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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鼎

鎖定
胥鼎 [1]  (?-1225年),字和之,代州繁畤(今屬山西)人。尚書右丞胥持國之子。中國金代文學家,大臣。 [2] 
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胥鼎中進士。累遷大理丞、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户部尚書。至寧元年(1213年),拜參知政事。次年,改知大興府,兼中都路兵馬都總管,拜尚書右丞,後任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又改知平陽府事。貞祐四年(1216年),拜樞密副使、權尚書右丞,行省於平陽。次年,前往京城朝拜,進平章政事,封莘國公。移鎮陝西,兼左副元帥,受命統兵伐宋。胥鼎上書言伐宋六不可。興定四年(1220年),進封温國公。正大二年(1225年),起復為平章政事,封英國公,行省於衞州。後卒於任上。 [2] 
胥鼎通達吏事,為政老練鎮定,元好問稱他為“國朝名相,以度量雄天下”。胥鼎亦長於詩文,《中州集》卷九錄其詩一首,《金文最》錄其文兩篇。《金詩選》評其《送弟恆作州》雲:“樸實老當,絕無粉飾,此等詩最是有益,不可以以其平易忽之。” [2] 
和之
所處時代
金代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山西繁峙
逝世日期
1225年
本    名
胥鼎

胥鼎人物生平

胥鼎,字和之,是尚書右丞胥持國的兒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進士,當官以後被稱譽,認為他很有才幹,累遷至大理寺丞。承安二年(1197),胥持國去世,他離職守喪。四年,尚書省起用他任著作郎。章宗問:“胥鼎是老宰相家的子弟,他的才能怎樣?”宰臣們奏道“:他為人很有才幹。”章宗説:“著作郎職務清閒,但因現在沒有其他缺任職務,暫時先授給他。”不久,遷為右司郎中,轉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胥鼎提出了急速轉送公文的辦法,章宗聽從了,當時人都覺得很方便。至寧初年(1213),中都被敵圍困,他由户部尚書拜為參知政事。

胥鼎積糧備戰

貞祐元年(1213)十一月,出任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還沒有到任,又改任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總管。二年正月,胥鼎因為見在京的貧民許多缺少食物,應當設法賑濟,便上奏道“:京師中官民如果有能力贍養窮人的,應當根據所贍養的數量升官授職,以示鼓勵嘉獎。”於是確定了臨時賣官爵的各種條例和規格,例如晉升官職,允許正在服喪的人蔘預舉試和任職,官監户可以成為良民之類。得到粟米和糧草各有一些數量,救活了許多人。四月,拜為尚書右丞,仍兼知大興府事。五月,宣宗準備南遷,把他留下任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十一月,改為知平陽府事,兼河東南路兵馬都總管,代理宣撫使。
