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謝端

(元朝中期大臣)

鎖定
謝端(1279年6月28日-1340年6月13日),字敬德,號榿齋,遂寧府青石縣(今重慶市潼南區)人,元朝中期大臣。 [2] 
延祐五年(1318年)登進士乙科,授承事郎、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歲滿,入為國子博士,調太常博士。後升侍制,選國子司業,累遷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至順、元統以來,國家的稱號,宗廟祭祀禮儀,加封宣聖公的父母,制訂法律,多出於他之手。參預修撰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及各朝功臣列傳,當時的人都稱讚他的修史才華。 [36] 
至元六年(1340年)五月,謝端去世,享年六十二歲,贈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諡號“文安”。 [2] 
本    名
謝端
敬德
榿齋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陵(今湖北江陵)
出生日期
1279年6月28日(至正十六年五月十八日)
逝世日期
1340年6月13日(至元六年五月十八日)
主要作品
《謝文安集》《謝文安遺文》
主要成就
參預修撰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
官    職
翰林直學士、太中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
追    贈
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
諡    號
文安
籍    貫
遂寧府青石縣(今重慶市潼南區)

謝端人物生平

謝端年少成名

至正十六年五月十八日(1279年6月28日) [45]  ,謝端出生於江陵(今湖北江陵)。謝端幼年時聰明異常,五、六歲時,即能吟詩,十歲時就讀於江陵郡學,能作賦。 [2]  [6-7] 
大德二年(1298年),謝端與尚書宋本同拜王奎文為師,謝端學習性理之學,宋本學習古文,二人又都在江陵城中教學,他們都以文學出名,當時號稱“謝宋”。 [2]  [8-9] 

謝端科舉入仕

大德九年(1305年),史槓為荊南宣慰使,數次邀請謝端和宋本,以禮相待,並將他們推薦給姚燧,而姚燧正以文章出名而自負,勉強答應,即以他的文章給謝端讀,謝端一讀即指出其文用意所在,姚燧讚歎不已,並對人説:“今後二十年中,像謝端這樣的人才,是不可多得的。”推薦人説要用謝端為校官,但未得答覆。 [2]  [10-11] 
皇慶二年(1313年),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考試,決定於次年八月舉行鄉試。 [2] 
皇慶三年(1314年)八月,謝端在汴州(今河南開封)參加河南行省鄉試,中舉,因母親去世未參加第二年的會試。 [2]  [12] 
延祐五年(1318年)春,謝端赴大都參加會試,中進士乙科,授承事郎,任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 [2]  [13]  謝端任職期間,狡猾的小吏對他束手,不敢舞弄文法,豪民無賴之人也因他而逃走。鄰郡的訴訟都停滯不能判,推給謝端去判決,謝端分析判決很順利,政績、聲譽顯著。 [14-15] 

謝端赴京任職

至治元年(1321年),謝端受宰相張珪舉薦,進京任國子博士,階儒林郎。 [2]  [16-17] 
泰定三年(1326年),謝端任太常博士,階奉訓大夫。 [2]  [18-19] 
泰定四年(1327年),盜賊入太廟,盜走了第八室黃金神位,謝端被罷官。謝端是禮官,並非典守,本無罪,但他也不申辯。 [2]  [20-21] 

謝端久居翰林

天曆二年(1329年),謝端被任命為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階奉訓大夫。 [2]  [22-23] 
至順元年(1330年)五月,謝端向元文宗進《英宗皇帝實錄》五十卷。 [2] 
至順三年(1332年),謝端遷翰林待制,階朝列大夫。 [2]  [24-25] 
元統元年(1333年)二月,舉行會試,謝端擔任考官。不久,謝端參與編修《泰定帝實錄》《明宗實錄》《文宗實錄》《寧宗實錄》。 [2] 
元統二年(1334年),謝端升階為中順大夫。 [2]  [26] 
至元二年(1336年),謝端遷職為國子司業,升階亞中大夫。 [2]  [27-28] 
至元三年(1337年),謝端再入翰林院,為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2]  [29-30] 

謝端卒於任上

至元六年五月十八日(1340年6月13日),謝端去世,享年六十二歲,贈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諡號“文安”。 [2]  [31-32]  八月十五日(9月7日),謝端子謝搢扶柩從大都抵鄂,卜葬謝端於武昌江夏縣(今湖北武漢)。 [2]  [32]  [35] 
至正二年(1342年)冬,蘇天爵受謝端之子謝搢所請,撰《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 [2]  [33] 

