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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
(漢語文字)
鎖定
辭(拼音:cí)為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1]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2]
,其古字形由表示整理的“亂”和表示刑罰的“辛”組成,本義是訴訟,打官司。引申為訴訟時的言辭。再引申為一般的言辭、文辭,又引申為一種文學體裁。訟辭中常常為求無罪而找藉口,故又可引申為藉口。“辭”又有推辭、辭卻等引申義,而且這一系列義項以及言辭、文辭等引申義逐漸成為“辭”的常用義。
辭字源解説
會意字。“辭”字最早出現於甲骨文中(圖1),字的左邊是“𤔔”字, “𤔔”是“亂”的本字,字形表示兩隻手在整理亂絲,有整理、治理等意義。“辛”是古代的刑具,此處代表刑法,會合起來就是“以法律理紛亂”,也就是訴訟,將紛繁複雜的案件抓住線索,理出頭緒,搞清真相,進而定罪。這是“辭”的本義。
金文中出現多種異體:除了都在左側添加另一隻手之外,還有添加“口”(圖2)或“言”(圖3)旁以使“辯訟”義更鮮明的;還有一種將“辛”替換成“司”的(圖4),“司”有“治理”的意思,而且古音中“司”與“辭”同屬“之”部,所以這個字就成為會意兼形聲字。但所有這些異體都沒有被小篆採納,小篆(圖7)基本上沿襲了甲骨文的構形,只在左半邊採納了金文中雙手理絲的構形。隸定後左側像線軸之形的部分拉長,將下方的部分罩住,而原先像絲線之形的部分被分割成了上下兩半(圖8)。簡體的“辭”本是繁體“辭”的俗字,今為繁體“辭”的簡化字。字形從“舌”從“辛”,因為推辭、告辭時通常都要費一番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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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辭”的異體“辤”是由繁體“辭”字分化變形而來的, “辭”字左邊所從的“𤔔”與“受”寫法近似,所以在小篆中變形為從受從辛,專表“推辭” “拒絕”這 一種義項,以與本義為“訴訟”的“辭”區別。“司”、 “辭”、 “台” 古音同屬“之”部,故又分化出從辛、台聲的“辝”字,從辛、台聲的寫法雖然在秦代之後很少使用了,但並沒有消失,一直到東漢時期還作為“辤”的異體在使用,並保持原有構形,楷書寫作“辝”。“辝”與“辤”在簡化漢字時都被淘汰,其義項由“辭”字承擔。
[2]
從“訟辭”這一意義引申,“辭”可表示解説、辯解,再引申為表示一般的言辭、文詞,這是“辭”字的最普通的用法。“辭令”是應對的言辭;“辭典”是各種言辭的總彙;以眾多言辭鋪敍陳列為特色的古代文學體裁也叫“辭”,如“楚辭”。而“辭”的告別、辭退、推託之類意義,實際上也都是需要通過講究的言辭來實現的行為,依然與“辭”的造字思維有着邏輯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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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詳細字義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名詞 | 〈文言〉訴訟的供詞。 | legalcase; lawsuit | 《尚書·呂刑》:上下比罪,無僭亂辭。孔穎達疏:辭,訟也。 | |
説話所用的詞句。 | word;diction; speech; statement | 《周易·繫辭上》: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 文辭;言辭;修辭;辭令 | |
〈文言〉特指王命。 | 《詩經·大雅·板》:辭之輯矣,民之洽矣。 | |||
〈文言〉藉口,口實。 | excuses | 《韓非子·飾邪》:稱比干、子胥之忠而見殺,則疾強諫有辭。 | ||
中國古代邏輯名詞。指命題(判斷)。 | 《荀子·正名》:辭也者,兼異實之名以論一意也。 | |||
古代的一種文學體裁。 | 三國魏·曹丕《典論·論文》:王粲長於辭賦。 | 辭賦;楚辭 | ||
