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端
(元朝中期大臣)
鎖定
- 本 名
- 謝端
- 字
- 敬德
- 號
- 榿齋
- 所處時代
- 元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江陵(今湖北江陵)
- 出生日期
- 1279年6月28日(至正十六年五月十八日)
- 逝世日期
- 1340年6月13日(至元六年五月十八日)
- 主要作品
- 《謝文安集》《謝文安遺文》
- 主要成就
- 參預修撰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
- 官 職
- 翰林直學士、太中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
- 追 贈
- 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
- 諡 號
- 文安
- 籍 貫
- 遂寧府青石縣(今重慶市潼南區)
謝端人物生平
謝端年少成名
謝端科舉入仕
大德九年(1305年),史槓為荊南宣慰使,數次邀請謝端和宋本,以禮相待,並將他們推薦給姚燧,而姚燧正以文章出名而自負,勉強答應,即以他的文章給謝端讀,謝端一讀即指出其文用意所在,姚燧讚歎不已,並對人説:“今後二十年中,像謝端這樣的人才,是不可多得的。”推薦人説要用謝端為校官,但未得答覆。
[2]
[10-11]
延祐五年(1318年)春,謝端赴大都參加會試,中進士乙科,授承事郎,任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
[2]
[13]
謝端任職期間,狡猾的小吏對他束手,不敢舞弄文法,豪民無賴之人也因他而逃走。鄰郡的訴訟都停滯不能判,推給謝端去判決,謝端分析判決很順利,政績、聲譽顯著。
[14-15]
謝端赴京任職
謝端久居翰林
謝端卒於任上
至元六年五月十八日(1340年6月13日),謝端去世,享年六十二歲,贈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諡號“文安”。
[2]
[31-32]
八月十五日(9月7日),謝端子謝搢扶柩從大都抵鄂,卜葬謝端於武昌江夏縣(今湖北武漢)。
[2]
[32]
[35]
謝端主要影響
謝端政治
延祐五年(1318年),謝端任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湘陰教育在元初弊端很多,謝端從多年的教育經驗出發,重建制度,精勤課考,學風為之一新。農業生產方面,謝端在湘陰興建堤壩、保護農田,百姓以為利。元初賦役不均的情況在湘陰很明顯,謝端命令將每户的田產數量寫在各自的户籍上,從田產數量出發予以徵收賦役。
[37]
謝端史學
謝端歷史評價
蘇天爵:公教冑子,嚴毅方正,諸生凜凜畏服。講説經義,能明聖賢之旨,諸生質疑請問無倦。夜則引燭課試程文,亦使漸趨平實,不為浮華淺薄之説。凡士子鄉舉、會試、廷對及國子積分,公數與考第之列,所取者多博洽有聞,而初學小生往往被黜,士論鹹服其公。公為文辭簡而有法,序事核實,言無溢美。累朝信史、典冊、制詔,當代公卿祠墓碑版,多出公手。嘗憤近世士習卑陋,故修辭專務高古,以不同俗為主,有遺文若干卷。其於前代君臣得失,古今文章美惡,歷歷能道其詳。遼、宋、金國興廢,人物賢否,亦皆精熟,嘗以不克纂述三史為憾。
[3]
(《滋溪文稿》)
宋褧:惟公之生,天性卓然。正學既明,多藝且賢。聰悟非常,聞見實繁。讀書則五行俱下,義理隨解;作文則縱橫出入,倚馬萬言。人見其文章議論之浩瀚,孰測其抱負藴蓄之淵源。百氏泛覽,易道獨玄。其知黙守,豈徒窮研。故始筮仕而佐牧,已澤及乎民物。累拜命於館閣,闡文教之昭宣。數議政於大廷,凜操守之獨堅。苟委寄以重任,邈官業之可觀。何蒼蒼之莫測,倏痛恤於逝川。嗚呼哀哉!竟不少延。始予羈丱,公始加冠。從我正獻,與公周旋。棲遲嘯傲,荊楚往還。予壯公老,同立朝班。交久情密,與同悲歡。居則席接,出則轡聯。評議則臆見多協,辨論則吻合不偏。譏謔笑怒,肆其瀾翻。不少芥蒂,灼其肺肝。公之交予,序齒則懸。尚論鄉井,公蜀我燕。始終無間,禮義不愆。予或略其兄事之禮,公亦謬以為才俊而相憐。我知公深,不苛不煩。進退以義,知命樂天。汪洋若陂,性宜佩弦。有所製作,厥思綿綿。操觚遣文,力追古先。辭旨微直,風氣渾全。其來也滔滔江漢之波,其成也嶻嶻嵩岱之山。流麗乎短章,揚侈乎大篇。黼藻典冊,筆削簡編。粲烜赫於當代,示來哲於不刋。悼斯文之不幸,慨不作於九京。嗚呼哀哉!竟不少延。前歲之別,予巳惡年。命之周於甲子,今則薨逝僅加一年。始聞病疽,驚怛不安。當公壽旦,聞訃襄樊。由荊而秦,予縻於官。一酹皋緩,罪莫自寬。赴召禁林,艤舟江干。割牲釃酒,於公新阡。宿草不哭,禮經有傳。朋友大義,予豈無權。思公之切,晝夜不捐。今茲猶寄書於地下,未以為永訣於重泉。公貌莫睹,魂庶可還。聲淚俱下,公其聞焉。
[5]
(《燕石集》)
和珅等:①端善為政,績譽籍然。其文章嚴謹有法,預修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
[42]
(《大清一統志》)②端善為政,筮仕湘陰,猾吏豪民不敢舞文玩法,績譽籍然。其文章嚴謹,寧約無奢。至順、元統以來,朝廷制防多出其手。元世蜀士以文名者,虞集而下,端其亞焉。
[43]
(《大清一統志》)
謝端軼事典故
謝端鐵面執法,治理社會環境卓有成效。湘陰有一霸,名叫田元貴。此人曾任巡微官,因為持有上面人的把柄,橫行一方,無人能管制。謝端到湘陰後,就有民狀告田元貴霸佔其妻子不還。衡人都害怕田元貴,謝端傳話:“如果他不來受審,我就會派人把他綁來。“田元貴來後,謝端一審就服罪,打了他的板子。等到田元貴再次犯法時,謝端令人書紅字在他門上,公開他的罪行。田元貴沒有辦法,最終遷出湘陰。