貞祐三年四月,建言利害十三事,如積蓄軍隊糧儲、防備黃河水患、選官吏讞獄案、簡選將帥訓練練卒、鈔法、版籍之類,宣宗多有采用。又上言説:“平陽今年再次被攻打,人户散亡,樓櫓修繕未完畢,衣甲器械極少,倉庫無兩月之食物。夏田已為敵兵蹂踐,又不下雨,秋天的種子沒有撥下。雖有復業的殘存民,都是老幼,不能耕種,怎麼足夠徵收求取錢糧呢。之前聽説北方劉伯林聚兵野狐嶺,將要深入平陽、絳、解、河中,直抵河南。戰備有期限,儲積還未完備,不能不快點措置,實在關係到社稷生靈之大計。乞降空名宣敕一千、紫衣師德號度牒三千,以補益軍儲。”宣宗説:“胥鼎説的很對,有司快點如數輸運給他。”
七月,就任本路宣撫使,仍兼以前的職務。朝廷準備調用代州守軍五千人,胥鼎上奏説:“嶺外軍隊都已南遷,代州是邊境要塞,正應當增派軍隊防守,如今再減少兵力,一旦敵人到達,怎麼處理?平陽是以代州作為防線的,怎能撤走?”尚書省上奏説應當聽從奏請,於是宣宗下詔同意。胥鼎又説:“近來聽説朝廷下令讓我清野,我深思我所統領的是河東南路,太原是屬於北路,敵人大兵如來,必定先經北路,所以清野應當先北後南。況且北路莊稼早熟,田野既清,敵軍掠奪不到東西,其勢頭自然停止。不然,南路雖然清野,而糧草貯存在北邊,這是資助敵軍並招他往南來。我已送文書給北路宣撫司了,請再下詔書告諭。”後來,敵軍果然出境,皇帝下詔獎賞並對他説:“卿以文武之才,身負兵民重望,鎮守一方,鞏固邊防,釋朕之憂,誰如卿之用力?望益增忠勤之節,以收緩靜之功,切望用心,將有後寵。”不久因他能設方略以退敵軍,進官一階。
十月,胥鼎上奏説:“我統領的義軍,都是一向棄本趨末、勇猛兇狠、盜竊亡命之徒,如無訓練和統率官員加以管制,就會結朋聚黨,行事無所不至。請允許我能夠根據情況能夠任命總領義軍使、副使及彈壓官,仍按每五千人設一位訓練官,這不單可以防止他們無事生非,使之有所忌憚,並且讓他們武藝精熟,人各為用。”皇帝表示同意。 [3] 

胥鼎堅守平陽

四年正月,敵軍大兵入侵霍、吉、隰三州,後來又用步騎兵六萬人圍困平陽,急攻十多天,胥鼎派兵多次擊退敵人,並上奏説:“臣根據情況需要而設立了賞官制度,預先張貼文告,招回了被脅從的人員七千多人,後繼而來的又有六千多人,都讓他們恢復本業。我私下認為,凡是被俘未歸的,更應多方招降勸誘,已歸來的隨便他選擇居住的地方,給予優待和撫卹,不要讓他們流離失所。”宣宗同意了。二月,拜為樞密副使,代理尚書左丞,在平陽設立行省。當時,胥鼎正上表請求退職,皇帝不允許,因而加拜,並派近臣對他説“:愛卿父子都是朕所深知的,以前你擔任執政時,因為有人進言,所以將河東的事務委任給你,果然能夠盡力以保無事。如今國家多難,不是你又有誰能依靠?你求退容易,但能夠不考慮國家大計嗎?如今特授此任,很快又要秋防,更應全心全意。” [4] 

胥鼎獻策休民

當時規定河南的粟麥不讓販運過河,胥鼎上奏説:“河東多山險之地,平時人力已全用上,可是到夏秋糧食收成時,仍常靠陝西、河南交通販運。何況如今多次遇戰爭,農民越來越少,而且又少雨雪,缺糧嚴重。而且解州駐兵很多,存糧只夠一月。我見陝州大陽渡、河東大慶渡口都在攔阻粟麥,不讓運過河來,臣擔心軍民不安,因而產生內亂,希望朝廷聽任他們販運,以解解州的危急。”朝廷聽從了。
他又上奏説:“河東兵亂之餘,疲民稍得恢復,但人丁和耕牛很少,難以耕種,又加乾旱和蝗災,而糧餉所需,徵收急迫,貧困無依者都已缺食,富户有舊藏的也都被盜挖去,絕無倖免者,這種睏乏也已到極點了。有關方面應當請示朝廷降旨安撫,以求安定民心。而潞州帥府派遣官員到遼、沁各郡蒐括餘粟,並懸佈告重賞告發的人,州縣官員害怕帥府,對民眾鞭打枷鎖,各地騷動不安,十分可憐。如今敵軍已退,應當精減多餘兵員,節省費用,招集流亡者,勸他們農耕。如果不這樣做,就會讓渾身創傷的民眾更加遭受苦難,這是敵兵未到而自己先已無力了。請朝廷儘快制止。如果軍費確實缺乏,以恩例勸民交粟封官,不是強於硬搜民糧嗎?”
又説:“霍州的回牛、鳳棲嶺各險關,戍兵將近四千人。如今敵兵退去,農時方緊,我請求只留下少量偵察防守人員,其餘全部送回,有情況時再召回。這樣既休養民力,又省官府之力,萬一敵軍來時,也足以抵禦。這是辦一事而獲兩利,臣因此膽敢申請。”朝廷詔令立即實行。
