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賀州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賀州市城市管理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賀州市平桂區南環路羊角山地段
中文名
賀州市城市管理局
辦公地址
賀州市平桂區南環路羊角山地段
所屬部門
賀州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賀州市
現任領導
陳展維(局長)

賀州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城市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專業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的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衞生、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公用事業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專項改革和行政審批工作。
(四)負責城區市容環境衞生監督管理。負責對市城區設置門頭招牌、户外廣告,佔用(挖掘)城市道路、綠地或臨時佔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等活動進行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及其他垃圾的處置管理。
(五)負責城市道路、公共停車場、橋涵等市政基礎設施的行業管理工作以及市級管養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負責城市給水、排水、供氣、照明等公用事業的運行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行業管理。負責所轄公園、園林、公共綠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及幹道綠化帶等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七)負責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
(八)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我市關於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行使城市市政設施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市容環境衞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權等行政執法權。根據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相對集中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強制權,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市場監督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等領域中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權。
(九)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統籌協調。負責組織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專項活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跨區域、重大案件以及上級交辦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負責統籌協調全市城市管理的宣傳推廣、對外交流等
工作,並組織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監督指導各縣(區)開展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公用事業、行政執法等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八步區、平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行政執法方面,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承擔特殊區域、重大活動保障和重大案件的查處;八步區、平桂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承擔具體行政執法工作事項。環境衞生管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對城區環衞工作的檢查、指導、督辦,負責城市垃圾(包含建築垃圾)無害化處理及其市場準入審批、城市垃圾處置場的建設管理、開展環衞科研與監測管理等相關工作;八步區、平桂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本轄區內環境衞生監督管理,並在轄區內具體組織開展環衞作業、環衞設施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垃圾處理費徵收以及生活垃圾分類等工作。人事管理方面,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提名市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副局長領導職務人選,會同市轄區黨委組織部門進行考察,徵求市轄區黨委意見後,提交市轄區黨委和政府按有關規定辦理,其中局長提交市轄區人大常委會任免。
2. 與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建立行政執法和生態環境監管銜接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發現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設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車輛未採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質產生煙塵和惡臭污染及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違法行為,移送市城市管理局依法處罰。
3.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銜接機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户外公共場所無固定門店且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移送市城市管理局依法處罰。
4. 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行政執法和住房城鄉建設監管銜接機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現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反城鄉建設管理、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移送市城市管理局依法處罰。
5. 與市公安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與公安交通管理案件移送銜接機制。市公安局發現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機動車、非機動車違法佔用人行道,移送城市管理局依法處罰。市城市管理局借鑑發達城市成功的城市管理經驗,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研究提出城區內市政道路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城市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的監督管理的政策建議,並按職責分工落實。
6. 與市水利局有關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與市水利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城市水利監管銜接機制。市水利局發現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反城市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逾期不拆除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等行為,移送市城市管理局依法處罰。
7. 與市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發現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移送市城市管理局依法處罰。由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市自然資源局做好供水、排水、燃氣、供熱、環衞綜合管廊、綠地系統等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設計工作,並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出具有建設性的建議,並按照職責分工落實。 [1] 

