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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郴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郴委〔2010〕5號)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郴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郴委〔2010〕6號),設立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外文名
Chenzhou Municipal Development andReform Commission
地理位置
郴州市
成立時間
2010年
隸    屬
郴州市人民政府
職    責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等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1] 
(二)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根據國家和省頒佈的投資核准目錄和項目規模(限額)標準,調整全市投資核准目錄和項目規模(限額)標準,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權限。 [1]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和省、市政府審批的外,由縣市區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市級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1] 
3.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縣市區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1] 
(三)集中精力抓好全市宏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全市經濟安全;加強全市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全市投資宏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1]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研究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和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權限內有關價費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制訂財政、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參與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統籌安排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編制下達市本級政府年度投資計劃。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按權限審批、審核重大項目。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綜合協調全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長江經濟帶開發建設的政策措施,參與落實“一帶一部”發展戰略。組織擬定並協調實施相關區域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統籌實施羅霄山片區及老少邊窮地區加快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牽頭組織實施全市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工作。參與研究擬訂全市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制訂並實施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開發區設立、調區、擴區審核、申報以及發展情況調度、統計、考核等工作,協調開發區發展有關矛盾和問題。統籌協調區域合作,承擔市對口支援新疆有關工作。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有關重大問題。統籌全市服務業發展與改革,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研究協調解決擴大居民消費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規劃和政策。參與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羣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協調社會領域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推進社會發展領域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綠色發展和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推進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產業政策和有關產業(煤炭除外)標準。研究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意見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煤炭產業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生產能力監管的指導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推進煤氣層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協調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重要生產運行要素供應,實施能源運行管理。承擔能源預測預警和相關信息發佈,負責市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推進能源科技進步;擬訂並監督實施電力普遍服務政策,參與制訂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税、環保等政策。
十三、擬訂全市價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承擔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價格監測、市場價格形勢分析和涉案物價格鑑證管理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根據國家、省和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有關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承擔全市糧食流通統計、市場監測預警、在郴中央儲備糧、軍糧供應管理等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牽頭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牽頭組織監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擬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6]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15個內設機構: [1]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建議提案辦理以及安全保衞等行政事務;負責委機關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離退休幹部管理。 [1] 
(二)國民經濟規劃綜合與體制改革科
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市級專項規劃的立項、銜接、論證和審核;提出專項規劃經費的安排建議;負責內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税確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抵免企業所得税進行確認;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宏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指導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綜合研究國內外發展改革方面的信息動態;負責國家、省、市發改委縱向網及市發改委門户網站、全市項目數據庫的建設、管理、運行與維護;承擔市發改委系統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市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和省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提出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和計劃,並負責組織協調實施的有關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按國家、省的要求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 
(四)服務業與財貿外經科
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協調服務業重要領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專項政策的制定;統籌促進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生產性服務業、服務業新興行業發展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組織修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建議;彙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全市財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關體制改革研究工作,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申報,監督發債資金使用;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和私募基金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推動資本市場新型業務試點;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全市物流業發展工作,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物流業建設項目和資金;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市級儲備庫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並組織實施儲備庫建設;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流通設施項目建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戰略,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訂建議;承辦各類利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辦理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税確認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劃;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承擔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五)地區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科
組織編制和協調全市區域經濟發展、開發區(工業園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區域合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實施;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國土和礦產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負責國家確定的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的審核、申報和實施,組織實施資源枯竭型城市國家專項資金項目;協調處理產業園區的重大問題;承擔市郴資桂經濟一體化發展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應對氣候變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六)農村經濟科
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形勢;研究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農業、林業、畜牧、水利、氣象等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牽頭編制小城鎮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申報和安排相關行業的項目,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編制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庫區移民建鎮及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負責扶助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劃的編制和以工代賑的管理。承擔市移民建鎮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七)能源科(對外稱郴州市能源局)