又説:“河東兩路農民越來越少,而士兵越來越多,所以每年軍糧總是苦於接濟不上。我見潞州元帥府雖然設立賣官爵的恩例,但條目很少,未能盡到勸誘的辦法,所以進獻的人沒有幾個。應當增設條目,如同在中都時一樣,仍允許各路宣撫司都能出賣官爵,大概就能多得貯存的糧食,以應救不足。”於是,尚書省另定條例上奏後實行。
又説:“交鈔貴在流通,如今各路所造的不夠所出的,如果不想法收回,將會因缺少而誤事。應當讓行省行部估量民力進行徵收,以補軍用。河中宣撫司也因寶券支出已多,民眾不以為貴重,請查驗民眾貧富情況加以徵收。雖然這樣,陝西如果也同樣徵收,那麼他們那裏原有的就將越來越多流入河東,這樣和不徵收時又有什麼不同?況且河北的寶券不允許在河南流通,因此就愈加流通不暢,將會誤了軍糧需要並且引起事端。”當時,因為河北的寶券被商販們帶到河南使用,導致物價上漲,暫時限定在各路分別使用,由於胥鼎上奏,於是停止限制。 [5] 

胥鼎進言兵事

又進言:“近日朝廷命令挑選義軍分為三等,臣即下文書通知各方,而潞州統帥必蘭阿魯帶説:‘自從去年初次設置帥府時已經挑選查驗了本軍,除去多餘無用者,現已確定分部,上下相親,所以能夠所向成功。現有的都是經歷血戰的剩餘部分,屢試可用者。況且他們又是父子兄弟,能自相救援,各顧本家,同心協力,不可分離。今如必定要分開,將會因相互交換而互不相識。國家糧草常常擔心接濟不上,怎麼能輕易冒領,但本帥府的軍隊不至於如此。何況潞州北面便是異國,經常備戰,事務繁雜,而將他們分別開來,那些居於中下等的都將會挫傷鋭氣放鬆戒備而難以使用,我還擔心敵人因而可以測知我軍虛實。況且義軍大都是農民,現已分散各回本地,搶跟農時,奮力耕作。如果召集起來,動則至少十天,農事荒廢而歲收就會失去了。請聽從本府所定,不要輕易變動。’臣十分贊同他的意見。”這時,阿魯帶的奏章也已送到,朝廷便下詔應許了。 [6] 

胥鼎史書記載

胥鼎,字和之,尚書右丞持國之子也。大定二十八年擢進士第,入官以能稱,累遷大理丞。承安二年,持國卒,去官。四年,尚書省起復為著作郎。上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為人甚幹濟。”上曰:“著作職閒,緣今無他闕,姑授之。”未幾,遷右司郎中,轉工部侍郎。泰和六年,鼎言急遞鋪轉送文檄之制,上從之,時以為便。至寧初,中都受兵,由户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1] 
貞祐元年十一月,出為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未赴,改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總管。二年正月,鼎以在京貧民闕食者眾,宜立法振救,乃奏曰:“京師官民有能贍給貧人者,宜計所贍遷官升職,以勸獎之。”遂定權宜鬻恩例格,如進官升職、丁憂人許應舉求仕、官監户從良之類,入粟草各有數,全活甚眾。四月,拜尚書右丞,仍兼知府事。五月,宣宗將南渡,留為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十一月,改知平陽府事,兼河東南路兵馬都總管,權宣撫使。
三年四月,建言利害十三事,若積軍儲、備黃河、選官讞獄、簡將練卒、鈔法、版籍之類,上頗採用焉。又言:“平陽歲再被兵,人户散亡,樓櫓修繕未完,衣甲器械極少,庾廩無兩月食。夏田已為兵蹂,復不雨,秋種未下。雖有復業殘民,皆老幼,莫能耕種,豈足徵求。比聞北方劉伯林聚兵野狐嶺,將深入平陽、絳、解、河中,遂抵河南。戰御有期,儲積未備,不速錯置,實關社稷生靈大計。乞降空名宣敕一千、紫衣師德號度牒三千,以補軍儲。”上曰:“鼎言是也,有司其如數亟給之。”
