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欣伯
鎖定
- 中文名
- 趙欣伯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887年
- 逝世日期
- 1951年
- 畢業院校
- 日本東京帝國大學
- 出生地
- 河北宛平
- 死亡時間
- 1951年7月20日
趙欣伯人物生平
趙欣伯,1887年生於河北宛平(今屬北京)人。
[1]
1925年,趙欣伯成為第一個獲得日本法學博士學位的中國留學生。 在日本留學期間,趙欣伯結識了土肥原賢二和坂垣徵四郎等日本少壯派軍官。1926年回國任東三省巡閲使署法律顧問、北京政府外交部條約修改委員會委員。
[1]
在土肥原賢二的動員和推薦下,滿懷政治野心的趙欣伯做了張作霖的顧問。1926年8月,東北軍閥張作霖為擴充實力,派趙欣伯為代表赴日本磋商賣國借款500萬元,名為救濟“奉票”,實為擴充軍備,窮兵黷武,殘害同胞。借款條件以承認商租權換領事裁判權,即準日本人與中國人雜居買土地耕種等。中國留日學生得知後,前往勸阻趙欣伯停止賣國活動,而趙報警,大隊日警突然出現,追趕毒打學生,並逮捕10名學生下獄,橫加虐待。旅日華僑對此十分氣憤,9月3日,千餘名華僑集會,討論驅逐趙欣伯、援救學生及時局等問題。會場上懸掛着“驅逐賣國代表趙欣伯及打倒吳佩孚張作霖賣國殃民軍閥”、“援救下獄同學及贊成革命軍北閥”等標語。會議先由主席介紹趙欣伯的賣國活動及勾結日警毆打逮捕學生的經過,復有人介紹被捕學生在獄中受虐待情況,隨即又有幾人演講。與會者同仇敵愾,最後通過“驅逐趙賊回國”,“否認北京政府及張作霖與任何國家締結條約”,“組織救護被捕同胞後援會”,“電賀北伐軍攻克武昌”,“勸孫傳芳反吳反助革命軍北伐”等決議。
[5]
趙欣伯在皇姑屯事件中,倖免於難。後來,在張學良的資助下,成立東北法學研究會,趙欣伯任會長,同時也是有名的親日派。 “九一八事變”前,趙欣伯積極參與偽滿洲國的籌建,被稱為“滿洲國的產婆”,甚至“滿洲國”這個“國號”,以及改長春為“新京”,都是他的主意。 抗戰勝利後,趙欣伯被國民黨政府以漢奸罪名逮捕。國民黨在大陸潰敗前夕,他被保釋出獄。
[4]
趙欣伯對日本人則唯命是聽。當倪徵燠和他初次談話時,滿口答應合作,並表示願立即寫書面材料。但當後來同他見面時,忽爾改變初衷,將其所寫材料,投入正在燃燒的火爐之中。事後監獄中有人告訴倪徵燠,趙欣伯對寫書面材料是否——定能減輕他的個人刑責,連日來將信將疑。後來或許趙欣伯又聽到“第三次世界大戰”中日本人將有“出頭之日”,因此不願交出已初步寫就的書面材料。
[8]
新中國成立後,趙欣伯因涉嫌漢奸罪行被拘留審查,當晚死於拘留所。
[4]
趙欣伯在日財產
1951年,趙欣伯病死獄中。由於當時中日兩國處於敵對狀態,趙欣伯在日本的遺產無法繼承。中日兩國關係正常化後,趙欣伯的妻子趙碧琰於1976年向日本法院提出遺產繼承訴訟。日本法院經過8年審理,確認趙碧琰與其兒子是合法繼承人,於1984年9月7日判決趙欣伯的遺產由趙碧琰與兒子繼承。
[3]
- 參考資料
-
- 1.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 中華民國曆史圖片檔案 第1卷 1[M]. 2002,第404頁。
- 2. 陳錫璋著. 細説北洋[M]. 北京:商務印書館, 2016.08.第341頁。
- 3. 趙相林主編;齊湘泉副主編. 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法學教材 國際私法[M]. 北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 2002.07.緒論,第3頁。
- 4. “解密大漢奸趙欣伯遺產案”,《生活報》,2010.01.31,版 次 : 第17版:鈎沉。
- 5. 任貴祥著,華僑與中國民族民主革命,中央編譯出版社,2006.01,第262頁。
- 6. “趙欣伯博士:[照片]”,《圖畫時報》,1925 年,第272期,第5頁 。
- 7. 西眉.十年前的趙欣伯(附照片)[J].北洋畫報,1932,(第736期).
- 8. 倪徵燠著,淡泊從容蒞海牙,法律出版社,1999.04,第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