賀州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維穩、對外聯絡和接待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負責組織編寫城市管理志、年鑑、大事記等工作。負責落實值班制度,受理城市管理部件、應急事件等信息,並對處置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制定並實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新聞發佈和宣傳政策。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宣傳和新聞網絡輿情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的監控、信息報告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局績效考評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科級幹部選拔任用、人員招聘、人事檔案、教育培訓、老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薪資調整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考核、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三)計財科
參與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工作。貫徹執行財會、審計、物價等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審計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全局財政資金預決算、統計和內部審計工作,並監督實施情況。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固定資產入賬登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的劃撥與管理。負責落實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
(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普法、法制教育、政策法規宣傳等工作。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擬訂相關的政策、辦法及行業改革方案,在經上級部門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承辦相關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的擬訂、上報。負責本機關管轄的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參與經濟活動決策及重要經濟合同擬定工作。負責法律顧問業務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審批工作。
(五)市容市政科
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市政、環境衞生行業相關審查、驗收、移交、檔案收集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市政和環衞行業科研、技術開發和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環境衞生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負責協調製定全市市政、市容和環境衞生行業科技發展的戰略、技術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管理本系統的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技術交流活動。負責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市政設施(包括道路、橋涵等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依照規章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在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道路施工佔道、商業佔道及開挖等臨時佔道和挖掘申請。依照上級有關法規、編制市區户外廣告專項規劃,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在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道路設置户外廣告、標語標牌、畫廊等申請。負責公共停車場和專用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公用事業科
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燃氣、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和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城區已建成並移交的主次幹道路燈維護管理,檢查、指導、協助城市路燈設施的養護、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燃氣、供水、污水處理、排水許可等行政審批事項審批。負責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城市供水、排水、污水管網專項規劃,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理監管工作。負責供水、燃氣、城市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企業的管理。參與研究、申請上報城市公用事業建設援助經費計劃、城市公用事業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設計評審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工作。 
(七)園林科
負責全市園林綠化的行政和行業管理。負責所轄公園、廣場、綠地、山林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監督、檢查市城市園林規劃的實施。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和生物多樣性的工作。指導園林綠化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應用、花卉苗木生產和城區綠化護林防火工作。負責制定城市遠、近期綠化系統規劃以及年度實施計劃。負責實施“綠色圖章”制度,依照規章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公園綠地、公共設施用地綠化項目等綠化工程進行設計方案的審查和工程的質量監督、驗收。負責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新建、改造、擴建的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進行綠地率的審核和工程的質量監督、驗收。依照規章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臨時佔用城市公共綠地、改變綠地性質和城市樹木砍伐或其他處理的申請,發放許可證書。依照規章核准、審批有關單位或個人古樹名木的遷移、買賣和轉讓的申請。
(八)執法監督科
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相關的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牽頭對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紀律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活動協調、監督。規範執法裝備、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和執法文書。負責編制執法系統裝備器材配置計劃。加強對轄區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
(九)固體廢棄物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醫療廢棄物、污泥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按照程序對固體廢棄物處置實施行政許可、核准,對固體廢棄物運輸運營企業進入運輸市場實施核准。負責依法制訂固體廢棄物運輸專營企業和車輛的資質標準並組織審核。

賀州市城市管理局現任領導

肖文飛,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負責辦公室、人事教育、財務、依法行政等工作。
陳磊,黨組成員。
負責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市政公用事業管理、供水排水管理和市政設施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政管理科、公用事業科、污垃辦(項目辦),城市水環境治理綜合攻堅項目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聯繫廣西賀州北控水務有限公司。
黃慎電,黨組成員、市園林處主任。
主持市園林處全面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廣西園博會、創建“園林城市”和城市照明等工作;協管城市水環境治理補水工作。
分管園林管理科、市路燈管理中心。
聯繫賀州博世科環境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易江,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違法建設治理、大氣污染防治、固廢垃圾處理、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以及“掃黑除惡”、“五亂”整治、創“文明城”、愛國衞生等工作。
分管市容環境管理科、固體廢棄物管理科、環衞中心、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籌備組、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籌備組 和局“掃黑除惡”辦。
聯繫北京高能公司賀州分公司、廣西科麗特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賀州分公司。
唐徽土,副局長。
協管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市政公用事業管理、供水排水管理和市政設施管理等工作。
協管市政管理科、公用事業科、污垃辦(項目辦),城市水環境治理綜合攻堅項目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李幫志,黨組成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
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督辦、人事宣傳教育、績效考評、鄉村振興、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統戰、雙擁、共青團、婦女、老幹部、統計、計劃生育、工會、檔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和內外聯繫協調工作;負責燃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和規範性文件起草、政策法規、行政審批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財科、機關黨委(紀委)辦、政策法規和執法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市燃氣管理中心。
 聯繫賀州華潤燃氣公司。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