謝端主要影響

謝端政治

延祐五年(1318年),謝端任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湘陰教育在元初弊端很多,謝端從多年的教育經驗出發,重建制度,精勤課考,學風為之一新。農業生產方面,謝端在湘陰興建堤壩、保護農田,百姓以為利。元初賦役不均的情況在湘陰很明顯,謝端命令將每户的田產數量寫在各自的户籍上,從田產數量出發予以徵收賦役。 [37] 
謝端任翰林的時間很長,至順、元統以來,國家的稱號,宗廟祭祀禮儀,加封宣聖公的父母,制訂法律,多出於他之手。 [38] 

謝端史學

謝端曾參預修撰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及各朝功臣列傳,當時的人都稱讚他的修史才華。後來,謝端又與趙郡蘇天爵同著《正統論》,詳細論辯金、宋正統。 [39] 

謝端歷史評價

元文宗孛兒只斤·圖帖睦爾:當今文學之士,朕惟未識謝端。 [1] 《元史》引
姚燧:後二十年,若謝端者,豈易得哉! [1] 《元史》引
蘇天爵:公教冑子,嚴毅方正,諸生凜凜畏服。講説經義,能明聖賢之旨,諸生質疑請問無倦。夜則引燭課試程文,亦使漸趨平實,不為浮華淺薄之説。凡士子鄉舉、會試、廷對及國子積分,公數與考第之列,所取者多博洽有聞,而初學小生往往被黜,士論鹹服其公。公為文辭簡而有法,序事核實,言無溢美。累朝信史、典冊、制詔,當代公卿祠墓碑版,多出公手。嘗憤近世士習卑陋,故修辭專務高古,以不同俗為主,有遺文若干卷。其於前代君臣得失,古今文章美惡,歷歷能道其詳。遼、宋、金國興廢,人物賢否,亦皆精熟,嘗以不克纂述三史為憾。 [3] 《滋溪文稿》
宋褧:惟公之生,天性卓然。正學既明,多藝且賢。聰悟非常,聞見實繁。讀書則五行俱下,義理隨解;作文則縱橫出入,倚馬萬言。人見其文章議論之浩瀚,孰測其抱負藴蓄之淵源。百氏泛覽,易道獨玄。其知黙守,豈徒窮研。故始筮仕而佐牧,已澤及乎民物。累拜命於館閣,闡文教之昭宣。數議政於大廷,凜操守之獨堅。苟委寄以重任,邈官業之可觀。何蒼蒼之莫測,倏痛恤於逝川。嗚呼哀哉!竟不少延。始予羈丱,公始加冠。從我正獻,與公周旋。棲遲嘯傲,荊楚往還。予壯公老,同立朝班。交久情密,與同悲歡。居則席接,出則轡聯。評議則臆見多協,辨論則吻合不偏。譏謔笑怒,肆其瀾翻。不少芥蒂,灼其肺肝。公之交予,序齒則懸。尚論鄉井,公蜀我燕。始終無間,禮義不愆。予或略其兄事之禮,公亦謬以為才俊而相憐。我知公深,不苛不煩。進退以義,知命樂天。汪洋若陂,性宜佩弦。有所製作,厥思綿綿。操觚遣文,力追古先。辭旨微直,風氣渾全。其來也滔滔江漢之波,其成也嶻嶻嵩岱之山。流麗乎短章,揚侈乎大篇。黼藻典冊,筆削簡編。粲烜赫於當代,示來哲於不刋。悼斯文之不幸,慨不作於九京。嗚呼哀哉!竟不少延。前歲之別,予巳惡年。命之周於甲子,今則薨逝僅加一年。始聞病疽,驚怛不安。當公壽旦,聞訃襄樊。由荊而秦,予縻於官。一酹皋緩,罪莫自寬。赴召禁林,艤舟江干。割牲釃酒,於公新阡。宿草不哭,禮經有傳。朋友大義,予豈無權。思公之切,晝夜不捐。今茲猶寄書於地下,未以為永訣於重泉。公貌莫睹,魂庶可還。聲淚俱下,公其聞焉。 [5] 《燕石集》
宋濂等:元世蜀士以文名者,曰虞集,而謝端其次雲。 [1] 《元史》
李賢等:謝端,延佑中同知湘陰州事。猾吏束手,不敢舞文法,豪民無賴者逺避去。部使者行部,旁郡滯訟皆委端讞,端剖決如流,績譽籍然。 [44] 《明一統志》
黃廷桂等:朝廷制防多出其手,時稱有史才。 [41] 《四川通志》
和珅等:①端善為政,績譽籍然。其文章嚴謹有法,預修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 [42] 《大清一統志》)②端善為政,筮仕湘陰,猾吏豪民不敢舞文玩法,績譽籍然。其文章嚴謹,寧約無奢。至順、元統以來,朝廷制防多出其手。元世蜀士以文名者,虞集而下,端其亞焉。 [43] 《大清一統志》
柯劭忞:其文章體裁嚴謹,居翰林久,至順、元統以來制冊,多出其手。 [34] 《新元史》