古體詩的一種。 | ||||
唐代的一種呈文。 | 《新唐書·百官志一》:下之達上其制有六:一曰表,二曰狀,三曰賤,四曰啓,五曰辭,六日牒 | |||
(Cí)姓氏用字。 | ||||
動詞 | 〈文言〉解説,辯解。 | 《禮記·表記》:仁之難成久矣,人人失其所好,故仁者之過易辭也。 | ||
〈文言〉告知,告訴。 | speak;talk | 《周禮·夏官·太僕》:王不視朝,則辭於三公及孤卿。 | ||
〈文言〉記載,記錄。 | 《穀梁傳·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其辭石尚,士也。 | |||
告別。 | bid fare well; say good-bye to | 戰國·屈原《九歌·少司命》:入不言兮出不辭。 南北朝·無名氏《木蘭詩》:旦辭爺孃去。 | 辭行;告辭;辭別 | |
遣去;解僱。 | discharge; fire;sack | 《左傳·襄公二十二年》:辭八人者,而後王安之。 巴金《利娜》:我把我的跳舞教師也辭掉了 | 辭退 | |
主動請求解除自己的職務。 | resign;quit | 《漢書·谷永傳》:愚竊不為君侯喜。宜深辭職,自陳淺薄不足以固城門之守。 魯迅《墳·摩羅詩力説》:(台陀開納)辭維也納國立劇場詩人之職。 | 辭職;辭呈;請辭 | |
躲避;推託。 | refuse | 《孟子·萬章下》: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 唐·白居易《琵琶行》:莫辭更坐彈一曲,為君翻作琵琶行。 | 推辭;辭謝;不辭辛苦 | |
〈文言〉責備;斥責。 | blame | 《左傳·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杜預注:辭,責讓之。 | ||
〈文言〉請求(寬恕)。 | 《國語·魯語下》:魯大夫辭而復之。韋昭注:辭,請也。 | |||
〈文言〉同“祠”。祭祀。 | 《濟陰太守孟鬱修堯廟碑》:將辭帝。 | |||
辭近字辨析
辭、詞
這兩個字的意義和用法有三個不同點:一是它們分別指稱兩種不同的文體,如詩詞、宋詞的詞不寫作辭,楚辭的辭不寫作詞。二是詞用於詞語、詞彙義,而辭用於言辭義,在合成詞中一般有固定寫法,如歌詞、動詞、詞義、詞組等的詞不寫作辭。有些傳統上用辭的地方也多用詞,如:致詞、答詞、悼詞等。三是辭的告別、不接受、解聘等義,不寫作詞。
[9]
辭、辤、謝
辭古籍解釋
辭説文解字
【卷十四】【辛部】似茲切(cí)
(辭)訟也。從𤔔①,𤔔猶②理辜也。𤔔,理也。
𤔲,籀文辭從司③。
辭説文解字注
(辭)“説也”注:今本説譌(訛)訟。《廣韻》七之所引不誤。今本此説譌為訟,訩字下訟譌為説。其誤正同。言部曰:説者,釋也。
“從𤔔、辛”注:會意。似茲切。一部。
“𤔔辛猶理辜也”注:釋會意之恉。依小徐本訂正。
辭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部】辭
古文:𤔧
《唐韻》似茲切。《集韻》詳茲切,並音詞。辭説也。《易·乾卦》:修辭立其誠。《書·畢命》:辭尚體要。
又《説文》:訟辭也。《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五聲聽其獄訟,一曰辭聽。《書·呂𠛬》:明淸於單辭,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疏:單辭謂一人獨言也,兩辭謂兩人競理也。
又與辤同。《正韻》:卻不受也。《書·大禹謨》:稽首固辭。《中庸》:爵祿可辭也。
又謝也。《前漢·韓王信傳》:温顔遜辭。
又別去也。《楚辭·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辭。
【未集下】【舌部】 辭
《正韻》詳茲切,音詞。俗辭字。《佩觿集》曰:辭亂從舌,其蕪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旣久,今亦不廢。
辭廣韻
似茲切,平之邪 ‖辭聲之部(cí)
辭訟。《説文》曰:“辭,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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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書 |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廣韻 | 辭 | 詞 | 止 | 平聲 | 上平七之 | 邪 | 開口呼 | 三 | 全濁 | 似茲切 | zi | |
