他們所進行的國家主義運動 一方面以教育人民,造成公論以及組織團體而擴大自己的社會力量。 另一方面要實行他們理想的國家主義. 他們將國家主義作為團體的共同信仰,企圖教育培養為國家犧牲的國民 ,建立以愛國為國民最高道德的社會, 但只重視統一性或單一性, 而漠視個人的自由與權利。
醒獅派主張在明確的主義與嚴格的組織之下,推進民族與國家意識的現代化,從而產生以“ 國家”為中心的強烈的社會凝聚力。醒獅派的代表者為曾琦、李璜、左舜生、餘家菊、陳啓天等人,其主要成員大多曾經是“ 少年中國學會”會員。他們開展了一連串的國家主義運動以期樹立“ 國性” 培育國家至上的概念, 建立全民共和政治。醒獅派的國家主義思想是在國家不獨立不統一的普遍的危機意識中產生的。
五四以來自由主義思潮的膨脹更使醒獅派感受到一種民族文化崩潰的全面性危機,醒獅派鼓吹“ 集合起來便是力量”, 號召民眾認清“ 國家”對個人的意義,個人對“ 國家”的義務所在。他們努力以國家觀念來激發人民的愛國心,從而形成社會凝聚力。在這一過程中,以國家為核心的統一觀念的形成最為緊要。

醒獅派醒獅派的集體意識

醒獅派追求的是以社會來改革社會,從而逐步改革政治,反對直接參與政治活動。他們宣稱不利用已成勢力,不依賴過去的人物, 所以軍閥是醒獅派攻擊的對象。段祺瑞密締中日軍事密約,謀二十一條之實施引起了留日學生羣激烈的反對。在東京成立的“ 留日學生救國團” 議決全體學生罷學歸國。這次歸國學生達千餘人,包括後來醒獅派的主要人物曾琦在內。1918年8月,留日學生救國團在上海創辦《救國日報》,1919年曾琦撰寫了《中國之青年與共和之前途》,6 後易名為《國體與青年》一文, 對愛國青年影響深遠。 同年7 月1日, 北京愛國知識青年正式成立少年中國學會。隨着五四運動的發展與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廣泛傳播,在少年中國學會內部發生傾向於共產主義者與,傾向於國家主義者之間關於“ 主義”的激烈爭論. 當時 曾琦、李璜等人在法國留學, 由於臨城匪案西方輿論激昂, 列強倡議組織國際警備隊共管中國鐵路 而且法國巴黎報紙更誣中國為“ 匪國”。因此在法華人為反對國際共管中國鐵路而發起組織“ 各團體聯合會”。
巴黎中國共產黨留歐總部等已成立, 因其有嚴密的組織, 勢力愈來愈擴大。孫中山聯俄容共政策的確立與實施引起曾琦他們的反對。由此, 在各團體聯合會上,曾琦他們與共產黨人發生衝突。曾琦個人也感受到了巴黎共產主義者的年輕領導者周恩來的勢力擴大.為了對抗共產黨, 他們於1923年12月在巴黎創立了中國青年黨。中國青年黨要求以國家利益為前提, 任何民族、宗教、階級、黨派、個人都要以國家利益為重 極力鼓吹超階級的國家意識. 他們主張“ 國家先於個人”或“國家至上”的觀念 以實現“ 全民革命”,反對“ 階級鬥爭”與“ 無產階級專政”。他們認為“ 階級鬥爭”會“ 減少對外的力量”, 國民應該同心對外, 以圖謀國家的獨立與統一。醒獅派非常恐懼共產黨人領導的工人運動, 企圖斷絕共產黨與工會關係。兩派的關鍵衝突在於對民眾的宣傳, 即兩派都把他們自己的理論宣傳到民眾, 要集合起民眾的力量而擴大自己的社會力量。
因此,中國青年黨的國家主義理論受到共產主義者的激烈抨擊。以後中國青年黨便在與共產黨之間的衝突,以及在國民黨內部左右的對立狀態下成長髮展。在這一過程中, 醒獅派與軍閥聯結, 而擁護五色國旗,主張實行聯省自治、職業代表制、民主集權, 反對國民黨的國民革命。當國民革命不斷推進時, 醒獅派更積極依靠軍閥圖謀生存, 改變了初期所構想的理念以及政策。
醒獅派成員從巴黎回來後 ,1924年10月10日在上海創辦《醒獅》週報作為中國青年黨的機關報, 宣傳他們的國家主義思想 ,努力尋找理論方面的根據. 因為理論會把獨立的每一個個體變成同質性的集團, 產生巨大的力量. 他們首先致力於確定國家的定義與價值. 醒獅派早期的理論奠基者李璜在《醒獅》週報上發表了許多文章來論述一問題. 李璜認為國家是一定土地內之人民行使其主權之現象, 是有人格的獨立個體.他主張樹立“ 國性”, 即國家的人格, 是“ 一個羣體的自我” .餘家菊認為“ 國性”的基礎在於國家意識與國民靈魂( 國魂) . 這便是將國家視為一個有人格的個體. 這種集體意識是社會的精神象徵, 有着自己的特性!生存環境和發展方式, 完全像個人一樣.
