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諫阻納質
鎖定
- 中文名
- 諫阻納質
- 拼 音
- jiàn zǔ nà zhì
- 出 處
- 三國演義
- 釋 義
- 阻止交納人質
諫阻納質歷史記載
建安七年(公元202年),曹操趁孫權剛剛繼位,政權不穩的時機,威脅孫權,要求孫權派遣兒子到許都作為人質,以表示對自己的順從。
諫阻納質小説引用
小説《三國演義》中諸葛亮祭奠周瑜的時候,把周瑜阻止孫權向曹操交納人質這一事件作為他一生中的幾個典型事蹟之一:“吊君氣概,諫阻納質,始不垂翅,終能奮翼”。
諫阻納質釋義
阻止交納人質的行為。
諫:
[jiàn]
規勸君主、尊長或朋友改正錯誤。
阻:
[zǔ]
阻止。
納質:
[nà zhì]
送納人質。出自《後漢書.和帝紀》
- 參考資料
-
- 1. 《三國志·吳書九·周瑜傳》江表傳曰:曹公新破袁紹,兵威日盛,建安七年,下書責權質任子。權召羣臣會議,張昭、秦松等猶豫不能決,權意不欲遣質,乃獨將瑜詣母前定議,瑜曰:“昔楚國初封於荊山之側,不滿百里之地,繼嗣賢能,廣土開境,立基於郢,遂據荊楊,至於南海,傳業延祚,九百餘年。今將軍承父兄餘資,兼六郡之眾,兵精糧多,將士用命,鑄山為銅,煮海為鹽,境內富饒,人不思亂,汎舟舉帆,朝發夕到,士風勁勇,所向無敵,有何偪迫,而欲送質?質一入,不得不與曹氏相首尾,與相首尾,則命召不得不往,便見制於人也。極不過一侯印,僕從十餘人,車數乘,馬數匹,豈與南面稱孤同哉?不如勿遣,徐觀其變。若曹氏能率義以正天下,將軍事之未晚。若圖為暴亂,兵猶火也,不戢將自焚。將軍韜勇抗威,以待天命,何送質之有!”權母曰:“公瑾議是也。公瑾與伯符同年,小一月耳,我視之如子也,汝其兄事之。”遂不送質。
- 2. 三國志·吳書九·周瑜傳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