七月,就拜本路宣撫使,兼前職。朝廷欲起代州戍兵五千,鼎上言:“嶺外軍已皆南徙,代為邊要,正宜益兵保守,今更損其力,一朝兵至,何以待之?平陽以代為籓籬,豈可撤去。”尚書省奏宜如所請,詔從之。又言:“近聞朝廷令臣清野,切謂臣所部乃河東南路,太原則北路也,大兵若來,必始於北,故清野當先北而後南。況北路禾稼早熟,其野既清,兵無所掠,則勢當自止。不然,南路雖清,而穀草委積於北,是資兵而召之南也。臣已移文北路宣撫司矣,乞更詔諭之。”既而大兵果出境,賜詔獎諭曰:“卿以文武之才,膺兵民之寄,往鎮方面,式固邊防,坐釋朕憂,孰如卿力。益懋忠勤之節,以收綏靜之功,仰副予心,嗣有後寵。”尋以能設方略退兵,進官一階。
十月,鼎上言:“臣所將義軍,皆從來背本趨末,勇猛兇悍、盜竊亡命之徒,苟無訓練統攝官以制之,則朋聚黨植,無所不至。乞許臣便宜置總領義軍使、副及彈壓,仍每五千人設訓練一員,不惟預為防閒,使有畏忌,且令武藝精熟,人各為用。”上從之。
四年正月,大兵略霍、吉、隰三州,已而步騎六萬圍平陽,急攻者十餘日,鼎遣兵屢卻之,且上言:“臣以便宜立官賞,預張文榜,招還脅從人七千有奇,績至者又六千餘,俱令復業。竊謂凡被俘未歸者,更宜多方招誘,已歸者所居從便,優加存恤,無致失所。”制可。二月,拜樞密副使,權尚書左丞,行省於平陽。時鼎方抗表求退,上不許,因進拜焉,且遣近侍諭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卿執政時,因有人言,遂以河東事相委,果能勉力以保無虞。方國家多難,非卿孰可倚者?卿退易耳,能勿慮社稷之計乎!今特授卿是任,咫尺防秋,更宜悉意。”
時河南粟麥不令興販渡河,鼎上言曰:“河東多山險,平時地利不遺,夏秋薦熟,猶常藉陝西、河南通販物斛。況今累值兵戎,農民浸少,且無雨雪,闕食為甚。又解州屯兵數多,糧儲僅及一月。伏見陝州大陽渡、河中大慶渡皆邀阻粟麥,不令過河,臣恐軍民不安,或生內患。伏望朝廷聽其輸販,以紓解州之急。”從之。 [1] 
丁牛又言:“河東兵革之餘,疲民稍復,然丁牛既少,莫能耕稼,重以亢旱蝗螟,而饋餉所須,徵科頗急,貧無依者俱已乏食,富户宿藏亦為盜發,蓋絕無而僅有焉,其憔悴亦已甚矣。有司宜奉朝廷德意,以謀安集,而潞州帥府遣官於遼、沁諸郡蒐括餘粟,懸重賞誘人告訐,州縣憚帥府,鞭箠械繫,所在騷然,甚可憐憫。今大兵既去,惟宜汰冗兵,省浮費,招集流亡,勸督農事。彼不是務,而使瘡痍之民重罹茲苦,是兵未來而先自弊也。願朝廷亟止之,如經費果闕,以恩例勸民入粟,不猶愈於強括乎!”又言:“霍州回牛、夙樓嶺諸厄,戍卒幾四千。今兵既去而農事方興,臣乞量留偵候,餘悉遣歸,有警復徵。既休民力,且省縣官,萬一兵來,亦足御遏。舉一事而獲二利,臣敢以為請。”詔趨行之。
是以又言:“河東兩路農民浸少,而兵戍益多,是以每歲糧儲常苦不繼。臣切見潞州元帥府雖設鬻爵恩例,然條目至少,未盡勸誘之術,故進獻者無幾。宜增益其條,如中都時,仍許各路宣撫司俱得發賣,庶幾多獲貯儲,以濟不給。”於是尚書省更定製奏行焉。
恫灰又言:“交鈔貴於通流,今諸路所造不敷所出,苟不以術收之,不無闕誤。宜從行省行部量民力征斂,以裨軍用。河中宣撫司亦以寶券所支已多,民不貴,乞驗民貧富徵之。雖然,陝西若一體徵收,則彼中所有,日湊於河東,其與不斂何異。又河北寶券以不許行於河南,由是愈滯,將誤軍儲而啓釁端。”時以河北寶券商旅齎販南渡,致物價翔貴,權限路分行用,因鼎有言,罷之。
乩及又言:“比者朝廷命擇義軍為三等,臣即檄所司,而潞帥必蘭阿魯帶言:‘自去歲初置帥府時已按閲本軍,去其冗者。部分既定,上下既親,故能所向成功。此皆血戰之餘,屢試可者。且又父子兄弟自相赴援,各顧其家,心一而力齊,勢不可離。今必析之,將互易而不相諳矣。國家糧儲,常恐不繼,豈容僥冒,但本府兵不至是耳。況潞州北即為異境,日常備戰,事務方殷,而分別如此,彼居中下者,皆將氣挫心懈而不可用,慮恐因得測吾虛實。且義軍率皆農民,已各散歸田畝,趨時力作。若徵集之,動經旬日,農事廢而歲計失矣。乞從本府所定,無輕變易。’臣切是其言。”時阿魯帶奏亦至,詔遂許之。