這種國家的人格化理論在霍布斯、黑格爾、伯倫知理、梁啓超等人的思想中可以看到. 這些學者都把國家看待為一個整體, 而不是每個個體.醒獅派進一步將國家人格化 ,提出了“ 國性”觀念, 通過以公德為主的國民道德教育, 塑造一個新的國民理想人格. 醒獅派賦予這種人格化的國家以絕對的權力, 把“想象的共同體”(指國家)變為具有最高權威的實體, 這樣就可以把它變成為崇拜的對象.這種國家人格化的工作, 便是醒獅派國家主義思想的第一個使命。
此外,醒獅派顯然還受到德國社會學家涂爾幹(Zmile durkheim)所稱的“集體意識”的影響. 李璜在法國留學時, 特別關注社會學, 鍾情於當時影響非常廣泛的一個學派—— 涂爾幹學派。
涂爾幹曾在《社會分工論》(1893年)中説明個人與集體的關係, 即一羣個人怎樣才能組成一個社會, 且這些人怎樣才能使社會達到“ 協調一致”. 涂爾幹的理論劃分了兩種不同類型的社會結構 一是機械團結, 另一是有機團結. 以機械團結為基礎的社會, 它的分工極不發達, 但是它有強烈的集體意識. 以有機團結為基礎的社會, 它有高度發達的分工, 隨着分工的擴展 ,社會中的個人與個人和羣體越來越相互依賴. 這種廣泛而高度的相互依賴產生一種團結感. 醒獅派希望中國發展到有機團結的社會.
李璜強調社會分工與精神統一之間相關的密切關係, 他認為社會分工是國民精神統一的要素. 李璜説“ 分工愈繁而一社會中彼此需要之相供給愈多, 因之而連帶關係密切 ,可以説國家成立和進步的原故”, 又説“ 一個國便是社會分工的總場所. 縣與縣的連帶關係, 省與省的連帶關係, 在物質與精神兩方面從來便非常密切, 就因為互有貢獻, 互有需要, 以至於不能一日各各分離以有生活, 國家的統一便大半建築在這上面”。 但是當時中國社會分工不發達, 機械團結理論較適合於中國社會. 機械團結的根本特徵是它依賴在信仰上、情感上和意願上的高度同質性. 醒獅派把國家主義思想看作為一種信仰與共同意識的原因即在於此. 涂爾幹的這種團結理論必須用集體狀態來解釋個人現象, 而不是用個人現象來解釋集體狀態.
涂爾幹主張社會先於個人, 個人投入社會便為社會形質所支配, 形成“ 集體意識” 籠罩個人的思想. 醒獅派也深信“ 人為社會的動物”這個原理, 這是他們國家主義理論的前提. 李璜分析“ 國性”與個人的關係, 認為每個國民在性情與行為都顯示着其國家的國格, 所以每個國家的人格不同.他將這種國家人格的特點稱為“ 國民的樣範”。 而且一國的人格無不出於這一國“ 國民的樣範”。這與涂爾幹的理論是完全一致的. 李璜還關注人的心理因素對凝聚力的作用, 他贊成德罷朗特(De Barante)的説法,就是“ 一個民族的‘國性’的成立基於他對過去的回憶 ,這種回憶並且是全民族, 無分階級, 都一樣具有的”。一個國家被侵凌而全國國民都要起來抵抗, 便是靠這個共同回憶而激發的情感. 李璜認為每個國民人格的放大便是國家的人格, 國家人格的縮小便是每個國民的人格, 國家人格受了損害時, 國民人格也受到損害.所以他很明確地説先有社會, 才有個人, 而且人類自由多半是從社會得來的.因為一個社會的習俗、環境、歷史、信仰等, 都由積累而起, 最終形成一種生活樣範 ,每個人在這社會中 獲得語言、科學、美術、法律、宗教等社會的東西. 所以他説 “ 社會”確是“ 人類到自由與幸福的唯一途徑”.
