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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永德

(萬寶山事件始作俑者)

鎖定
郝永德(?—1947年),天津人,萬寶山事件始作俑者
中文名
郝永德
國    籍
中國
逝世日期
1947年
出生地
天津
主要事件
萬寶山事件的始作俑者
性    別
郝永德原籍天津,清末遷入東北,幹過火車站腳行,後居住在吉林長春頭道溝(滿鐵附屬地),開妓館,與日本領事館人員頗有往來,尤其與日本警察張效九過從甚密,由此大發橫財,家中光是收藏古玩的房間就有兩三個,購置大樓六、七棟。他還勾結部分朝鮮移民倒賣白麪(海洛因),又以自己的名義為日本人開辦“長農稻田公司”,給日本人非法攫取中國土地大開方便之門。
1931年4月,郝永德與萬寶山村的地主張鴻賓、蕭翰林訂立了租借荒地500垧的契約,並違法轉租給188名朝鮮人耕種水稻。這些朝鮮人開掘水渠,截流築壩。這一工程侵害了當地農户的利益,馬家哨口200餘農民上告。吉林省政府批示:“令朝僑出境”。然而日本駐長春領事田代重德派遣日本警察制止朝鮮人撤走,且限令於7月5日前完成築渠。7月1日,中國農民400餘人聯合起來平溝拆壩,日本警察則鎮壓平溝的中國農民,雙方對峙,後日本增武裝警察,在日本軍警保護下,工程於7月5日完成。同時,《朝鮮日報》記者金利三謊稱朝鮮人在萬寶山被殺,掀起朝鮮半島大規模的排華活動,大量無辜華僑喪身。郝永德難辭其咎,遂被逮捕。然在九一八事變後絕處逢生,重獲自由,大富大貴,坐擁樓房三百多間,據説東條英機來視察偽滿洲國時,就曾下榻於郝永德家。抗戰勝利後,郝永德藏匿起來,1946年5月國民黨佔領長春後被捕並受到公審,被審判時連連鞠躬哀求:“大人在上……大人聖明……大人恩典”。起初法院欲以結夥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後改為外患罪,判處死刑,不料在宣判兩天前病死獄中,時為1947年夏秋之間。 [1-2] 
參考資料
  • 1.    王霖、高淑英主編.《萬寶山事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62—666頁
  • 2.    羅鳳鳴.回憶萬寶山事件的審理[J].法學雜誌,1985(06):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