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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文字)

鎖定
辭(拼音:cí)為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1]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2]  ,其古字形由表示整理的“亂”和表示刑罰的“辛”組成,本義是訴訟,打官司。引申為訴訟時的言辭。再引申為一般的言辭、文辭,又引申為一種文學體裁。訟辭中常常為求無罪而找藉口,故又可引申為藉口。“辭”又有推辭、辭卻等引申義,而且這一系列義項以及言辭、文辭等引申義逐漸成為“辭”的常用義。
中文名
拼    音
繁    體
部    首
舌、辛
五    筆
TDUH [3] 
倉    頡
HRYTJ [3] 
鄭    碼
MISE [3] 
筆    順
撇—橫—豎—豎—橫折—橫—點—橫—點—撇—橫—橫—豎
字    級
一級(編號:2947)
平水韻
上平四支 [4] 
統一碼
8F9E [3] 
筆畫數
6+7、7+6(部首+部首外)
四角碼
2064₁
異    體
辝、辤等(見擴展圖冊)
國標碼
B4C7
造字法
會意字
字形結構
左右結構
注音字母
ㄘˊ

字源解説

演變流程圖 演變流程圖 [2]
會意字。“辭”字最早出現於甲骨文中(圖1),字的左邊是“𤔔”字, “𤔔”是“”的本字,字形表示兩隻手在整理亂絲,有整理、治理等意義。“”是古代的刑具,此處代表刑法,會合起來就是“以法律理紛亂”,也就是訴訟,將紛繁複雜的案件抓住線索,理出頭緒,搞清真相,進而定罪。這是“辭”的本義。
金文中出現多種異體:除了都在左側添加另一隻手之外,還有添加“口”(圖2)或“言”(圖3)旁以使“辯訟”義更鮮明的;還有一種將“辛”替換成“司”的(圖4),“司”有“治理”的意思,而且古音中“司”與“辭”同屬“之”部,所以這個字就成為會意兼形聲字。但所有這些異體都沒有被小篆採納,小篆(圖7)基本上沿襲了甲骨文的構形,只在左半邊採納了金文中雙手理絲的構形。隸定後左側像線軸之形的部分拉長,將下方的部分罩住,而原先像絲線之形的部分被分割成了上下兩半(圖8)。簡體的“辭”本是繁體“辭”的俗字,今為繁體“辭”的簡化字。字形從“舌”從“辛”,因為推辭、告辭時通常都要費一番口舌。 [2]  [16] 
“辭”的異體“”是由繁體“辭”字分化變形而來的, “辭”字左邊所從的“𤔔”與“受”寫法近似,所以在小篆中變形為從受從辛,專表“推辭” “拒絕”這 一種義項,以與本義為“訴訟”的“辭”區別。“”、 “辭”、 “” 古音同屬“之”部,故又分化出從辛、台聲的“”字,從辛、台聲的寫法雖然在秦代之後很少使用了,但並沒有消失,一直到東漢時期還作為“辤”的異體在使用,並保持原有構形,楷書寫作“辝”。“辝”與“辤”在簡化漢字時都被淘汰,其義項由“辭”字承擔。 [2] 
從“訟辭”這一意義引申,“辭”可表示解説、辯解,再引申為表示一般的言辭、文詞,這是“辭”字的最普通的用法。“辭令”是應對的言辭;“辭典”是各種言辭的總彙;以眾多言辭鋪敍陳列為特色的古代文學體裁也叫“辭”,如“楚辭”。而“辭”的告別、辭退、推託之類意義,實際上也都是需要通過講究的言辭來實現的行為,依然與“辭”的造字思維有着邏輯關係。 [16]  [17] 

詳細字義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名詞
〈文言〉訴訟的供詞。
legalcase;
lawsuit
《尚書·呂刑》:上下比罪,無僭亂辭。孔穎達疏:辭,訟也。

説話所用的詞句。
word;diction;
speech;
statement
《周易·繫辭上》: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文辭;言辭;修辭;辭令
〈文言〉特指王命。

《詩經·大雅·板》:辭之輯矣,民之洽矣。

〈文言〉藉口,口實。
excuses
《韓非子·飾邪》:稱比干、子胥之忠而見殺,則疾強諫有辭。

中國古代邏輯名詞。指命題(判斷)。

《荀子·正名》: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

古代的一種文學體裁。

三國魏·曹丕《典論·論文》:王粲長於辭賦。
辭賦;楚辭
古體詩的一種。


唐代的一種呈文。

《新唐書·百官志一》:下之達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狀,三曰賤,四曰啓,五曰辭,六日牒

