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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輝

(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鎖定
趙輝,男,1978年8月出生,漢族,籍貫湖北松滋,博士研究生學歷,副教授,1999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7月參加工作。 [2] 
現任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1] 
中文名
趙輝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8年8月
畢業院校
湖北大學
武漢大學
籍    貫
湖北松滋

趙輝人物經歷

趙輝教育背景

1996.9—2000.6 湖北大學經濟學院 經濟學學士
2000.9—2003.6 武漢大學法學院 法學碩士
2003.9—2006.6 武漢大學法學院 法學博士

趙輝工作經歷

2006.07— 上海大學法學院任教
2012.10—2013.10 日本中央大學日本比較法研究所訪問學者 [1] 

趙輝研究方向

中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 [1] 

趙輝所獲榮譽

2008年獲上海大學優秀青年教師榮譽稱號。

趙輝科研項目

上海市教委創新課題,組織犯刑事責任研究,主持,2010年。
上海市教委優青項目,金融詐騙罪理論與實務研究,主持人,2006年。
上海大學優青項目,新型金融犯罪的刑法規制,主持人,2008年。
上海市教委重點建設課程,刑法,第三參加人,2008年。

趙輝代表論著

文章:
社會治理路徑下我國白領金融犯罪之防控》,載《上海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1期
Crime of Medical Accident in Chinese Criminal Law》,載《Bio-Meducal and Law》(韓國),2015年6月
《集羣犯罪演進規律探析》,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15年第2期
《集羣犯罪形成機制初探——犯罪化學反應方程式路徑下的模型構建》,載《河北法學》2015年第2期
《Regulation of Environmental Crime in China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Risk Criminal Law》,載《Law Review》(韓國),2014年9月
《中國刑法における組織犯と日本刑法における共謀共同正犯に関する比較法的研究》,載《比較法雑誌》(日本),2014年3月
《論生產、銷售不符合衞生標準的食品罪之完善》,載《政治與法律》2010年第12期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若干問題之思考》,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0年第6期
《組織犯刑事責任之探討》,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09年第6期
《組織犯概念的再界定》,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8年第3期
《略論組織犯的存在範圍》,載《武漢大學學報》(哲社版)2007年第6期
《組織犯的界定及成立》,載《刑法論叢》2007年第11卷
《論共犯對加重結果的刑事責任》,載《湖北大學學報》(哲社版)2006年第6期
《金融憑證詐騙罪若干問題的思考》,載《河北法學》2005年第7期
《對金融憑證詐騙罪適用中若干問題的思考》,載《武大刑事法論壇》2005年第2卷
《我國網絡犯罪的發展趨勢與對策》,載《學術探索》2005年第4期
《論結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載《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3期
《論間接故意犯罪的中止》,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05年第1期
《論間接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05年第1期
《對普通累犯幾個問題的思考》,載《法學論壇》2002年第3期
《經濟全球化下有組織犯罪的成因》,載《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
《姦淫幼女罪對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的人適用嗎?》,載《青少年犯罪問題》2002年第6期
參編:
《刑法》,參編,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
《美國量刑指南》,參譯,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