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月
(苗族、彝族風俗)
鎖定
跳月,指苗、彝等族人民的一種風俗。於每年初春或暮春時月明之夜,未婚的青年男女,聚集野外,盡情歌舞,叫做“跳月”。相愛者,通過各種活動,即可結為夫妻。
- 中文名
- 跳月
- 拼 音
- tiào yùe
- 注 音
- ㄊㄧㄠˋ ㄩㄝˋ
- 釋 義
- 民族婚姻禮俗
跳月基本概念
跳月是民族婚姻禮俗。居於我國中南部鄂、湘、粵、桂、滇、黔及四川的苗族同胞,自古即有通過“跳月”互相選擇配偶的風俗。至時,各村寨男女青年酣歌狂舞,各擇所歡,相愛以後,始遣媒論婚嫁。明王圻《續文獻通考》:“苗人休春,刻木為馬,祭以牛酒。老人之馬箕踞,未婚男女,吹蘆笙以和歌詞,謂之跳月。”清趙翼《檐曝雜記邊.郡風俗》:“粵西士民及滇、黔苗、倮風俗,大概皆淳樸......每春月趁墟唱歌,男女各坐一邊,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詞。其不合者,亦有歌拒之,如‘你愛我,我不愛你’之類。若兩相悦,則歌畢輒攜手就酒棚,並坐而飲,彼此各贈物以定情,訂期相會,甚有酒後即潛入山洞中相暱者。”清陳鼎《黔遊記》:“跳月為婚者,立標於野,大會男女。男吹蘆笙於前,女振金鐸於後,盤旋跳舞,各有行列。謳歌互答,有洽於心即奔之。越月送歸母家,然後遣媒妁、請聘價等。”
跳月詞語解釋
《續文獻通考·樂考十》引 清 田雯 《黔書》:“每歲孟春, 苗 之男女,相率跳月,男吹笙於前以為導,女振鈴以應之。”
清 陸次雲 《跳月記》:“ 苗 人之婚禮,曰跳月。跳月者,及春而跳舞求偶也。”
- 參考資料
-
- 1. 資料 .漢典[引用日期201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