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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司法廳

鎖定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26號),設立遼寧省司法廳(正廳級),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遼寧省司法廳
地    點
遼寧省
級    別
正廳級
地    址
瀋陽市皇姑區崇山東路38號甲
成立時間
1979年

遼寧省司法廳主要職責

(一)承擔法治遼寧建設重大問題的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法治遼寧建設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政府立法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政府立法規劃和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瞭解政府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政府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報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立法協調工作。
(四)承辦省政府規章的解釋工作、承辦省政府組織起草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實施後的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省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負責各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省直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清理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省政府各部門、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向省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負責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各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裁量權,審核省直部門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制定法治宣傳教育實施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指導、監督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負責司法行政系統戒毒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戒毒執行和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具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涉外法律服務工作。
(十)負責我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我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對省政府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對省政府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代理省政府行政訴訟和以省政府作為民事主體的相關法律事務,負責省政府法律事務諮詢等工作。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協助落實省政府領導幹部學法制度。
(十二)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司法行政系統政治機關建設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市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遼寧省司法廳現任領導

吳言軍,黨組書記、廳長。 [2-3] 
高長生,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1] 
王戒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廳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 [1] 
李大春,廳一級巡視員,省紀委監委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1]  [4] 
勾 燕,廳黨組成員、政治部(警務部)主任。 [1] 
李曉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 
魏顯光,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 
王 雷,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