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規劃能源重大建設項目佈局;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能源行業重大示範工程和能源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審查、申報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佈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國家安排我市核電和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負責能源的區域合作;統籌協調農村能源發展政策與規劃。 [1] 
(八)基礎產業科(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提出全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和體制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基礎設施行業規劃、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規劃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佈局,爭取國、省支持;審查、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劃;統籌交通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狀況,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的協調;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九)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科
分析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工業、高技術產業、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實施產業宏觀指導;負責全市工業生產力佈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等項目;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和備案工業建設項目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審核外商投資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 [1] 
(十)資源環境科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牽頭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領域項目的審核,以及資金申報與安排建議。 [1] 
(十一)社會發展科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分析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申報和下達全市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劃;提出社會事業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1] 
(十二)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和法規工作辦公室(對外稱郴州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縣市區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提出和實施稽察工作計劃,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上報和下達;負責重大項目稽察意見和信息的綜合處理及通報反饋工作;研究制定稽察工作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稽察特派員和稽察特派員助理的管理和培訓;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管理、監督全市招標投標工作;負責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申報;承擔市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規範性文件的起草;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1] 
(十三)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
綜合協調全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制定並實施推進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市重大項目庫建設,指導市重大項目開發,編制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劃,組織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考核,安排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 [1] 
(十四)行政審批科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核准、審批和備案事項。 [1] 
(十五)政工科
負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1]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置。 [1]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1]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39名;暫保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逐步消化;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待空編後予以核銷。其中: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1名、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含紀檢監察機構負責人、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主任、能源局局長各1名,其中重大項目稽查特派員辦公室主任、能源局局長高配副處級),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1] 
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1]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他事項

(一)管理郴州市國際工程諮詢公司。指導、監督有關政策法規和工作任務的貫徹和落實,統籌組織、指導、協調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按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1] 
(二)撤銷郴州市項目開發策劃中心,其承擔的行政職責和人員編制併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 
(三)撤銷郴州市經濟建設投資公司。 [1] 
(四)健全完善宏觀調控的部門協調機制
與市財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國家宏觀調控措施,發揮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税、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提高宏觀調控水平。 [1] 
(五)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其中,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劃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 [1] 
2.《全市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並上報。 [1] 
3.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權限上報或者依法審查。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市商務局申報。 [1] 
4.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制定全市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規劃和政策,市商務局指導和聯繫園區招商引資工作。 [1] 
(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有關職責關係
1.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監測宏觀經濟的運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具體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1] 
2.工業行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編制,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 [1] 
3.按規定權限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核准的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申報。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省、市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報;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應承擔。 [1] 
4.燃料乙醇和煤制燃料的行業管理由市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 [1] 
5.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按規定權限,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申報。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申報。 [1] 
6.關於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劃分問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新型工業化有關的生產力佈局與規劃、重大項目的上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推進市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七)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負責全市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市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市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1]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分工

主任:朱陽輝 主持全面工作。 [2-3]  [5] 
黨組書記、副主任:何曉芳 主持黨組工作。協助主任分管能源科(對外稱郴州市能源局)、社會發展科、基礎產業科(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等科室工作。 [2] 
黨組成員、副主任:王轉發 協助主任分管資源環境科(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服務業與財貿外經科、政工科等科室工作。 [2] 
黨組成員、副主任(兼市重點辦黨組書記):郭煒東 協助主任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等科室工作。聯繫國際工程諮詢公司。 [2] 
黨組成員、副主任:王力耘 協助主任分管農村經濟科(加掛以工代賑辦公室牌子)、地區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科等科室工作。 [2] 
黨組成員、聯合工會主席:扶立平 主持聯合工會工作。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行政審批科、機關黨委等科室工作。 [2]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大年 主持紀檢工作。協助主任分管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和法規工作辦公室(對外稱郴州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監察室等科室工作。 [2]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唐安傑 協助主任分管國民經濟規劃綜合與體制改革科、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科等科室工作。 [2] 
調研員:張淑芬 協助主任分管重點工作。 [2] 
副調研員:李賢忠 協助主任分管重點工作。 [2] 
副調研員:李建英 協助主任分管雙聯工作。 [2] 
高配副處級幹部:羅雄鷹 主持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和法規工作辦公室(對外稱郴州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工作。 [2] 
高配副處級幹部:李小春 主持能源科(對外稱郴州市能源局)工作。 [2] 
國際諮詢公司總經理:肖萍 主持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工作。 [2]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