陀滿又言:“近偵知北兵駐同、耀,竊慮梗吾東西往來之路,遂委河中經略使陀滿胡土門領軍赴援。今兵勢將叩關矣,前此臣嘗奏聞,北兵非止欲攻河東、陝西,必將進取河南。雖已移文陝州行院及陝西鄰境,俱令設備,恐未即遵行。乞詔河南行院統軍司,議所以御備之策。”上以示尚書省,宰臣奏:“兵已逾關,惟宜嚴責所遣帥臣趨迎擊之,及命鼎益兵渡河以掣其肘。”制可。既而鼎聞大兵已越關,乃急上章曰:“臣叨蒙國恩擢列樞府,凡有戎事,皆當任之。今入河南,將及畿甸,豈可安據一方,坐視朝廷之急,而不思自奮以少寬陛下之憂乎。去歲頒降聖訓,以曏者都城被圍四方無援為恨,明敕將帥,若京師有警,即各提兵奔赴,其或不至自有常刑。臣已奉詔,先遣潞州元帥左監軍必蘭阿魯帶領軍一萬,孟州經略使徒單百家領兵五千,由便道濟河以趨關、陝,臣將親率平陽精兵直抵京師,與王師相合。”又奏曰:“京師去平陽千五百餘里,倘俟朝廷之命方圖入援,須三旬而後能至,得無失其機耶?臣以身先士卒倍道兼行矣。”上嘉其意,詔樞府督軍應之。
?初,鼎以將率兵赴援京師,奏乞委知平陽府事王質權元帥左監軍,同知府事完顏僧家奴權右監軍,以鎮守河東,從之。至是,鼎拜尚書左丞,兼樞密副使。是時,大兵已過陝州,自關以西皆列營柵,連亙數十里。鼎慮近薄京畿,遂以河東南路懷、孟諸兵合萬五千,由河中入援,又遣遙授河中府判官僕散掃吾出領軍趨陝西,併力御之。且慮北兵扼河,移檄絳、解、吉、隰、孟州經略司,相與會兵以為夾攻之勢。已而北兵果由三門、集津北渡而去。 [1] 
裕骸鼎覆上言:“自兵興以來,河北潰散軍兵、流亡人户,及山西、河東老幼,俱徙河南。在處僑居,各無本業,易至動搖。竊慮有司妄分彼此,或加迫遣,以致不安。今兵日益盛,將及畿甸,倘復誘此失職之眾使為鄉導,或驅之攻城,豈不益資其力。乞朝廷遣官撫慰,及令所司嚴為防閒,庶幾不至生釁。”上從其計,遣監察御史陳規等充安撫捕盜官,巡行郡邑。大兵還至平陽,鼎遣兵拒戰,不利乃去。主
上命興定元年正月,上命鼎選兵三萬五千,付陀滿胡土門統之西征。至是,鼎馳奏以為非便,略曰:“自北兵經過之後,民食不給,兵力未完。若又出師,非獨饋運為勞,而民將流亡,愈至失所。或宋人乘隙而動,復何以制之?此係國家社稷大計。方今事勢,止當御備南邊,西征未可議也。”遂止。是月,進拜平章政事,封莘國公。又上奏曰:“臣近遣太原、汾、嵐官軍以備西征,而太原路元帥左監軍烏古論德升以狀白臣,甚言其失計。臣愚以為德升所言可取,敢具以聞。”詔付尚書省議之,語在德升傳。三月,鼎以祖父名章,乞避職,詔不從。
朝廷詔鼎舉兵伐宋,且令勿復有言,以沮成算。鼎已分兵由秦、鞏、鳳翔三路並進,乃上書曰:“竊懷愚懇,不敢自默,謹條利害以聞。昔泰和間,蓋嘗南伐,時太平日久,百姓富庶,馬蕃軍鋭,所謂萬全之舉也,然猶亟和,以偃兵為務。大安之後,北兵大舉,天下騷然者累年,然軍馬氣勢,視舊才十一耳。至於器械之屬,亦多損弊,民間差役重繁,浸以疲乏,而日勤師旅,遠近動搖,是未獲一敵而自害者眾,其不可一也。今歲西北二兵無入境之報,此非有所憚而不敢也,意者以去年北還,姑自息養,不然則別部相攻,未暇及我。如聞王師南征,乘隙並至,雖有潼關、大河之險,殆不足恃,則三面受敵者首尾莫救,得無貽後悔乎?其不可二也。凡兵雄於天下者,必其士馬精強,器械犀利,且出其不備而後能取勝也。宋自泰和再修舊好,練兵峙糧,繕修營壘,十年於茲矣。又車駕至汴益近宋境,彼必朝夕憂懼,委曲為防。況聞王師已出唐、鄧,必徙民渡江,所在清野,止留空城,使我軍無所得,徒自勞費,果何益哉?其不可三也。宋我世仇,比年非無恢復舊疆、洗雪前恥之志,特畏吾威力,不能窺其虛實,故未敢輕舉。