[37]
謝端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先輩 | 曾祖父 | 謝繼先 | —— |
曾祖母 | 黃氏 | —— | |
祖父 | 謝元賁 | 贈中順大夫、禮部侍郎、上騎都尉、陳留郡伯。 | |
祖母 | 牟氏 | 封陳留郡君。 | |
父親 | 謝雄 | 贈翰林直學士、亞中大夫、輕車都尉、陳留郡侯。 | |
母親 | 牟氏 | 封陳留郡夫人。 | |
平輩 | 妻子 | 史氏 | 封陳留郡夫人。 |
子輩 | 兒子 | 謝搢 | 補國子員,以蔭入仕,為石門丞。 |
謝端主要作品
謝端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
- 1.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1-13]
- 2. 四川宋瓷博物館編;胡傳雄,陳名揚主編;何瀛中顧問;李寶山,胡瑤,胡云柯副主編,遂寧歷史名人年譜,四川民族出版社,2019.08,第20-33頁.
- 3.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並序》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3]
- 4.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公之先遂州青石人,宋季避兵出蜀,居江陵,至公始家武昌。曾祖繼先,祖元賁,考雄,曾祖妣黃氏,祖妣、 【 「祖妣」原作「祖考」,據李氏鈔本、適園本、徐刻本改。】 妣皆牟氏。祖贈中順大夫、禮部侍郎、上騎都尉、陳留郡伯,妣封陳留郡君。考贈翰林直學士、亞中大夫、輕車都尉、陳留郡侯,妣封陳留郡夫人。公卒以至元六年夏五月庚午,享年六十有二,葬以是歲秋八月丙申。元配陳留郡夫人史氏祔。子搢,補國子員,以公蔭為石門丞。
- 5. 燕石集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3]
- 6.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端幼穎異,五六歲能吟詩,十歲能作賦。
- 7.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公資穎異,年十歲時,讀書江陵郡學,習為科舉之文。援筆立就,屢出同舍生上,其師異之。
- 8.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弱冠,與尚書宋本同師,明性理,為古文,又同教授江陵城中,以文學齊名,時號“謝宋”。
- 9.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弱冠偕故禮部尚書廣陽宋公本從王公奎文遊,講明性理之學,俱有才名,郡人以謝、宋稱之。
- 10.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史槓宣慰荊南,數加延禮,薦之姚燧,燧方以文章大名自負,少所許可,以所為文眎端,端一讀,即能指擿其用意所在,燧嘆獎不已,語人:“後二十年,若謝端者,豈易得哉!”用薦者署校官,不報。
- 11.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翰林姚文公燧以雄文擅當代,讀者或不能句,公一見並與其用意所在發之,姚公大喜,即以茂材薦之。
- 12.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科舉法行,就試河南行省,中其舉,以內艱不會試。
- 13.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延祐五年,乃擢進士乙科。授承事郎、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
- 14.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端善為政,筮仕湘陰,猾吏束手,不敢舞文法,豪民無賴者遠避去。部使者行部,旁郡滯訟,皆諉端讞,端剖決如流,績譽籍然。
- 15.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湘陰學宮故弊,公始新之,暇則考其所業,而學者帥知興起。西鄉有堤護民田餘千頃,堤壞,官歲修之以為利。民因捕魚發掘以納夏潦,至秋征租,雖鞭笞無從得,遂及鄰鄉,公私病之。公計其工若干,諭民黃恭出粟若干石,身督其民築之堅完,迄今不墮。先是賦役不均,豪宗大姓數免,貧者不勝其苦。公命具書民田於籍,差其多寡役之。田元貴者,嘗被省檄為巡徼,武斷鄉曲,締構路府,持州長吏短長,官不能何。公至,或訟元貴據其妻不還,公取狀閲之,同列顧左右起。公獨勑吏作符召之曰:「否則吾就縛之。」元貴不得已而出,公示以狀即服,杖而遣之。亡何,又犯法,杖而赭其門書惡焉。元貴徙傍郡,終公任不敢歸。盜有殺賈人及從者三而攘其財,棄屍井中,其家累訟於州及府,皆以無佐驗不為理。公微服宿盜裏中,廉得其實,躬往捕之。盜不伏,並收其妻鞠之。妻時時仰視其屋,公曰:「異在此矣。」屋蓋新葺,大竹為椽,公使人發視之,財悉藏竹中。盜遂吐實,出四人屍井中,乃訖獄,州人神之。部使者聞其名,或他州獄訟弗能決者,亦檄公治之。公去湘陰二十餘年,民猶頌其遺愛。
- 16.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歲滿,入為國子博士。
- 17.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秩滿,赴調京師。由故相張公珪薦,擢國子博士,進儒林郎。
