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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

鎖定
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是遵義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
辦公地址
貴州省遵義市新浦新區建投大廈2號樓 [4] 
隸    屬
遵義市人民政府

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綜合協調服務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能源建設和管理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應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劃,組織實施有關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佈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提出申報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審批、備案和核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市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訂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税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六)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和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行動,組織參與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擬訂市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市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督促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工業園區規劃佈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九)擬訂促進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生產要素市場化建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和技術創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劃、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擬訂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及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
(十一)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市煤、電、油、氣、運調度和綜合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天然氣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參與交通綜合運輸協調。
(十二)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能源發展和能源行業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負責煤炭(含煤層氣、煤化工及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電力(含火電、水電、氣電、核電)、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含風能、光能、生物質能)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行業標準,監測能源發展情況;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核或上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十四)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開展淘汰落後產能、煤層氣開發、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十五)負責能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檢查督促能源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組織開展能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能源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督促能源企業對行業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承擔油氣管道安全監督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安全監督管理等責任;協同有關部門對電力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參與並協調能源行業較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十六)承擔對重大煤礦建設項目提出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煤礦企業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督促煤礦企業對煤礦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承擔煤礦從業人員操作技能培訓和頒證管理工作;參與煤礦整頓關閉工作。
(十七)負責能源行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牽頭開展能源合作。
(十八)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管理機關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接待、信息、檔案、督查督辦、信訪、宣傳、保密、工資等工作;承擔網上名稱管理、政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服務和機關目標管理等工作;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負責機關財務會計制度建設,監督管理國家和省、市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負責局機關重要綜合性文稿起草、重大課題調研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辦理和行政法律法規工作;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門户網站維護管理等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相關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後產能,指導產業佈局和產業轉移;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電子信息、裝備製造、材料等重點行業協調和推進工作;協調散裝水泥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統籌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
(三)工業投資和園區建設科。
組織工業園區制訂發展規劃,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工業園區綜合協調、監測分析和運行調度;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按照規定權限,承擔工業和能源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核准工作;統籌協調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與工業、能源新產品、新技術審核申報工作;擬訂市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學研結合,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
(四)經濟運行協調科
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併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和措施;承擔企業減負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鐵路運輸以及交通綜合運輸工作;承擔工業用煤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能源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能源要素保障的應急調度。
(五)消費品工業科(白酒產業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白酒產業發展政策及食鹽管理的法律法規;指導全市白酒產業發展佈局,協調白酒工業生產園區配套產業園區建設;提出白酒企業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建議意見指導全市白酒企業加強對外宣傳,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着力開拓白酒市場;承擔醫藥、輕紡、包裝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煙草工業生產。
(六)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
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擬訂工業行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領域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目標評價考核;組織實施節能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重點項目、示範工程及重點技術的推廣應用;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
(七)民營經濟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全市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建立和規範創業基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全市民族民間工藝品發展工作;指導全市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相關培訓工作;協調民營經濟相關投訴工作;協調中小企業、民營經濟融資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工業企業發展改革工作。
(八)對外交流合作科
指導工業和能源領域相關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區域合作和國際化經營;指導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為工業和能源領域企業提供服務;承擔局機關對外宣傳、東西部扶貧協作、滬遵產業合作等工作;負責全市工業招商引資年度工作方案的編制;指導各縣(市、區)開展工業招商和項目包裝策劃工作;負責工業招商、經貿活動的籌辦以及工業招商引資簽約重點項目的跟蹤督查工作;負責工業招商引資政策研究和業務培訓工作。
(九)能源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非煤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非煤能源行業的生產協調和監管工作;研究提出非煤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電力、新能源、石油、天然氣和可再生非煤能源等能源的規劃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參與非煤能源運行調節。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工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協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做好民爆物品銷售企業建設項目申請的受理審查,督導縣級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民爆物品銷售企業倉儲安全的監管;按規定開展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保護工作;參與市安委辦各類專辦中涉及市工業和能源局的相關工作;參與《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有關工作。
(十)煤炭產業發展科
承擔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煤炭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全市煤炭產業發展規劃建議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煤層氣加工轉化利用的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煤炭企業開展培訓;按照分級監管原則實施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分級負責煤礦災害防治;負責電煤供應保障工作。
(十一)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黨建、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機關人員出國審查工作;參與指導企業人才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負責機關黨羣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離退休人員學習,開展文體活動;負責生活福利、健康療養等服務工作。 [1] 

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現任領導

駱  亞(黨組書記) [10] 
徐德聲(副局長):分管經濟運行科、民營經濟科;負責分管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工作。對分管領域的思想政治、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龔文生(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煤炭產業發展科,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黨建、紀檢監察、政務公開、網絡安全、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分管領域思想政治、生態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等工作;是意識形態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龔文生(副局長) [5]  [7]  [9] 
劉 斌(三級調研員):分管產業發展科、對外交流科;負責分管領域思想政治、生態文明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工作,履行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夏昌黎(四級調研員):分管工業投資和園區建設科、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科;負責分管領域思想政治、生態文明建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工作,履行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 [3]  [6]  [8] 

遵義市工業和能源局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