李璜引用費希特的話説, 人在人羣時, 從習性的小我到理性的大我“ 社會將禽獸的人變成了道德的人”。 即社會能將人類引導到幸福與道德的路.因此, 李璜説一旦社會生命不再存在, 則個人的生命的大部分將隨之消滅.為了完全保持自己的生命 必須先求保持社會的生命. 李璜確信由於人的所有事情皆有“人我關係”, 此種“ 人我關係”能夠得到調和, 便是理想的社會. 因此 李璜一直主張社會與個人的一體性, 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功能, 以及個人對社會的義務,認定在這種有集體意識的社會里, 絕大部分人為社會的需要和戒律所支配 ,個人應當像服從最高權力那樣服從這些戒律與要求. 這就意味着他們的起源是集團而不是個人,個人不可能超脱於他所屬的社會或文化模型的範圍之外。
醒獅派把國家主義之精神看成是“中國生死的關鍵”. 為了實現國家主義, 他們把國家當作一種信仰, 使民眾產生凝聚力. 國家主義於是成為精神統一的工具, 實現“ 全民革命”的手段. 這種思想文化改革必先於社會政治改革的觀念, 是轉型時期知識分子的共同特徵, 這當然主要來源於中國傳統的思想模式。但醒獅派還受到涂爾幹的革命的宗教信仰理論的影響.涂爾幹曾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年)中討論過革命的宗教信仰問題, 説法國大革命時, 在羣眾熱情的影響下, 許多純粹屬於世俗性質的事物都被公共輿論説成是神聖的事物, 像祖國、自由、革命這些字眼都具有神聖不可侵犯的價值. 這樣一個宗教自然而然地建立起來了. 醒獅派也是根據這樣的理論來宣傳國家主義思想. 李璜在《國家主義答客難》一文中, 引用涂爾幹解釋社會起源的理論. 涂爾幹認為原始圖騰,社會的連帶關係是從宗教的信仰與共產的形勢而來的. 因為這個社會家族的集合 政治的組織都是一些由信仰而來的共同禮節。
在這個社會里, 只有羣體而無個體.在這種狀態之下,各分子皆應為絕對的犧牲. 這個犧牲並且是一律平等的. 根據這樣的事實, 李璜得到兩個結論, 第一, 政治組織是由精神的需要與信仰的結晶而產生; 第二, 政治社會應是出於社會全體分子之共同要求. 所以他強調將國家主義作為團體的共同信仰,鼓吹人民的犧牲精神. 曾琦認為中國政府的腐敗、軍閥的無知與墮落, 都是“無信仰的緣故”, 即“ 國人缺乏為主義而犧牲之精神”。他甚至提倡以理性的國家主義來取代非理性的宗教, 作為“ 進步的信仰”。
醒獅派的這種概念與五四時期胡適、陳獨秀、高一涵等堅持自由主義立場者所堅持的最基本概念明顯不同, 自由主義認為個人為一切社會組織的來源, 不同於醒獅派的社會與個人一體性的觀點。胡適在《易卜生主義》一文中, 提到易卜生寫個人與社會的關係, 認為“ 社會是個人組成的, 若個人的個性都消滅了, 或是自由獨立精神都完了, 那麼社會自身也沒有生氣了, 也不會進步了”。 他贊成易卜生所主張的“個人須要充分發達自己的天才性, 須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胡適又在《不朽》(1919年)一文中承認“ 社會的生活全靠個人分工合作的生活, 但個人的生活, 無論如何不同, 都脱不了社會的影響”, 深入闡述“ 小我”與“ 大我”的觀念,強調個人對社會的責任。 