- 18.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遷太常博士。
- 19.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改太常博士,階奉訓大夫。
- 20.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盜入太廟,失第八室黃金主,坐罷去。端禮官,非典守,不當坐,亦不辨。
- 21.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國朝宗廟之制,範金為主,泰定四年夏四月某甲子,有盜入第八室竊之。明日當時享,眾議為位祀之。公言:「四時之祭皆用孟月,有故即用仲月。今盜入祏室,震驚神靈,時享當用仲月。」奏可其請。
- 22.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尋除翰林修撰。
- 23.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轉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
- 24.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升待制。
- 25.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三年,就遷待制,官朝列大夫。
- 26.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凡再任,階中順大夫。
- 27.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以選為國子司業。
- 28.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選為國子司業,升亞中大夫。
- 29.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遂為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 30.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復入翰林為直學士。
- 31.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至元六年卒,年六十二。
- 32.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翰林直學士、太中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贈國子祭酒、輕車都尉、陳留郡侯、諡文安謝公諱端,字敬德,葬武昌江夏縣洪山之陽……公卒以至元六年夏五月庚午,享年六十有二,葬以是歲秋八月丙申。
- 33. 《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學士贈國子祭酒諡文安謝公神道碑銘》:至正二年冬,天爵來官鄂省,其子請銘公碑。
- 34. 《新元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八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1-13]
- 35. 《新元史·卷一百九十一·列傳第八十八》:端卒於後至元六年,年六十二。贈國子祭酒、陳留郡侯,諡文安。
- 36. 謝端 .遂寧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2020-09-18[引用日期2023-01-13]
- 37. 王金星,杜春海,周光寧,文化遂寧,中國社會出版社,2018.09,第31-32頁.
- 38.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其文章嚴謹有法,寧約近瘠,無奢滋駁。居翰林久,至順、元統以來,國家崇號,慈極升祔先朝,加封宣聖考妣,制冊多出其手。
- 39. 《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六十九》:預修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端又與趙郡蘇天爵同著《正統論》,辨金、宋正統甚悉,世多傳之。
- 40. 胡傳淮著;四川宋瓷博物館編,遂寧歷史名人研究,巴蜀書社,2017.12,第59頁.
- 41. 四川通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2. 大清一統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3. 大清一統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4. 明一統志 .殆知閣[引用日期2023-01-14]
- 45. 《燕石集·卷十二·祭謝榿齋文》:當公壽旦,聞訃襄樊。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34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天人鬼谷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