今我軍皆山西、河北無依之人,或招還逃軍,脅從歸國,大抵烏合之眾,素非練習,而遽使從戎,豈能保其決勝哉?雖得其城,內無儲蓄,亦何以守?以不練烏合之軍,深入敵境,進不得食,退無所掠,將復遁逃嘯聚為腹心患,其不可四也。發兵進討,欲因敵糧,此事不可必者。隨軍轉輸,則又非民力所及。沿邊人户雖有恆產,而賦役繁重,不勝困憊。又凡失業寓河南者,類皆衣食不給。貧窮之迫,盜所由生,如宋人陰為招募,誘以厚利,使為鄉導,伺我不虞突而入寇,則內有叛民,外有勍敵,未易圖之,其不可五也。今春事將興,若進兵不還,必違農時,以誤防秋之用,此社稷大計,豈特疆埸利害而已哉!其不可六也。臣愚以為止當遴選材武將士,分佈近邊州郡,敵至則追擊,去則力田,以廣儲蓄。至於士氣益強,民心益固,國用豐饒,自可恢廓先業,成中興之功,一區區之宋何足平乎。”詔付尚書省,宰臣以為諸軍既進,無復可議,遂寢。
散關既而元帥承裔等取宋大散關,上諭鼎曰:“所得大散關,可保則保,不可則焚燬而還。”於是鼎奏:“臣近遣官問諸帥臣,皆曰散關至驀關諸隘,其地遠甚,中間堡壘相望,如欲分屯,非萬人不可。則又有恆州、虢縣所直數關,宋兵皆固守如舊,緩急有事,當復分散關之兵。餘眾數少,必不能支,而鳳翔、恆、隴亦無應援,恐兩失之。且比年以來,民力困於調度,今方春,農事已急,恐妨耕墾,不若焚燬此關,但屯邊隘以張其勢,彼或來侵,互相應援易為力也。”制可。
二年四月,鼎乞致仕,上遣近侍諭曰:“卿年既耄,朕非不知,然天下事方有次第,卿舊人也,姑宜勉力以終之。”鼎以宣宗多親細務,非帝王體,乃上奏曰:“天下之大,萬機之眾,錢穀之冗,非九重所能兼,則必付之有司,天子操大綱、責成功而已。況今多故,豈可躬親細務哉?惟陛下委任大臣,坐收成算,則恢復之期不遠矣。”上覽其奏不悦,謂宰臣曰:“朕惟恐有怠,而鼎言如此何耶?”高琪奏曰:“聖主以宗廟社稷為心,法上天行健之義,憂勤庶政,夙夜不遑,乃太平之階也。鼎言非是。”上喜之。 [1] 
兵及三年正月,上言:“沿邊州府官既有減定資歷月日之格,至於掌兵及守禦邊隘者,徵行暴露,備歷艱險,宜一體減免,以示激勸。”從之。二月,上言:“近制,軍前立功犯罪之人,行省、行院、帥府不得輒行誅賞。夫賞由中出則恩有所歸,茲固至當。至於部分犯罪,主將不得施行,則下無所畏而令莫得行矣。”宰臣難之,上以問樞密院官,對如鼎言,乃下詔,自今四品以下皆得裁決。
幸岬時元帥內族承裔、移剌粘何伐宋,所下城邑多所焚掠,於是鼎上言:“承裔等奉詔宣揚國威,所謂‘弔民伐罪’者也。今大軍已克武休,將至興元。興元乃漢中、西蜀喉衿之地,乞諭帥臣,所得城邑姑無焚掠,務慰撫之。誠使一郡貼然,秋毫不犯,則其餘三十軍將不攻自下矣。若拒王師,乃宜有戮。”上甚是其言,遂詔諭承裔。鼎以年老屢上表求致仕,上謂宰臣曰:“胥鼎以老求退,朕觀其精力未衰,已遣人往慰諭之。鼎嘗薦把胡魯,以為過己遠甚,欲以自代。胡魯固佳,至於駕馭人材,處決機務,不及鼎多矣。”俄以伐宋有功,遷官一階。
嗽攏八月,上言:“臣奉詔兼節制河東,近晉安帥府令百里內止留桑棗果木,餘皆伐之。方今秋收,乃為此舉以奪其事,既不能禦敵而又害民,非計也。且一朝警急,其所伐木豈能盡去,使不資敵乎?他木雖伐,桑棗舍屋獨非木乎,此殆徒勞。臣已下帥府止之,而左都監完顏閭山乃言嘗奉旨清野,臣不知其可。”詔從鼎便宜規畫。是時,大元兵大舉入陝西,鼎多料敵之策,朝臣或中沮之,上諭樞密院官曰:“胥鼎規畫必無謬誤,自今卿等不須指授也。”尋又遣諭曰:“卿專制方面,凡事得以從宜規畫,又何必一一中復,徒為逗留也。” [1] 
封温四年,進封温國公,致仕,詔諭曰:“卿屢求退,朕初不許者,俟其安好,復為朕用爾。今從卿請,仍可來居京師,或有大事,得就諮決也。”五年三月,上遣近侍諭鼎及左丞賈益謙曰:“自去冬至今,雨雪殊少,民心不安,軍用或闕,為害甚重。卿等皆名臣故老,今當何以處之。欲召赴尚書省會議,恐與時相不合,難於面折,故令就第延問,其悉意以陳,毋有所隱。”元光元年五月,上敕宰相曰:“前平章胥鼎、左丞賈益謙、工部尚書札裏吉、翰林學士孛迭,皆致政老臣,經練國事,當邀赴省與議利害。”仍遣侍官分詣四人者諭意焉。
