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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爾泰

(法國啓蒙思想家)

鎖定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法文:François-Marie Arouet,1694年11月21日—1778年5月30日),筆名伏爾泰(法文:Voltaire),18世紀法國啓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
1694年出生在一個律師家庭。作為新思想的傳播者,他被稱為啓蒙運動的泰斗。伏爾泰才華橫溢,酷愛寫作和歷史研究,在戲劇、詩歌、小説、政治、歷史、哲學和科學諸多領域都有建樹,一生寫過兩萬多封信、五十多個劇本、兩千多本書和手冊。他早年因公開批評專制政府兩次入獄,還曾被流放到英國。由於學術成就,他曾先後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法蘭西學院院士。他在1753年定居在法國和瑞士邊境,全心投入到啓蒙運動中,參與宣揚理性、普及科學知識的《百科全書》的編寫。他於1778 年返回巴黎,受到民眾熱烈歡迎。 [5]  1778年5月30日逝世,享年83歲。
伏爾泰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啓蒙運動的泰斗,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伏爾泰在政治上非常讚賞英國的君主立憲制度,認為過分的民主政治並不適合法國當時的社會結構和普通民眾的知識水平。 [5]  主張開明的君主政治,強調自由和平等。代表作《哲學通信》《路易十四時代》《老實人》等。
全    名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
別    名
伏爾泰
福祿特爾
法蘭西思想之王
歐洲的良心
阿魯埃 [3] 
民族族羣
法蘭西人
出生地
巴黎 [3] 
出生日期
1694年11月21日
逝世日期
1778年5月30日
逝世地
巴黎 [4] 
安葬地
先賢祠 [6] 
主要成就
打破封建專制主義價值傳統,傳播啓蒙思想,為大革命做思想準備。
一生創作了50多部戲劇作品,大量哲理小説和歷史著作。
主要作品
《哲學通信》《路易十四時代》《老實人》
本    名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
外文名
François-Marie Arouet(法文原名)
國    籍
法國

伏爾泰人物生平

伏爾泰家庭背景

伏爾泰出生在巴黎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是家裏五個孩子當中最年幼的孩子(最後只有三個孩子存活下來)。父親弗朗索瓦‧阿魯埃是一位法律公證人,後任審計院司務。母親瑪莉‧瑪格麗特‧杜馬來自普瓦圖省的一個貴族家庭。伏爾泰先後在巴黎耶穌會和路易大帝高中接受教育。
伏爾泰像
伏爾泰像(11張)
伏爾泰中學畢業後,父親曾送他進了法科學校,希望他將來能成為一個法官。但是,伏爾泰希望做個詩人,為捍衞真理而“面臨一切,對抗一切”。因此,他很少上學聽課,卻經常寫一些諷刺即景詩。他擅長於以機智的諷刺來抨擊社會醜惡。他説:“笑,可以戰勝一切,這是最有力的武器。”

伏爾泰成長經歷

在高中時期,伏爾泰便掌握了拉丁文希臘文,後來更通曉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英語
1711年至1713年間他攻讀法律。投身文學之前,伏爾泰還為法國駐荷蘭大使當過秘書,並與一名法國女子墜入愛河。兩人私奔的計劃被伏爾泰的父親發現,被迫回國。
1715年,伏爾泰因寫詩諷刺當時攝政王奧爾良公爵被流放到蘇里。

