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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知事
鎖定
道知事,詞語,釋義(1) 通曉事理;懂事。主道知人,臣道知事。(2) 主管事務。於國有所不知政,於家有所不知事,必則朋乎。《管子·戒》尹知章 注:“若皆知之,則事鍾於己,將不勝任而敗。朋能有所不知,故可以移政。”
- 中文名
- 道知事
- 古 義
- 官名
- 今 義
- 知道一件事
- 古文翻譯
- “知事”名詞。不作翻譯
道知事基本內容
(3) 官名。地方行政長官的名稱。
宋 時分命京官出守列郡,稱為權知某府或某州或某縣事,知事之名由此而起。
明 清 徑稱縣級地方行政長官為知縣, 民國 改知縣為縣知事,省稱知事,後又改知事為縣長。
府縣的知事那時都還是舊人,知府姓李,是雲南人,和城內一家姓李的豪紳認了同宗。
郭沫若《黑貓》六
(4) 官名。 明 清 時代的屬官名。
(5) 僧職名。掌管僧院事務。後稱為住持。本朝大曰寺,次曰院,在法:寺有寺主,郡有僧首,總稱主首。而宣和三年禁稱主字,改曰管勾院門,同管勾院門事,供養主作知事,庵主作住持。至建炎初,避御名,並改曰住持。 宋 趙彥衞《雲麓漫鈔》卷六
漢 劉向《列女傳·梁夫人嫕》商小姐見兄弟小時母子伶仃,而今長大知事,也自歡喜他。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到底是老人家知事。
清 李漁《意中緣·悟詐》
道知事日本、韓國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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