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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
鎖定
- 中文名
- 輸配電價
- 上網電價
- 電網從電廠買入的價格
- 銷售電價
- 供電部門賣給用户的價格
- 輸配電價
- 電力部門內部之間的結算
輸配電價產品介紹
我國所有電價都受到政府嚴格管制,一廠一價,一機一價,定價的基礎是個別成本而不是社會平均成本,不利於開展公平競爭。我國電力價格專家建議採用分環節電價的方式建立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也就是常説的“三段式電價”,即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其中上網電價由市場供求狀況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監管,統一定價;銷售電價在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改革期間由政府監管,待電力體制進一步改革後,逐步轉向市場定價。
輸配電價定價原則
由於輸配電網絡的天然壟斷眭,其價格必須受政府管制,由政府定價。其基本原則是:
(1)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能偏袒市場的任一參與者,不轉加各環節的運營成本,儘可能減少對發電側和零售側的影響,控制收益水平在合理的範圍內,促使各方有效地使用電網。
(2)應補償生產成本,取得合理收益,保證電網的正常發展。制定價格時,應能保障電網的有效投資和成本的回收,並能激勵投資電網建設。同時,當前電網建設應適當超前發展。
(3)能反映市場的供求規律,提供正確的經濟信息。在電網輸、配電價設計時,應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是用户和發電廠對電網按使用情況付費;二是要考慮不同地理位置的電源和負荷佈局對電網成本的影響,促使電源和負荷合理佈局,以降低整個系統的生產成本。因此,電廠要和用户以輸、配電價的方式共同承擔電網費用。
(4)應簡單、實用、可操作性強,要和電力市場發展階段、運作模式相適應。輸、配電價在一個時期內應相對穩定,以利於發電商形成有效的長期決策。輸、配電電價的設置應該與電力市場的改革發展相適應,要分階段、穩步地過渡。在單一的省級電網公司購電市場模式下,輸、配電價表現為獨立的電網價格或輸、配電價,不設接網價;在發電商直接向大客户售電及批發競爭的市場模式下,輸、配電價應獨立,依據大客户等購電户是從輸電網採電(向電網企業支付輸電價),還是從配電網採電(向電網企業支付輸電價和配電價),而支付不等的輸、配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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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定價方法
從電源點向用電用户通過電力網提供輸送電能的結算價格稱輸配電價。輸配電費用的計算可分為會計成本法和邊際成本法兩類,前者根據電網過去發生的投資成本和運行成本計算輸配電費用,後者根據提供輸配電引起輸配電網未來投資成本的微增變化計算輸配電費用。
用會計成本方法計算輸配電費用的具體方法分為以下幾類。
(1)路徑法
假定輸配服務中,電能按規定的路徑流過,這種只按該路徑所包含的線路及變電站成本計算輸配電費用的方法叫路徑法。
(2)郵票法
按整個電網輸送的電量或功率平均分攤整個電網的輸配電成本,與輸送電能距離、流入流出節點位置無關的方法叫郵票法。
(3)距離一功率法
計算輸配電網所有線路和設備的每千瓦公里的成本,通過潮流計算確定某項輸配電服務的實際距離,按輸送電能的實際距離和功率計算費用的方法叫距離一功率法。
(4)潮流法
先計算電網的簡化潮流圖,再根據潮流分佈按各電壓等級功率或電量的來源比例分攤輸配電成本的方法叫潮流法。
輸配電包括輸電、配電和聯絡線轉運服務3部分。一般而言,省級電網為網內用户輸送電能的基本類型是多向網絡輸電服務,用郵票法制定輸電電價;配電網為用户採用單向網絡輸電服務,按潮流法制定電價;聯絡線轉運情況相對複雜,根據提供服務類型可分別採取相應制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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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輸配電價體系
(1)輸配電價分為共用網絡輸配電服務價格、專項服務價格和輔助服務價格。
(2)共用網絡輸配電服務價格指電網經營企業為接入共用網絡的電力用户提供輸配電和銷售服務的價格,簡稱共用網絡輸配電價。輸配分開後,應單獨制定輸電價格和配電價格。
(3)專項服務價格是指電網經營企業利用專用設施為特定用户提供服務的價格,分為接入價、專用工程輸電價和聯網價三類。接人價指電網經營企業為發電廠提供接入系統服務的價格。
(4)專用工程輸電價指電網經營企業利用專用工程提供電能輸送服務的價格。
(5)聯網價指電網經營企業利用專用聯網工程為電網之間提供聯網服務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