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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信訪局

鎖定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鄂爾多斯市機構改革方案》和鄂爾多斯市印發的《鄂爾多斯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鄂爾多斯市信訪局是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貫徹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3] 
中文名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
外文名
Ordos letters and calls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範圍內的信訪工作。
(二)承辦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以及領導同志交辦、批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徵集人民羣眾的意見和建議。
(三)負責向各旗區各部門各單位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辦理和信訪責任制落實,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負責組織協調督促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
(四)負責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分析信訪形勢,總結經驗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信訪改革工作。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市信訪部門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培訓工作。
(七)負責鄂爾多斯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檢查鄂爾多斯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八)協調信訪工作的宣傳、信息發佈和對外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財務、資產管理、應急管理、檔案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協調指導信訪工作目標管理和信訪工作改革任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紀檢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指導信訪隊伍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
(二)綜合指導科
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指導意見。綜合協調本部門信訪業務工作。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信訪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組織推進用羣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制度建設、調查研究、經驗推廣等相關工作。
(三)督查科(法規科)
負責督促檢查各旗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及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情況。組織協調和督查督辦領導包案、“三跨三分離”等疑難複雜信訪事項。協調指導和管理使用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資金。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和對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進行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負責信訪法治化建設工作,加強信訪法治宣傳,協調推進依法逐級走訪、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律師參與信訪等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相關法律訴訟事務。負責受理辦理向市政府申請複查複核的信訪事項。
(四)辦信科(人民建議徵集科)
負責受理辦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來信、全國網上信訪信息系統、信訪熱線等方式反映的信訪事項。承辦並督辦上級信訪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轉送、交辦、批辦的來信和網絡信訪事項。統計分析來信來電和網絡信訪情況並提出意見建議。徵集、處理、研究、報告公民和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意見建議。指導檢查各旗區各部門各單位辦信和網絡信訪工作。
(五)來訪接待科
負責組織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來訪工作,引導羣眾依法逐級走訪。承辦領導同志批辦、轉辦的來訪事項。負責辦理上級信訪部門和市委、市政府轉送、交辦、督辦的來訪事項。統計分析到上級信訪部門和市本級走訪及上訪情況並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制定國家、自治區和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期間信訪工作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駐京、駐呼信訪工作。協調指導到北京、呼和浩特非接待場所人員勸返工作。組織協調引導市黨政辦公區涉訪人員到指定場所反映問題。負責規範市信訪局來訪接待場所秩序。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違法行為。指導檢查各旗區各部門各單位來訪接待工作。 [1]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行政編制

市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5正3副)。 [1]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喬智平 [3-4]  [6-7] 
副局長:高宇 [5] 

鄂爾多斯市信訪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鄂爾多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鄂爾多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