謝端軼事典故

謝端鐵面執法,治理社會環境卓有成效。湘陰有一霸,名叫田元貴。此人曾任巡微官,因為持有上面人的把柄,橫行一方,無人能管制。謝端到湘陰後,就有民狀告田元貴霸佔其妻子不還。衡人都害怕田元貴,謝端傳話:“如果他不來受審,我就會派人把他綁來。“田元貴來後,謝端一審就服罪,打了他的板子。等到田元貴再次犯法時,謝端令人書紅字在他門上,公開他的罪行。田元貴沒有辦法,最終遷出湘陰。 [37] 

謝端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謝繼先
——
曾祖母
黃氏
——
祖父
謝元賁
贈中順大夫、禮部侍郎、上騎都尉、陳留郡伯。
祖母
牟氏
封陳留郡君。
父親
謝雄
贈翰林直學士、亞中大夫、輕車都尉、陳留郡侯。
母親
牟氏
封陳留郡夫人。
平輩
妻子
史氏
封陳留郡夫人。
子輩
兒子
謝搢
補國子員,以蔭入仕,為石門丞。
(參考資料: [4] 

謝端主要作品

謝端著作有《謝文安集》《謝文安遺文》,皆散失。 [40] 

謝端史料索引

宋濂等《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 [1] 
柯劭忞《新元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八十八》 [34] 
《謝公神道碑銘》,《滋溪文稿》卷十三 《謝公神道碑銘》,《滋溪文稿》卷十三
蘇天爵《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 [3] 
參考資料
  • 1.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1-13]
  • 2.    四川宋瓷博物館編;胡傳雄,陳名揚主編;何瀛中顧問;李寶山,胡瑤,胡云柯副主編,遂寧歷史名人年譜,四川民族出版社,2019.08,第20-33頁.
  • 3.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並序》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3]
  • 4.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公之先遂州青石人,宋季避兵出蜀,居江陵,至公始家武昌。曾祖繼先,祖元賁,考雄,曾祖妣黃氏,祖妣、 【 「祖妣」原作「祖考」,據李氏鈔本、適園本、徐刻本改。】 妣皆牟氏。祖贈中順大夫、禮部侍郎、上騎都尉、陳留郡伯,妣封陳留郡君。考贈翰林直學士、亞中大夫、輕車都尉、陳留郡侯,妣封陳留郡夫人。公卒以至元六年夏五月庚午,享年六十有二,葬以是歲秋八月丙申。元配陳留郡夫人史氏祔。子搢,補國子員,以公蔭為石門丞。
  • 5.    燕石集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3]
  • 6.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端幼穎異,五六歲能吟詩,十歲能作賦。
  • 7.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公資穎異,年十歲時,讀書江陵郡學,習為科舉之文。援筆立就,屢出同舍生上,其師異之。
  • 8.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弱冠,與尚書宋本同師,明性理,為古文,又同教授江陵城中,以文學齊名,時號“謝宋”。
  • 9.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弱冠偕故禮部尚書廣陽宋公本從王公奎文遊,講明性理之學,俱有才名,郡人以謝、宋稱之。
  • 10.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史槓宣慰荊南,數加延禮,薦之姚燧,燧方以文章大名自負,少所許可,以所為文眎端,端一讀,即能指擿其用意所在,燧嘆獎不已,語人:“後二十年,若謝端者,豈易得哉!”用薦者署校官,不報。
  • 11.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翰林姚文公燧以雄文擅當代,讀者或不能句,公一見並與其用意所在發之,姚公大喜,即以茂材薦之。
  • 12.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科舉法行,就試河南行省,中其舉,以內艱不會試。
  • 13.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延祐五年,乃擢進士乙科。授承事郎、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
  • 14.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端善為政,筮仕湘陰,猾吏束手,不敢舞文法,豪民無賴者遠避去。部使者行部,旁郡滯訟,皆諉端讞,端剖決如流,績譽籍然。
  • 15.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湘陰學宮故弊,公始新之,暇則考其所業,而學者帥知興起。西鄉有堤護民田餘千頃,堤壞,官歲修之以為利。民因捕魚發掘以納夏潦,至秋征租,雖鞭笞無從得,遂及鄰鄉,公私病之。公計其工若干,諭民黃恭出粟若干石,身督其民築之堅完,迄今不墮。先是賦役不均,豪宗大姓數免,貧者不勝其苦。公命具書民田於籍,差其多寡役之。田元貴者,嘗被省檄為巡徼,武斷鄉曲,締構路府,持州長吏短長,官不能何。公至,或訟元貴據其妻不還,公取狀閲之,同列顧左右起。公獨勑吏作符召之曰:「否則吾就縛之。」元貴不得已而出,公示以狀即服,杖而遣之。亡何,又犯法,杖而赭其門書惡焉。元貴徙傍郡,終公任不敢歸。盜有殺賈人及從者三而攘其財,棄屍井中,其家累訟於州及府,皆以無佐驗不為理。公微服宿盜裏中,廉得其實,躬往捕之。盜不伏,並收其妻鞠之。妻時時仰視其屋,公曰:「異在此矣。」屋蓋新葺,大竹為椽,公使人發視之,財悉藏竹中。盜遂吐實,出四人屍井中,乃訖獄,州人神之。部使者聞其名,或他州獄訟弗能決者,亦檄公治之。公去湘陰二十餘年,民猶頌其遺愛。