但是並不否認“自由獨立的人格”,佂自由主義把國家看作是“ 人造的”、“以個人組合造成的”、“集人成國”的東西。他們否定“以人民為國家而生”,“ 以損己利國為主”, 反對用國家自由來取代個人自由佂 他們認為國家的目的在保護個人利益, 並不謀國家本身的利益。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國民黨一黨專政時, 羅隆基等人權派指出國家存在的價值 ,完全以其功用的效能大小為標準,即國家的存在的功用就在“保障人權”。羅隆基説國家對人民的威權是有限制的 ,不是絕對的。人民對國家的服從是有條件的,不是絕對的。即“ 國家這個功用失掉了 ,人民對國家服從的義務就告終了”,他們抨擊醒獅派把“ 國家”看作為“目的”, 把國民看作“救國”、“ 建國”的工具。
醒獅派缺乏對個人本身的關注, 沒有提到個人自由或權利觀念. 曾琦認為國家是廣義的社會 ,國家與社會不同,即國家有絕對的強制力, 是最高主權的體現, 社會則沒有強制力. 所以社會各團體或個人在追求各自的利益而衝突時, 只有以國家的強制力來調解, 才能確立秩序與內部的統一, 然後才可能獲得國家的獨立狀態. 丘椿也強調國家的強制作用, 把個人在國家生活中的關係比喻為“ 一個波浪”和“ 一總河流”的關係, 即認為個人的一舉一動會影響到無數的同胞. 所以個人行為應該受國家的裁製. 這種把國家權力絕對化的理論類似霍布斯的主張. 雖然醒獅派批評霍布斯將國家與政府混為一談, 但是強烈地堅持以國家絕對的權力來調整社會的理論. 除了霍布斯以外, 主張賦予國家絕對權力的還有盧梭、康德、黑格爾等人. 但是醒獅派的國家主義思想顯然不是盧梭似的自由主義的立場, 而是黑格爾、伯倫知理、加藤弘之 式的國家主義立場.如此,個人的自由發展便是社會的進步這一自由主義觀念與國家主義的個人觀, 即廣泛的社會國家發展便是個人的發展 存在着根本上的不同. 醒獅派所關心的是廣義的社會即國家的利益, 很難將個人本身視為目的. 這種忽略個人的集體意識是醒獅派思想的一個主要特徵.

醒獅派道德社會的追求

醒獅派具有強烈的集體意識. 他們認為國家的利益便是個人的利益, 國家的成功便是個人的成功. 他們認為人民應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犧牲個人, 這就是最高尚的道德.
清末梁啓超為了培養國家思想, 特別強調道德理想. 道德有公德與私德. 梁啓超以為要構成一個國家, 其成員不但要有私德, 也必須具備公德.他説中國之不振的原因在於民眾“公德缺乏”。 醒獅派表示同感, 説中國人私德觀念強, 缺乏公德觀念以及國民道德的修養.
醒獅派為了重建以國家為中心的新社會秩序, 藉着傳統的道德意識, 引導出愛國思想. 即他們認定“ 愛國”為國民的最高道德, 國民應覺悟而為國家奮鬥. 醒獅派的目的不僅僅是將國民變成為“ 良好的公民”, 而且要變成為國家能夠犧牲自己的“ 國民”。 李璜説“ 不只要中國人消極的當一個良好公民便是滿意, 我們是要他積極的能夠犧牲私利而竭力服務國家的這種精神. 因此我們標出國家, 便是指明眼前公利所在的社會”。 胡國偉主張以這種犧牲精神來審斷愛國行為之真偽,“以至為國而死者, 乃是真正愛國, 這種行為便是最高道德的表現”。這裏可以看出醒獅派所謂的國民不僅指國家的構成分子, 而是指屬於國家、把自己的利益奉獻給國家的“ 國民”, 這種國民在國家遭難之時能起來為維護國家與民族而奮鬥.