集韻 | 辭 | 詞 | 止 | 平聲 | 上平七之 | 邪 | 開口呼 | 三 | 全濁 | 詳茲切 | zie | |
禮部韻略 | 辭 | 平聲 | 之 | 詳茲切 | ||||||||
增韻 | 辭、辭 | 平聲 | 之 | 詳茲切 | ||||||||
中原音韻 | 辭 | 詞 | 陽平 | 支思 | 心 | 開口呼 | 全清 | sï | ||||
中州音韻 | 辭 | 平聲 | 支思 | 詳茲切 | ||||||||
洪武正韻 | 辭、辭 | 詞 | 平聲 | 二支 | 邪 | 徐 | 全濁 | 詳茲切 | zie | |||
分韻撮要 | 辭、辭 | 辭 | 陽平 | 第十六師史四 | 清 |
辭上中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dz | i̯əɡ | |
王力系統 | 之 | z | ǐə | |
董同龢系統 | 之 | z | jəɡ | |
周法高系統 | 之 | r | jiəɣ | |
李方桂系統 | 之 | r | jəg | |
西漢 | 之 | |||
東漢 | 之 | |||
魏 | 之 | jəї | ||
晉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之 | jəї | |
北魏後期北齊 | 之 | jəї | ||
齊梁陳北周隋 | 脂之 | jei | ||
隋唐 | 高本漢系統 | z | i | |
王力系統 | z | ǐə | ||
董同龢系統 | z | i | ||
周法高系統 | z | i | ||
李方桂系統 | z | ï | ||
陳新雄系統 | z | ǐə |
辭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 方言點 | 聲母及韻母 | 調值 | 調類 | 備註 |
---|---|---|---|---|---|
官話(北京官話) | 北京 | tsʰɿ | 35 | 陽平 | |
官話(冀魯官話) | 濟南 | tsʰɿ | 42 | 陽平 | |
官話(中原官話) | 西安 | sɿ | 24 | 陽平 | |
官話(中原官話) | 西安 | tsʰɿ | 24 | 陽平 | 新讀 |
官話(西南官話) | 武漢 | tsʰɿ | 213 | 陽平 | |
官話(西南官話) | 成都 | tsʰɿ | 21 | 陽平 | |
官話(江淮官話) | 合肥 | tsʰɿ | 55 | 陽平 | |
官話(江淮官話) | 揚州 | tsʰɿ | 34 | 陽平 | |
晉語 | 太原 | sɿ | 11 | 平聲 | |
晉語 | 太原 | tsʰɿ | 11 | 平聲 | 新讀 |
吳語 | 蘇州 | zɿ | 24 | 陽平 | |
吳語 | 温州 | zɿ | 31 | 陽平 | |
湘語 | 長沙 | tsɿ | 13 | 陽平 | |
湘語 | 雙峯 | dzɿ | 13 | 陽平 | |
贛語 | 南昌 | tsʰɿ | 24 | 陽平 | |
客家話 | 梅縣 | tsʰɿ | 11 | 陽平 | |
粵語 | 廣州 | tʃʰi | 21 | 陽平 | |
粵語 | 陽江 | tʃʰei | 43 | 陽平 |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su | 24 | 陽平 | 文讀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si | 24 | 陽平 | 白讀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sɿ | 55 | 陽平 | 文讀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si | 55 | 陽平 | 白讀 |
閩語(閩東語) | 福州 | sy | 52 | 陽平 | |
閩語(閩北語) | 建甌 | tsu | 21 | 上聲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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