文振六月,晉陽公郭文振奏:“河朔受兵有年矣,向皆秋來春去,今已盛暑不回,且不嗜戕殺,恣民耕稼,此殆不可測也。樞府每檄臣會合府兵進戰,蓋公府雖號分封,力實單弱,且不相統攝,方自保不暇,朝廷不即遣兵為援,臣恐人心以謂舉棄河北,甚非計也。伏見前平章政事胥鼎,才兼將相,威望甚隆,向行省河東,人樂為用。今雖致政,精力未衰,乞付重兵,使總制公府,同力戰御,庶幾人皆響應,易為恢復,惟陛下圖之。”
?明年,宣宗崩,哀宗即位。正大二年,起復,拜平章政事,進封英國公,行尚書省於衞州。鼎以衰病辭,上諭曰:“卿向在河東,朝廷倚重。今河朔州郡多歸附,須卿圖畫。卿先朝大臣,必濟吾事,大河以北,卿皆節制。”鼎乃力疾赴鎮,來歸者益眾。鼎病不能自持,復申前請,優詔不許。三年,覆上章請老,且舉朝賢練軍政者自代。詔答曰:“卿往在河東,殘破孤危,殆不易保,卿一至而定。迄卿移鎮,敵不復侵。何乃過為嫌避?且君臣均為一體,朕待下亦豈自殊,自外之語,殆為過計。況餘人才力孰可副卿者?卿年高久勞於外,朕豈不知,但國家百年積累之基,河朔億萬生靈之命,卿當勉出壯圖,同濟大事。”鼎奉詔惶懼不敢退。是年七月,薨。
蚓玻鼎通達吏事,有度量,為政鎮靜,所在無賢不肖皆得其歡心。南渡以來,書生鎮方面者,惟鼎一人而已。 [1] 
參考資料
  • 1.    金史/列傳第四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5-09]
  • 2.    胥鼎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06-26]
  • 3.    《金史·列傳第四十六·胥鼎》胥鼎,字和之,尚書右丞持國之子也。大定二十八年擢進士第,入官以能稱,累遷大理丞。承安二年,持國卒,去官。四年,尚書省起復為著作郎。上曰:“鼎故家子,其才如何?”宰臣奏曰:“為人甚幹濟。”上曰:“著作職閒,緣今無他闕,姑授之。”未幾,遷右司郎中,轉工部侍郎。泰和六年,鼎言急遞鋪轉送文檄之制,上從之,時以為便。至寧初,中都受兵,由户部尚書拜參知政事。 貞祐元年十一月,出為泰定軍節度使,兼兗州管內觀察使,未赴,改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總管。二年正月,鼎以在京貧民闕食者眾,宜立法振救,乃奏曰:“京師官民有能贍給貧人者,宜計所贍遷官升職,以勸獎之。”遂定權宜鬻恩例格,如進官升職、丁憂人許應舉求仕、官監户從良之類,入粟草各有數,全活甚眾。四月,拜尚書右丞,仍兼知府事。五月,宣宗將南渡,留為汾陽軍節度使,兼汾州管內觀察使。十一月,改知平陽府事,兼河東南路兵馬都總管,權宣撫使。 三年四月,建言利害十三事,若積軍儲、備黃河、選官讞獄、簡將練卒、鈔法、版籍之類,上頗採用焉。又言:“平陽歲再被兵,人户散亡,樓櫓修繕未完,衣甲器械極少,庾廩無兩月食。夏田已為兵蹂,復不雨,秋種未下。雖有復業殘民,皆老幼,莫能耕種,豈足徵求。比聞北方劉伯林聚兵野狐嶺,將深入平陽、絳、解、河中,遂抵河南。戰御有期,儲積未備,不速錯置,實關社稷生靈大計。乞降空名宣敕一千、紫衣師德號度牒三千,以補軍儲。”上曰:“鼎言是也,有司其如數亟給之。” 七月,就拜本路宣撫使,兼前職。朝廷欲起代州戍兵五千,鼎上言:“嶺外軍已皆南徙,代為邊要,正宜益兵保守,今更損其力,一朝兵至,何以待之?平陽以代為藩籬,豈可撤去。”尚書省奏宜如所請,詔從之。又言:“近聞朝廷令臣清野,切謂臣所部乃河東南路,太原則北路也,大兵若來,必始於北,故清野當先北而後南。況北路禾稼早熟,其野既清,兵無所掠,則勢當自止。