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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振

鎖定
郭文振(?—?),字拯之,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金朝大臣,累官至遼州刺史,封晉陽公。 [1] 
字拯之
所處時代
金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
主要成就
抗擊蒙古入侵中原
本    名
郭文振
籍    貫
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
家    世
太原郭氏

目錄

郭文振人物生平

郭文振,字拯之,幷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文振治遼州,深得眾心。興定三年(1219年),遷遙授中都副留守,權元帥左都監,行河東北路元帥府事,刺史、從宜如故。文振招降太原東山二百餘村,遷老幼于山寨,得壯士七千,分駐營柵,防護秋獲。文振奏:“若秋高無兵,直取太原,河東可復。”優詔許之。十月,權元帥右都監、行元帥府事,與張開合堅、台州兵復取太原。四年,詔升樂平縣為皋州,壽陽縣西張寨為晉州,從文振之請也。 [1] 
文振上疏曰:“揚子云有言:‘御得其道,則天下狙詐鹹作使;御失其道,則天下狙詐鹹作敵。’有天下者審所御而已。河朔自用兵之後,郡邑蕭然,並無官長,武夫悍卒因緣而起以為得志,僭越名位,瓜分角競,以相侵攘,雖有內除之官,亦不得領其職,所為不法,可勝言哉?乞行帥府擅請便宜,妄自誇張以尊大其權,包藏之心蓋可知也。朝廷因而撫之,假權傅授,至與各路帥府力侔勢均,不相統屬。陝西行省總為節制,相去遼遠,道路梗塞,卒難聞知。故飛揚跋扈,無所畏憚,鄰道相望,莫敢誰何。自平陽城破以來,河北不置行省,朝廷信臣不復往來布揚聲教,但令曳剌行報而已。所司勞以酒食,悦以貨財,借其聲,共欺朝廷。奸幸既行,遂至驕恣,變故之生,何所不有,此臣所以夙夜痛心而為之憂懼也。乞分遣公廉之官,遍詣訪察,庶知所在利害之實。伏見澤、潞等處芻糧猶廣,人民猶眾,地多險阻,乞選重臣復置行省,皆聽節制,上下相維,可臂指使之,則國勢日重,奸惡不萌矣。”是時,澤、潞已詔張開規劃,不能盡用文振之言,但令南京兵馬使術甲賽也行帥府於懷、孟而已。是歲,封晉陽公,河東北路皆隸焉。 [1] 
文振奏:“孟州每以豪猾不逞之人攝行州事,朝廷重於更代,就令主之。去年,伯德和攝刺史,提控伯德安殺之,奪其職。河東行省以陳景璠代安,安內不能平,因誣告景璠死罪,朝廷未及按問,安輒逐之。恥受臣節制,宣言於眾,待道路稍通,當隸恆山公節制。今真定已不守,安猶嚮慕不已。臣徵兵諸郡,安輒詭辭不遣。臣若興師,是自生一敵,非國家之便也。聞安有女,臣輒違律令為侄孫述娶之,安遂見許。臣非願與安為姻,為公家計,屑就之耳。自結親以來,安頗循率以從王事,法不當娶而輒娶之,敢以此罪為請。”宣宗嘉其意,遣近臣慰諭之。文振復奏:“武仙所統境土甚大,雖與林州元帥府共招撫之,乞更選本土州縣官,重其職任,同與安集,可使還定。”宣宗用其策。 [1] 
五年(1221年),文振奏:“臣所統嵐、管、庾、石、寧化、保德諸州,境土闊遠,不能周利害,恐誤軍國大計。伏見葭州刺史古裏甲蒲察智勇過人,深悉河東事勢,乞令行元帥府事,或為本路兵馬都總管,與臣分治。”詔文振就擇可者處之便地,仍受文振節制。 [1] 
上黨公張開以厚賞誘文振將士,頗有亡歸者。詔分遼、潞粟賑太原饑民,張開不與。文振奏其事,詔遣使慰諭之。文振復申前請,以葭州刺史古裏甲蒲察分治嵐、管以西諸州,制可,仍令防秋後再度其宜。文振請分上黨粟以贍太原,詔文振與張開計度。頃之,詔以石州隸晉陽公府。 [1] 
元光元年(1222年),林州行元帥府惟良得罪召還,文振奏:“近聞惟良召還,臣竊以為不可。惟良在林州五歲,政尚寬厚,大得民心,今茲被召,軍民遮路泣留。其去未幾,{山義}尖之眾作亂,逐招撫使康瑭。乞遣惟良還林州為便。”不許。 [1] 
文振上書:“乞遣前平章政事胥鼎行省河北,諸公府、帥府並聽節制,詔諭百姓使不忘遺黎之意,然後以河南、陝西精鋭併力恢復。”不報。文振復奏:“河朔百姓引領南望,臣再四請於樞府,但以會合府兵為言。公府雖號分封,力實單弱,且不相統攝,所在被兵。朝廷不即遣兵復河北,人心將以為舉河朔而棄之,甚非計也。”文振大抵欲起胥鼎為行省,定河北,朝廷不能用。 [1] 
二年(1223年),詔文振應援史詠復河東。是歲,遼州不能守,徙其軍於孟州,以部將郝安等為文振副,護沿山諸寨。文振辭公府,詔不許。頃之,文振部將汾州招撫使王遇與孟州防禦使納蘭謀古魯不相能,復徙衞州,然亦不可以為軍,迄正大間(1224-1232年),寓於衞而已。 [1] 
因為資料缺失,郭文振去世時間不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