(Cí)姓氏用字。



動詞
〈文言〉解説,辯解。

《禮記·表記》: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

〈文言〉告知,告訴。
speak;talk
《周禮·夏官·太僕》:王不視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

〈文言〉記載,記錄。

《穀梁傳·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其辭石尚,士也。

告別。
bid fare well;
say good-bye to
戰國·屈原《九歌·少司命》:入不言兮出不辭。
南北朝·無名氏《木蘭詩》:旦辭爺孃去。
辭行;告辭;辭別
遣去;解僱。
discharge;
fire;sack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辭八人者,而後王安之。
巴金《利娜》:我把我的跳舞教師也辭掉了
辭退
主動請求解除自己的職務。
resign;quit
《漢書·谷永傳》:愚竊不為君侯喜。宜深辭職,自陳淺薄不足以固城門之守。
魯迅《墳·摩羅詩力説》:(台陀開納)辭維也納國立劇場詩人之職。
辭職;辭呈;請辭
躲避;推託。
refuse
《孟子·萬章下》: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
唐·白居易《琵琶行》:莫辭更坐彈一曲,為君翻作琵琶行。
推辭;辭謝;不辭辛苦
〈文言〉責備;斥責。
blame
《左傳·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杜預注:辭,責讓之。

〈文言〉請求(寬恕)。

《國語·魯語下》:魯大夫辭而復之。韋昭注:辭,請也。

〈文言〉同“祠”。祭祀。

《濟陰太守孟鬱修堯廟碑》:將辭帝。

(以上參考資料 [5-7] 

近字辨析

辭、詞
在“言詞、文辭”的意義上,“詞”與“辭”是同義詞。先秦時一般只説“辭”,不説“詞”;漢代以後逐漸以“詞”代“辭”。 [8] 
這兩個字的意義和用法有三個不同點:一是它們分別指稱兩種不同的文體,如詩詞、宋詞的詞不寫作辭,楚辭的辭不寫作詞。二是詞用於詞語、詞彙義,而辭用於言辭義,在合成詞中一般有固定寫法,如歌詞、動詞、詞義、詞組等的詞不寫作辭。有些傳統上用辭的地方也多用詞,如:致詞、答詞、悼詞等。三是辭的告別、不接受、解聘等義,不寫作詞。 [9] 
辭、辤、謝
三字都有“推辭、不接受”的意義。區別在於:“辤”一般只用於這個意義,而且文獻中用例很少;“辭”“謝”除此義外,還有其他意義,那些意義都不相同;在這個意義上,“謝”比“辭”的語氣略顯委婉。 [8] 

古籍解釋

説文解字

【卷十四】【辛部】似茲切(cí)
(辭)訟也。從𤔔,𤔔猶理辜也。𤔔,理也。
𤔲,籀文辭從司
【註釋】①從𤔔:當依徐鍇《説文解字系傳》作“從𤔔辛”。②𤔔猶:當依《段注》作“𤔔辛猶”。③從司: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作:“從閿從司會意,司亦聲。”按:司是主管的意思,這裏指治理。 [10] 

説文解字注

(辭)“説也”注:今本説譌(訛)訟。《廣韻》七之所引不誤。今本此説譌為訟,訩字下訟譌為説。其誤正同。言部曰:説者,釋也。
“從𤔔、辛”注:會意。似茲切。一部。
“𤔔辛猶理辜也”注:釋會意之恉。依小徐本訂正。
“𤔲,籀文辭,從司”注:易𣪠辭本亦作𤔲。 [11]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部】辭
古文:𤔧
《唐韻》似茲切。《集韻》詳茲切,並音詞。辭説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又《説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五聲聽其獄訟,一曰辭聽。《書·呂𠛬》:明淸於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又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又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温顔遜辭。
又別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
【未集下】【舌部】 辭
《正韻》詳茲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從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
《正字通》:俗辭字。《佩觿集》:辭、亂從舌,其蕪累有如此者。亂。 [12] 