不然,南路雖清,而穀草委積於北,是資兵而召之南也。臣已移文北路宣撫司矣,乞更詔諭之。”既而大兵果出境,賜詔獎諭曰:“卿以文武之才,膺兵民之寄,往鎮方面,式固邊防,坐釋朕憂,孰如卿力。益懋忠勤之節,以收綏靜之功,仰副予心,嗣有後寵。”尋以能設方略退兵,進官一階。 十月,鼎上言:“臣所將義軍,皆從來背本趨末,勇猛兇悍、盜竊亡命之徒,苟無訓練統攝官以制之,則朋聚黨植,無所不至。乞許臣便宜置總領義軍使、副及彈壓,仍每五千人設訓練一員,不惟預為防閒,使有畏忌,且令武藝精熟,人各為用。”上從之。
  • 4.    《金史·卷一百八·列傳第四十六》四年正月,大兵略霍、吉、隰三州,已而步騎六萬圍平陽,急攻者十餘日,鼎遣兵屢卻之,且上言:“臣以便宜立官賞,預張文榜,招還脅從人七千有奇,績至者又六千餘,俱令復業。竊謂凡被俘未歸者,更宜多方招誘,已歸者所居從便,優加存恤,無致失所。”制可。二月,拜樞密副使,權尚書左丞,行省於平陽。時鼎方抗表求退,上不許,因進拜焉,且遣近侍諭曰:“卿父子皆朕所知,向卿執政時,因有人言,遂以河東事相委,果能勉力以保無虞。方國家多難,非卿孰可倚者?卿退易耳,能勿慮社稷之計乎!今特授卿是任,咫尺防秋,更宜悉意。”
  • 5.    《金史·卷一百八·列傳第四十六》時河南粟麥不令興販渡河,鼎上言曰:“河東多山險,平時地利不遺,夏秋薦熟,猶常藉陝西、河南通販物斛。況今累值兵戎,農民浸少,且無雨雪,闕食為甚。又解州屯兵數多,糧儲僅及一月。伏見陝州大陽渡、河中大慶渡皆邀阻粟麥,不令過河,臣恐軍民不安,或生內患。伏望朝廷聽其輸販,以紓解州之急。”從之。 又言:“河東兵革之餘,疲民稍復,然丁牛既少,莫能耕稼,重以亢旱蝗螟,而饋餉所須,徵科頗急,貧無依者俱已乏食,富户宿藏亦為盜發,蓋絕無而僅有焉,其憔悴亦已甚矣。有司宜奉朝廷德意,以謀安集,而潞州帥府遣官於遼、沁諸郡蒐括餘粟,懸重賞誘人告訐,州縣憚帥府,鞭箠械繫,所在騷然,甚可憐憫。今大兵既去,惟宜汰冗兵,省浮費,招集流亡,勸督農事。彼不是務,而使瘡痍之民重罹茲苦,是兵未來而先自弊也。願朝廷亟止之,如經費果闕,以恩例勸民入粟,不猶愈於強括乎!”又言:“霍州回牛、夙樓嶺諸厄,戍卒幾四千。今兵既去而農事方興,臣乞量留偵候,餘悉遣歸,有警復徵。既休民力,且省縣官,萬一兵來,亦足御遏。舉一事而獲二利,臣敢以為請。”詔趨行之。 又言:“河東兩路農民浸少,而兵戍益多,是以每歲糧儲常苦不繼。臣切見潞州元帥府雖設鬻爵恩例,然條目至少,未盡勸誘之術,故進獻者無幾。宜增益其條,如中都時,仍許各路宣撫司俱得發賣,庶幾多獲貯儲,以濟不給。”於是尚書省更定製奏行焉。 又言:“交鈔貴於通流,今諸路所造不敷所出,苟不以術收之,不無闕誤。宜從行省行部量民力征斂,以裨軍用。河中宣撫司亦以寶券所支已多,民不貴,乞驗民貧富徵之。雖然,陝西若一體徵收,則彼中所有,日湊於河東,其與不斂何異。又河北寶券以不許行於河南,由是愈滯,將誤軍儲而啓釁端。”時以河北寶券商旅齎販南渡,致物價翔貴,權限路分行用,因鼎有言,罷之。
  • 6.    《金史·卷一百八·列傳第四十六》又言:“比者朝廷命擇義軍為三等,臣即檄所司,而潞帥必蘭阿魯帶言:‘自去歲初置帥府時已按閲本軍,去其冗者。部分既定,上下既親,故能所向成功。此皆血戰之餘,屢試可者。且又父子兄弟自相赴援,各顧其家,心一而力齊,勢不可離。今必析之,將互易而不相諳矣。國家糧儲,常恐不繼,豈容僥冒,但本府兵不至是耳。況潞州北即為異境,日常備戰,事務方殷,而分別如此,彼居中下者,皆將氣挫心懈而不可用,慮恐因得測吾虛實。且義軍率皆農民,已各散歸田畝,趨時力作。若徵集之,動經旬日,農事廢而歲計失矣。乞從本府所定,無輕變易。’臣切是其言。”時阿魯帶奏亦至,詔遂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