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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卡里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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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卡里亞(Cesare Bonesana Beccaria,1738—1794),意大利刑法學家。出身於米蘭沒落貴族家庭。青年時受到啓蒙思想運動的激勵,參加了一個激進的討論小組—“猛擊”。自認為是北意大利的百科全書派。代表作《論犯罪與刑罰 [2] 
他的女兒是朱莉婭·貝卡里亞(Giulia Beccaria),外孫是意大利名著《約婚夫婦》(ipromessi sposi)的作者亞歷山大·曼佐尼(Alessandro Manzoni)。
中文名
貝卡里亞
外文名
Cesare Bonesana Beccaria
國    籍
意大利
出生日期
1738年
逝世日期
1794年
職    業
刑法學家
代表作品
論犯罪與刑罰

貝卡里亞人物思想

1764年寫成《論犯罪與刑罰》一書,猛烈抨擊當時歐洲大陸的封建司法制度。他從社會契約論出發,主張:
《論犯罪與刑罰》,鍾書峯譯 《論犯罪與刑罰》,鍾書峯譯
1、只有法律才能規定刑罰,而頒佈法律的權力只屬於根據社會契約聯合起來的整個社會的代表,即立法者。
2、法官不得解釋法律。
3、只有法律規定禁止的行為才能稱作犯罪。
4、衡量犯罪輕重的唯一標尺就是社會遭受到的危害程度。
5、刑罰與犯罪應相適應。
6、犯罪人不論社會地位如何,同樣的罪應受到同樣的懲罰。
7、刑罰的目的是預防而不是報復。
8、為達到預防的目的,應採用温和的,然而是不可避免的刑罰。
9、法律應當規定得清晰明瞭,使大家都能理解,才能是預防性的。
貝卡里亞把他的論點歸結成總結性的一般定理:刑罰不應是對付社會某一成員的暴力行為,刑罰應是公開的、及時的和必須的,在特定案件中應是儘可能地與其罪行成最小比例,並按照法律來決定。
這些主張對歐洲的一些主要國家走上刑法改革的道路起了促進作用。

貝卡里亞著作評價

論犯罪與刑罰》這本小書具有寶貴的精神價值,好似服用少許就足以緩解病痛的良藥一樣。當我閲讀它時真感到解渴,我由此相信:這樣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眾多國家的法學理論中依然存在的野蠻內容。
——法國18世紀啓蒙派思想家伏爾泰
出自《評<論犯罪與刑罰>一書》

貝卡里亞著作出版

《論犯罪與刑罰》,鍾書峯譯,法律出版社 《論犯罪與刑罰》,鍾書峯譯,法律出版社
論犯罪與刑罰》中文版,出版社:法律出版社,譯者:鍾書峯,ISBN:9787519759322,版次:1,出版時間:2022-10-01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