伏爾泰創作經歷

1717年,他因寫諷刺詩影射宮廷的淫亂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獄關押了11個月。在獄中,伏爾泰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劇本,關於路易十五的攝政王,菲利普二世奧爾良公爵)的悲劇《俄狄浦斯王》(Œdipe)。在這部作品中,他首次使用了“伏爾泰”作為筆名,這名字來自他法國南部故鄉一座城堡的名字。
1718年秋,《俄狄浦斯王》在巴黎上演引起轟動,伏爾泰贏得了“法蘭西最優秀詩人”的桂冠。
1726年,伏爾泰又遭貴族德·羅昂的污辱並遭誣告,又一次被投入巴士底獄達一年。出獄後,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英國。
1726年-1728年,伏爾泰在英國流亡是他人生的一個新時期。他在英國居住三年期間,詳細考察了君主立憲的政治制度和當地的社會習俗,深入研究了英國的唯物主義經驗論和牛頓的物理學新成果,形成了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的政治主張和自然神論的哲學觀點。《哲學通信》就是他在英國的觀感和心得的總結,也是他第一部哲學和政治學的專著。
1729年,因得到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的默許,伏爾泰回到法國。以後一些年他陸續完成和發表了悲劇《布魯特》、《扎伊爾》、以及歷史著作《查理十二史》等。
1734年,伏爾泰正式發表了《哲學通信》,宣揚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就,抨擊法國的專制政體。書信集出版後即被查禁,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他逃至情婦夏特萊侯爵夫人在西雷村的莊園,隱居15年。
這期間他一度被宮廷任命為史官,並分別於1743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1746年當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隱居生活使得伏爾泰的才能得到發揮,他寫下許多史詩、悲劇及歷史、哲學著作。如哲學和科學著作《形而上學》、《牛頓哲學原理》,戲劇《凱撒之死》、《穆罕默德》、《放蕩的兒子》、《海羅普》,哲理小説《查第格》等。這些作品的發表使得伏爾泰獲得了巨大聲譽。
1749年,夏特萊侯爵夫人因難產逝世。伏爾泰短暫地回到巴黎。
1750年,伏爾泰應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邀請到柏林,得到宮廷文學侍從的職位待遇。
牛頓“萬物適用”的科學原理對伏爾泰思想的影響 牛頓“萬物適用”的科學原理對伏爾泰思想的影響 [2]
1753年,伏爾泰與另一位國王賞識的科學家莫佩爾蒂發生爭執,伏爾泰寫文章諷刺莫佩爾蒂的荒謬論文。但後者得到國王的支持。這一事件導致了伏爾泰與國王關係的破裂,並促使他離開普魯士。他在居留柏林時期最重要的出版著作是《路易十四的世紀》(LE SIECLE DE LOUIS XIV)。
伏爾泰翻譯的牛頓的著作 伏爾泰翻譯的牛頓的著作 [1]
離開普魯士後,伏爾泰在法國和瑞士邊境上一個叫凡爾納的地方置購房產定居下來。此後他全身心投入到火熱的啓蒙運動中。一方面他用化名寫作和印發了大量小冊子,抨擊天主教會新教的宗教迫害專制政府草菅人命等罪行;另一方面他支持年輕一代的啓蒙思想家特別是百科全書派的鬥爭,積極為他們撰寫條目,《哲學辭典》就是他為《百科全書》所寫的哲學條目的彙編。
同時,除了繼續創作戲劇作品外,他還完成了《彼得大帝治下的俄羅斯》、《議會史》等歷史著作和《老實人》、《天真漢》等哲理小説。伏爾泰的不倦鬥爭,推動了啓蒙運動的發展,他本人也被人們尊稱為“凡爾納教長”。

伏爾泰與世長辭

位於先賢祠的伏爾泰雕像和墓碑
位於先賢祠的伏爾泰雕像和墓碑(4張)
1778年2月10日,當84歲的伏爾泰回到闊別29年的巴黎時,他受到了人民熱烈的歡迎。這時是伏爾泰人生髮展的最輝煌的頂點。不久,他便病倒了,於同年與世長辭。臨終前,伏爾泰對自己的後事做了囑咐:把棺材一半埋在教堂裏,一半埋在教堂外。意思是説,上帝讓他上天堂,他就從教堂這邊上天堂;上帝讓他下地獄,他可以從棺材的另一頭悄悄溜走。
伏爾泰死後,仍然受到教會的迫害,以致他的遺體不得不秘密地運到香檳省。安放在一個小禮拜堂內。直到1791年法國大革命期間,人民才把他的遺體運到首都,並在他的柩車上寫着:“他教導我們走向自由”。他的骨灰從此長眠在巴黎先賢祠中,永遠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憑弔和瞻仰,人民親切地稱呼他為“精神王子”。
伏爾泰是啓蒙的鬥士,一生為思想和言論自由而戰,靠自己的筆過獨立的生活。

伏爾泰人物關係

母親:莉‧瑪格麗特‧杜馬(Marie Marguerite Daumard),出生於1660年,於1701年去世。
父親:弗朗索瓦‧阿魯埃(François Arouet),出生於1649年,於1722年去世。

伏爾泰創作風格

伏爾泰的文學觀點和趣味,基本上承襲了17世紀古典主義的餘風,這主要表現在他的詩歌和悲劇創作上。他的史詩《亨利亞德》(1728年),以法國16世紀宗教戰爭為題材,寫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內戰中取得勝利後登基為王,頒佈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信仰自由。史詩中的亨利四世被當做開明君主的榜樣來歌頌。伏爾泰的哲理詩説理透徹,諷刺詩機智冷雋,有獨到之處。
伏爾泰畢生主要從事戲劇創作,先後寫了50多部劇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劇。他的文學作品中最有價值的是哲理小説。這是他開創的一種新體裁,用戲謔的筆調講述荒誕不經的故事,影射和諷刺現實,闡明深刻的哲理。

伏爾泰主要思想

伏爾泰反社會學

伏爾泰是自然法學説的擁護者。他從自然法論的立場出發來揭露和批判封建專制和教會的統治。他認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適用於所有人的,並且天下人都認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為兩類,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適用於所有的人,對所有人都有好處,不偷盜,不殺人,不淫亂,不撒謊,敬父母,重互助等,這些都是自然所頒佈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國家制定的法律和教會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訂的、純粹民政的法律,時而設置五監察官,時而設置執政官,時而召開百人團會議或平民會議,時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元老院,實行貴族制民主制君主制。若以為一個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訂出哪怕一條這樣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瞭解人類的心意。人都是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騙別人的。
伏爾泰認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礎,就是在公正的觀念上奠定法律基礎。