  • 16.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歲滿,入為國子博士。
  • 17.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秩滿,赴調京師。由故相張公珪薦,擢國子博士,進儒林郎。
  • 18.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遷太常博士。
  • 19.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改太常博士,階奉訓大夫。
  • 20.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盜入太廟,失第八室黃金主,坐罷去。端禮官,非典守,不當坐,亦不辨。
  • 21.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國朝宗廟之制,範金為主,泰定四年夏四月某甲子,有盜入第八室竊之。明日當時享,眾議為位祀之。公言:「四時之祭皆用孟月,有故即用仲月。今盜入祏室,震驚神靈,時享當用仲月。」奏可其請。
  • 22.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尋除翰林修撰。
  • 23.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轉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
  • 24.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升待制。
  • 25.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三年,就遷待制,官朝列大夫。
  • 26.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凡再任,階中順大夫。
  • 27.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以選為國子司業。
  • 28.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選為國子司業,升亞中大夫。
  • 29.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遂為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 30.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復入翰林為直學士。
  • 31.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至元六年卒,年六十二。
  • 32.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翰林直學士、太中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贈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諡文安謝公諱端,字敬德,葬武昌江夏縣洪山之陽……公卒以至元六年夏五月庚午,享年六十有二,葬以是歲秋八月丙申。
  • 33.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至正二年冬,天爵來官鄂省,其子請銘公碑。
  • 34.    《新元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八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1-13]
  • 35.    《新元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八十八》:端卒於後至元六年,年六十二。贈國子祭酒、陳留郡侯,諡文安。
  • 36.    謝端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09-18[引用日期2023-01-13]
  • 37.    王金星,杜春海,周光寧,文化遂寧,中國社會出版社,2018.09,第31-32頁.
  • 38.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其文章嚴謹有法,寧約近瘠,無奢滋駁。居翰林久,至順、元統以來,國家崇號,慈極升祔先朝,加封宣聖考妣,制冊多出其手。
  • 39.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預修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端又與趙郡蘇天爵同著《正統論》,辨金、宋正統甚悉,世多傳之。
  • 40.    胡傳淮著;四川宋瓷博物館編,遂寧歷史名人研究,巴蜀書社,2017.12,第59頁.
  • 41.    四川通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2.    大清一統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3.    大清一統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4.    明一統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5.    《燕石集·卷十二·祭謝榿齋文》:當公壽旦,聞訃襄樊。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