醒獅派希望人民要將國家與個人看作一體. 曾琦説民主國家之最高道德在“愛國”, 實則愛國即愛己. 李璜也説“ 國家主義便是主張國民個人的意識要與國家社會的意識溝通而打成一片”。李璜認為個人與個人權利之衝突, 黨與黨的權利之衝突等,只要祖國觀念發達, 能以國家為前提, 便可以解決. 在積極方面還可以由愛國的信仰, 集合大家的精力. 李璜説真正的國民視祖國的問題為自己的問題, 而且每一個國民都要以代表本國的精神自命。
醒獅派確信一個國家必須有一種共同瞭解與共同追求的國民理想. 在國家民族方面要求個人生活與國家生活合一, 以建立一種完整的集團主義. 這樣, 個人消失於全體的社會中, 大家一旦有了共同的希望, 便會有共同的責任, 每個成員都發生對社會的責任. 因此醒獅派認為在國家危機沉重的情況下, 為了國家的利益應犧牲個人方才是有價值的人生. 李璜認為責任便是良心上的承諾, 是倫理上的第一義。國民應該遵守這種承諾而對於祖國盡保護的責任. 因此“/ 真能愛國者即是真能犧牲其一己之私利以為國家之公利, 是為國民道德之極致”。李璜根據黑格爾的“絕對國家個體説” 主張“ 個人自由”,應當為政治社會犧牲,還旗幟鮮明地指出“客觀的精神(社會),當包含所有主觀的精神(個人)以成就絕對的精神( 國家)”。李璜還借用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所説的生物學上的環境説、遺傳説、感應説, 將精神生活的來源看作大半是社會的影響. 例如 一個社會里眾人都愛國, 潮流所及, 一個人便不能不愛國.李璜要利用這種互相傳染的社會心理引導出國民的愛國心.因為在他看來, 一個國家裏的人無法逃脱這個國家所具有的民族性. 李璜指出, 一個社會只有具備了一些倫理主張, 這個社會才有道德價值. 他認為人是社會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也含有社會性, 個人在社會里都應互相尊重、遵守道德規律. 因此他贊成康德式的道德觀念. 康德認為國家以維持社會秩序為最重要的目的,設法律要限制個人的自由而均衡與他人的自由. 康德認為人的意志和行為必須符合和遵循道德法 才是善良. 這便是依靠國家強制力量使個人自由與他人自由協調一致.
至於個人之間的道德, 醒獅派聲稱國家主義是保障個人而非壓抑個人, 認為國家利用其政治權力可以使國民人人得到自由.又説真正的國家主義莫不由“自由、、平等、博愛”而來.但是實際上, 醒獅派對西方的民主思想並不是正確地瞭解. 例如, 丘椿提出實現國家主義的四大原則説:“ 一個民族的福利和其他民族的福利絕對平等;,一個民族的行動有絕對的自由; 一個民族的行動對於其他民族有損害的時候, 這行動應該受公共的裁製; 一個民族的福利和其他民族的福利衝動的時候, 我們應該以最大多數之最大幸福為判決曲直的準衝.”這是從功利主義者邊沁與穆勒 等規定“個人之間”應有的道德標準而來的. 丘椿自己也承認説“ 穆勒根據這四大原則去實現個人主義, 我也根據這四大原則去實現國家主義”。 因此, 他們只是藉着西方啓蒙思想,強調國家的集體意識與價值, 而不像西方以個人自由為基礎. 曾琦認為盧梭的民約論是法國大革命的導源, 其在思想上的影響頗大, 但是考慮到中國歷史則有不符合的地方. 因為各處文明發達的情況與各國家社會的情形都不相同, 其説只是“ 理想的學説” 且“ 不能稱為健全的學説”。 不過, 對盧梭“公共意志”的觀點他們表示贊成. 曾琦説“ 個人在社會只能有“相對的自由”無所謂“ 絕對的自由”。況且犧牲一時的自由 以求永久的自由, 犧牲部分的自由, 以求全體的自由 ,這正是理所當然。 李璜也説過國家主義是根於盧梭的主張, 基於國民全體的志願.實際上醒獅派只認識到個人服從於社會的“ 公共意志”觀念而已, 並不是主張個人的“ 自由意志”。 其實醒獅派不完全理解盧梭的思想, 換言之, 盧梭指出國家起源於人民的自由意志, 是從人在自願的前提下為保障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而訂立的一種社會契約關係. “ 公共意志”並不是強制力的意思, 而一定通過個人的“ 自由意志”來決定. 