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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鎖定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遼寧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加掛遼寧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牌子。 [1]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黨組書記:胡異衝 [4] 
中文名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外文名
Liaoni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行政級別
正廳級 [1]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國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控目標和調節政策建議,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佈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聯絡、協調駐遼中直企業。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管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進信息技術應用,推動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提出推進製造強省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先進裝備、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先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省電力管理職責,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參與制定交通產業發展政策。
(十)統籌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導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
(十一)統一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擬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規劃和政策,推進產業佈局調整和重組,負責推動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和計量、質量等工作,按分工負責國防科技成果的保護和推廣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負責軍隊與地方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軍工單位與地方之間的服務協調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擬訂並組織實施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監測分析發展動態,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工業重大招商引資活動,協調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五)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全省軍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督辦、輿情應對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二)綜合處。圍繞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和產業發展,綜合分析研究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形勢及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承擔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收集、整理、發佈工業和信息化發展信息,負責政務宣傳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分析國內外產業發展動態和趨勢,組織工業和信息化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課題總體安排的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行政審批處。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擬訂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省直部門聯合行政審批事項。
(五)投資與規劃處(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督查辦公室)。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見,按權限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和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管理工作,對重點項目實施督查,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
(六)產業政策處。歸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省工業產業政策和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工業行業准入,提出服務型製造的發展政策,負責推進全省工業設計培育發展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兼併重組、產業轉移相關工作。
(七)工業經濟運行處(中直企業協調聯絡處)。牽頭承擔工業增加值指標任務,監測分析全省工業經濟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形勢,發佈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保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的有關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產業集羣運行監測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省交通發展政策,承擔相關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與中直企業的聯絡協調工作,按分工承擔企業幫扶工作,承擔省發展集裝箱產業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協調推進行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牽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業招商引資工作。
(八)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處。負責統籌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工業供給側結構,統籌協調工業八大產業政策的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產業人才需求預測和智力引進。負責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宏觀指導和綜合協調,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承擔民營經濟統計工作。
(九)製造強省建設推進處(省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組織實施與統籌協調工作,研究提出推進製造強省建設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省智能製造工程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全省智能製造項目的管理和推進工作,負責推動智能製造相關裝備和技術發展,指導、協調各市推進製造強市相關重點工程和產業佈局,承擔省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裝備處(省汽車工業辦公室、省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省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研製和推廣應用及重大結構調整項目建設,指導全省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石油化工處(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負責全省石油化工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承擔全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十二)冶金處。負責全省冶金(鋼鐵、有色、黃金、稀土)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輕工處。負責全省輕工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煙草行業的發展工作,負責全省食品工業、包裝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建材處。負責全省建材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鎂、硼等資源開發保護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五)電子產業處。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六)紡織處。負責全省紡織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七)醫藥處。負責全省醫藥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負責行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產業基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及項目的審核和推進工作,指導行業產業集羣發展、技術創新和安全生產工作,推進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八)電力處。負責全省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擬訂下達電力供需調控計劃,監督指導電力調度,協調解決電力運營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市場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省節約用電工作,組織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監督指導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參與擬訂全省電力行業規劃,參與電力工業行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前期工作,推進行業技術進步,參與電力價格調整和整頓等管理工作。
(十九)軟件服務業處。負責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的信息採集、分析和預測,組織推進軟件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與產業化,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升級,推動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服務業創新發展,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進行業軟件和系統解決方案以及安全可靠信息產品、系統推廣應用,推進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參與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指導本行業中小微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二十)兩化融合推進處。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重大工程,指導協調通信產業發展,促進三網融合,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製造和應用,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化流通體系建設,推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負責指導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建設,擬訂全省工業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推動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
(二十一)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辦公室)。擬訂全省無線電管理規劃,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基礎設施和技術設施建設工作,負責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指配、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無線電台(站)管理和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無線電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承擔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軍工科研生產協調與能力建設服務處。擬訂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軍工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承擔軍工核心能力建設地方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軍工綜合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科研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國防科技成果管理和國防特色學科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軍品免徵增值税和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登記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武器裝備質量管理、動員演練、軍品外貿相關工作,推動高分衞星數據行業應用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指導並監督軍工單位的安全保密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按權限審查、審批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負責對全省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三)軍工安全和民爆處(省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指導監督全省軍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國防科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運行和安全監管工作,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的相關管理工作,協調軍工、民爆行業安全生產有關問題,組織開展相關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立核應急技術支持體系,組織全省核能安全和核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協調核軍工單位生產重大事項,承擔省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四)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綠色製造、工業節水促進政策,協調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指導全省節能監察工作,參與擬訂全省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綠色製造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推進工業綠色製造發展。
(二十五)科學技術處。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聯合工作,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新產品認定及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研製工作,指導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制定和質量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新興產業發展行動計劃。
(二十六)產業與金融結合處。研究提出與工業領域相關的財税、政策性金融等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使用相關金融工具,推進銀企對接,引導推進工業產業基金的使用和健康發展,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省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七)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十八)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黨羣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教育處合署辦公。 [1]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職能轉變

1、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工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重大技術裝備戰略基地和國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設。
2、貫徹《中國製造2025》,協調推進《〈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實施工作,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
3、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 [1]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職責分工

1、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1)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需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國務院或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申報和管理。
(2)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職責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科學技術廳、省税務局等有關部門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工作,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學技術廳等有關部門負責上報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相關工作。
2、與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
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指導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重大工程,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絡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等。 [1]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廳長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組長、二級高級監察官
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
黨組成員、副廳長
副廳長
更新截止2024年6月 [4-6]  [8-9]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遼寧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遼寧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1月4日起施行。 [1] 

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所獲榮譽

2021年4月,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紡織處被授予“遼寧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2] 
2022年1月,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被評為2021年打擊治理“黑廣播”“偽基站”工作成績突出集體。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