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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寶泉

鎖定
邊寶泉(1831—1898),字廉溪,號潤民。原籍奉天遼陽,其祖先隨清軍入關,在霸州城內定居,屬漢軍鑲紅旗。
本    名
邊寶泉
別    名
廉溪
廉溪
潤民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1831
出生日期
1898年
旗    籍
漢軍鑲紅旗
官    職
閩浙總督

邊寶泉人物生平

他自幼聰穎好學,同治二年(1863年)進士。初任翰林院編修,鄉試會試考官,户科給事中等職。他辦事嚴肅認真,直言敢諫,直隸總督李鴻章獻瑞表,媚上取寵,寶泉上奏其妄,直言不諱。
他在陝西任督糧道時值荒年,籌賑濟民,救民甚眾。此後升任道台、臬台、藩台,直至巡撫部院,往來於山西、陝西江河之間,剔除積弊,肅清盜匪,整飭官吏,很有成績。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他在閩浙總督任內,發生古田教案,英美領事百般要挾,他秉承清廷旨意,殘民媚外,將14名地方官革職,逮捕民眾200餘人,由英美領事觀審,將劉祥興等20餘人殺害。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九月,邊病逝於住所。但據其後人所説其死與“戊戌變法”有關,因康有為變法失敗後系經他的守地出國,朝廷召他回京,他怕受到株連,吞金自盡。西太后未予追究,反而追贈其為太子少保,從優撫卹。

邊寶泉《清史稿》記載

[1]  邊寶泉,字潤民,漢軍鑲紅旗人。同治二年進士,授編修。十一年,補浙江道監察御史。大學士李鴻章總督直隸,奏清苑麥秀兩歧。寶泉疏論之曰:“祥瑞之説,盛世不言。臣來自田間,麥有兩歧,常所親見。地氣偏厚,偶然致此,何足為異?漢章之時,以嘉穀芝草,改元章和,何敞猶據經義面折宋由、袁安。至馬端臨《文獻通考》,乃舉歷代祥瑞,統曰‘物異’。夫祥且為異,今以無異之物而謂之祥,可乎?上年畿輔水災甚鉅,迄今沒水田廬猶未盡出;永定河甫經蕆工,北岸又潰;邊軍未撤,民困未蘇。
鴻章身膺重寄,威望素隆,當效何敞之公忠,懲宋由、袁安之導媚。皇上御極之初,庶吉士嚴辰散館考試,曲意頌揚,奉旨嚴飭。今鴻章為督撫大吏,非草茅新進可比,乃亦務為粉飾,於治道人心關係尤鉅。應請降旨訓飭。”是時鴻章又以永定河合龍,奏獎工員勞勩,奏上而河複決,寶泉又疏請撤銷保案。鴻章新建大功,寶泉再疏彈之,鴻章亦不以為忤,天下兩賢之。遷户科給事中。
先是都御史胡家玉疏陳丁漕積弊,語侵巡撫劉坤一,坤一覆奏家玉逋賦未完,且私書囑託公事。寶泉復劾:“坤一藉詞箝制地方長吏,此端一開,啓天下輕視朝廷之漸。”疏入,坤一下部議處。
光緒三年,出為陝西督糧道,再遷布政使。九年,擢陝西巡撫。尚書閻敬銘議陝西收放糧米改徵折色,寶泉持不可,以謂:“谷數有定,今改折色,所收必有減於昔而民始樂從,所放必加多於前而兵乃足用。入不敷出,一時強為彌補,後將何所取償?昔歲大飢,終賴道倉儲粟,多所全活。今並此而去之,恐饑饉洊臻,益無可恃。”上韙其議。十二年,調河南巡撫,移疾歸。
二十年,即家起閩浙總督。閩鹽逋課積八十餘萬,前任奏報,率皆飛灑他項為挹注。寶泉至,盡發其覆,乃有停釐補課之奏。船政舊設大臣,後以總督兼之。寶泉特疏請復故制,且條上造船、購料、延教師、籌經費四事,而不私其權,人嘉其廉讓。二十四年,卒於官,贈太子少保。
參考資料
  • 1.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1998年:卷448, 12521頁《邊寳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