這意味着盧梭認為“自由意志”通過“公共意志”來獲得更高尚的自由. 盧梭把國家看作是“ 道德的與集體的共同體”, 這裏盧梭把社會生活的理想與個人的自由看成一致, 這是最高的道德律.因此 個人的自律性與外部壓迫的強制性的服從根本不同.為了保障每個人的個人權利, 盧梭又提出主權權力是有界限的, 而且主張個人的自由與對共同體的服從之間的調和.盧梭説明這種調和的時候, 並不是從法律的觀點出發, 而是從道德上來加以説明. 但是實際上,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與“ 公共意志”等理論不僅影響到民主主義理論, 同時也成為民族主義理論根據.即盧梭的服從“ 公共意志”的理論往往被醒獅派借用來堅持“ 國家至上”的權威性.但是醒獅派忽略了盧梭所主張的“公共意志”是基於個人的“ 自由意志”的一面. 只強調共同體的自由, 且將“公共意志”看成調解社會的強制力. 甚至於李璜在《國家主義與現代政治》一文中説自願的犧牲並不是犧牲. “ 民主政治之下, 一國國民也不能説對於他的個人自由便完全無所犧牲, 不過這種犧牲是他個人自願的 ,是由多數取決定為法律. 而大家樂意遵守的罷了”。 他確定“ 個人自由的決定要為國家去犧牲, 這就是國家主義”,但是人本來是追求個人的幸福與利益的, 所以要提倡犧牲或最高道德, 必須用各種教育的方法來養成國民以國家為前提的觀念. 李璜引用法國曆史學家那威斯的話説:“ 國民道德,愛國觀念是全靠小學校歷史課去耕種的”, 相信“ 真誠的堅固的愛國思想一定須很早的在小孩子心中就建築起來”。 因此他看重小學的國民教育, 依靠歷史地理教師的訓練, 要以溝通國民情感而實現精神上的統一. 他按照當時世界之趨勢而致力於“國家主義”的教育和“國家思想”的培養。
中國人在傳統國家專制的官僚控制體系中,向來缺乏自由意識與個人權利的觀念, 還談不上以自主的力量而團結成一個社會性的國家共同體. 醒獅派因此主要依靠呼籲國民的“愛國”與“道德”的傳統思維方式而結集社會力量.一般來説 作為集體的成員, 他們模糊地感覺到有某種高於他們個人的東西, 這種東西就是先於他們個人而存在的社會力量, 並且要比個人存在得更久, 個人在無意中崇拜的就是這種社會力量。這種通過培養國人的道德, 並以道德力量來進行社會動員, 是中國傳統的社會動員方式. 醒獅派在尋求實現他們國家主義理想的過程中也運用了這種方式.

醒獅派結語

醒獅派主張以國家主義的信仰來團結國民,犧牲私益而追求公益的社會. 醒獅派認定“愛國”為國民的最高道德, 使國民覺悟為國家而奮鬥, 且要通過愛國思潮影響國民的心理而感染到別人. 醒獅派還用教育的工具以鼓吹國民的國家意識, 培養為國家犧牲的國民, 且追求基本的道德社會. 此“ 國民”並不意味着社會中一個一個構成分子的總和, 而是社會中全部人民構成的整體. 醒獅派常常將團體、 國家、民族置於首位 ,這種強烈的“ 整合意識” 使他們過於重視單一性或統一性這類觀念, 而忽略單個個體的個人意識. 18世紀以來的近代西方民族主義思潮進一步強調人權思想, 這就要求民族國家必須是民主的國家, 且保障社會個人的平等. 近代西方民主思想的重點在限制國家的權力, 擴充市民社會中個人的自由. 但在中國民族主義思潮中卻反過來限制個人自由, 強調追求羣體的自由.國家主義思想即是顯例. 醒獅派的國家主義思想深受到德國、意大利的影響, 它們的民族主義雖然集體意識甚強, 但是西方近代思想的根源仍然都是盧梭、康德式的自由啓蒙主義自生而成長的文化, 其文化是在個人自由的基礎上成立的, 並不像中國因遭到外族的威脅而開放吸收西方文化的. 醒獅派的國家主義思想更受到日本思想界的影響。
在國民革命時期 醒獅派也像其他各團體各派別一樣踴躍建構並宣揚自己的理論體系以圖謀掌握國民革命的主導權. 但醒獅派的主張都較抽象而缺乏實際性, 未提示具體的設施改善民眾的實際生活, 因而不可能獲得民眾廣泛的支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