廣韻

似茲切,平之邪 ‖辭聲之部(cí)
辭訟。《説文》曰:“辭,訟也。”
校釋:訟,原訛作“説”,據《説文》改。 [13]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 [3]

書寫提示

筆順 筆順
❶“舌”略窄;“辛”略寬,頂部“舌”低,底部“辛”低。❷“舌",橫筆從田字格橫中線起筆,“口”的頂部在橫中線下側。❸“辛”,“立"的末筆橫在橫中線;“十”的橫筆從豎中線起筆,短於上橫。 [14] 

書法欣賞

(以上參考資料 [15] 

音韻彙集

韻書集成

韻書
字頭
小韻
聲調
韻目
聲母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擬音
廣韻
平聲
上平七之

開口呼
全濁
似茲切
zi
集韻
平聲
上平七之
開口呼
全濁
詳茲切
zie
禮部韻略

平聲





詳茲切

增韻
辭、辭

平聲





詳茲切

中原音韻

陽平
支思

開口呼

全清

中州音韻

平聲
支思





詳茲切

洪武正韻
辭、辭

平聲
二支


全濁
詳茲切
zie
分韻撮要
辭、辭

陽平
第十六師史四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 [13] 

上中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dz
i̯əɡ
王力系統
z
ǐə
董同龢系統
z
jəɡ
周法高系統
r
jiəɣ
李方桂系統
r
jəg
西漢



東漢





jəї


jəї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jəї
北魏後期北齊

jəї
齊梁陳北周隋
脂之

jei
隋唐
高本漢系統

z
i
王力系統

z
ǐə
董同龢系統

z
i
周法高系統

z
i
李方桂系統

z
ï
陳新雄系統
z
ǐə
(表格信息來源:漢典 [13]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方言點
聲母及韻母
調值
調類
備註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tsʰɿ
35
陽平

官話(冀魯官話)
濟南
tsʰɿ
42
陽平

官話(中原官話)
西安
sɿ
24
陽平

官話(中原官話)
西安
tsʰɿ
24
陽平
新讀
官話(西南官話)
武漢
tsʰɿ
213
陽平

官話(西南官話)
成都
tsʰɿ
21
陽平

官話(江淮官話)
合肥
tsʰɿ
55
陽平

官話(江淮官話)
揚州
tsʰɿ
34
陽平

晉語
太原
sɿ
11
平聲

晉語
太原
tsʰɿ
11
平聲
新讀
吳語
蘇州
zɿ
24
陽平

吳語
温州
zɿ
31
陽平

湘語
長沙
tsɿ
13
陽平

湘語
雙峯
dzɿ
13
陽平

贛語
南昌
tsʰɿ
24
陽平

客家話
梅縣
tsʰɿ
11
陽平

粵語
廣州
tʃʰi
21
陽平

粵語
陽江
tʃʰei
43
陽平

閩語(閩南語)
廈門
su
24
陽平
文讀
閩語(閩南語)
廈門
si
24
陽平
白讀
閩語(閩南語)
潮州
sɿ
55
陽平
文讀
閩語(閩南語)
潮州
si
55
陽平
白讀
閩語(閩東語)
福州
sy
52
陽平

閩語(閩北語)
建甌
tsu
21
上聲

(表格信息來源:《漢語方音字彙》 [18]  、漢典 [13] 
參考資料
  •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8-12-22]
  • 2.    李學勤 編.字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07:1276-1277
  • 3.      .漢典[引用日期2018-09-18]
  • 4.    四支 辭  .搜韻[引用日期2018-12-22]
  • 5.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商務印書館,2009:223
  • 6.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商務印書館,2012:213
  • 7.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漢語大字典(第二版):四川辭書出版社;崇文書局,2010.04:4308-4309
  • 8.    張雙棣 編著.古漢語小字典[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06:61
  • 9.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新華多功能字典:商務印書館,2008:114
  • 10.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 1997.07:2125
  • 11.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
  • 12.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08:1234-1235
  • 13.    音韻彙集  .漢典[引用日期2018-12-22]
  • 14.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1:54
  • 15.    書法欣賞  .漢典[引用日期2018-11-20]
  • 16.    劉志基等編著.新漢字讀本[M].南寧:廣西教育出版社,2004.06:123-124
  • 17.    傅永和,李玲璞,向光忠主編.漢字演變文化源流 下[M].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12.12:1556-1557
  • 18.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第二版重排本).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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