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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
(有選舉權的公民)
鎖定
選民是指根據法律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公民,或指被上帝選定可以獲救的人。
- 中文名
- 選民
- 拼 音
- xuǎn mín
- 解釋一
- 直接解釋為有選舉權的公民
- 解釋二
- 指被上帝選定可以獲救的人
- 英 文
- constituency
選民詞義解釋
選民讀音
選民 xuǎn mín
選民釋義
解釋一:直接解釋為有選舉權的公民。
在主權國家,凡是具有本國國籍、達到法定年齡——現代一般規定為年齡滿18週歲(含)以上的本國公民都有選舉權。
我國對選民的限制少,只有三種。
1.年齡:要求年滿18週歲。
2.國籍:必須具有中國國籍。
3.政治權利: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
解釋二:宗教術語,指被上帝選定可以獲救的人。與“棄民”相對。
選民選民資格
選民概念
選民資格是指法律規定的公民取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應當具備的條件,亦稱選舉資格。世界各國對選民資格都有具體的規定,國家制度、社會制度、階級關係等決定着選民資格的條件。
選民具備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選民選民證
選民證是表明他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證書。選民憑此證參加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