伏爾泰理性主義史學

伏爾泰開創了理性主義史學,把對封建專制和維護其存在的上層建築意識形態的批判,作為其理性主義史學的題中之意。
伏爾泰認為理性是歷史前進的動力,即“人依其理性以認識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會。發揚理性,就是推動歷史;矇蔽理性,就是阻礙進步”。他認為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只有四個時代是理性彰顯和值得讚美的時代:希臘時代藝術和科學的第一次繁榮;凱撒奧古斯都的羅馬時代;文藝復興時期學問、科學和美術重新發展;路易十四時代,“人類理性已臻成熟”。至於其他時代,世界呻吟在愚昧、野蠻和迷信的統治之下。
伏爾泰在對人的理性備加推崇的同時,批判和否定壓抑人的理性的封建專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觀。伏爾泰在《路易十四時代》一書中深刻剖析了君主專斷的種種弊端,認識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鎖的分量”,主張以法治國,反對君主專斷。他斷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與自由得到尊重與保障的前提下,才能發揮自己的理性,推動社會繁榮。
伏爾泰還否定了上帝在人類歷史領域中的主宰地位。在他的兩部史著《路易十四時代》和《風俗論》中,伏爾泰不遺餘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虛偽、教士的兇殘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熱和不寬容造成的荒誕悲劇。“宗教狂熱使科學本身也變成了它的同謀者,並扼殺理性”。
伏爾泰還揚起理性主義的大旗,猛烈抨擊了包括作為神學時代最後一部重要著作《世界史》的作者博絮埃在內的神意史觀,肯定了作為歷史主體的人,在歷史進程中的主導地位,從而把理性主義史學擺在了應有的位置上。

伏爾泰政治主張

伏爾泰反對君主專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論,批判天主教會,主張言論自由。他被廣泛傳頌的一句話是(為後人杜撰,非伏爾泰本人所説):“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衞你説話的權利。(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這句話代表了他對於言論自由的主張(伏爾泰並沒有説過這句話,這句話是Evelyn Beatrice Hall在1906年出版的傳記《伏爾泰的朋友們》中,為表達伏爾泰的觀點整理杜撰出的)。
伏爾泰尖刻地抨擊天主教會的黑暗統治。他把教皇比作“兩足禽獸”,把教士稱作“文明惡棍”,説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佈置的一個最可恥的騙人羅網”。他號召“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駭人聽聞的宗教狂熱作鬥爭,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還有一些人從遠處痛罵他。”
伏爾泰是一個自然神論者,提倡對不同的宗教信仰採取寬容的態度,他終生與宗教偏見作鬥爭,但又認為宗教作為抑制人類情慾和惡習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認為要統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説“即使沒有上帝;也要造出一個上帝來”。
伏爾泰信奉自然權利説,認為“人們本質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權利”。他主張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認為財產權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理想化了,認為最理想的是由“開明”的君主按哲學家的意見來治理國家。伏爾泰在啓蒙運動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層資產階級的利益,主張開明君主制

伏爾泰主要作品

作品目錄
創作時間
作品名稱
外文原名
1731
查理十二史
History of Charles XII, King of Sweden
1732
扎伊爾
Zaïre
1733
Lettres philosophiques sur les Anglais
1736
俗世之人
Le Mondain
1747
札第格或命運
Zadig ou la Destinée
1751
路易十四時代
LE SIECLE DE LOUIS XIV
1752
微型巨人
Micromégas
1755
L'Orphelin de la Chine
1756
風俗論
Essay on the Manners of Nations
1759
老實人或樂觀主義
Candide ou l'Optimisme
1764
哲學辭典
Dictionnaire philosophique
1767
天真漢
L’Ingénu
——
蘇格拉底
Socrates
——
穆罕默德
Mahomet
——
梅羅珀
Mérope

伏爾泰人物影響

18世紀法國啓蒙運動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光輝燦爛的時代。在當時眾多的思想家中,伏爾泰是公認的領袖和導師。他博學多識,才華橫溢,著述宏富,在戲劇、詩歌、小説、政論、歷史和哲學諸多領域均有貢獻。他一生反對專制主義和封建特權,追求自由平等和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並在最終導致法國大革命的輿論變化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伏爾泰的影響不只限於法國,他的思想代表了整個啓蒙運動的思想,啓迪了民眾的心智,影響了整整一代人。伏爾泰是法國啓蒙運動的泰斗和靈魂,被啓蒙思想家們公認為導師。他漫長的一生幾乎跨越了整個啓蒙時代,他崇高的威望、廣泛的社會影響和大無畏的鬥爭精神,推動着法國啓蒙運動的發展並使其影響擴展到整個歐洲。
伏爾泰作品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