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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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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法哲學》是丹麥語言學家奧托·葉斯柏森的創作的語言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924年。
《語法哲學》的作者從人類社會的實際活動中研究人類的語言活動,運用其他學科的成果來研究語言闡述了語言學的基本原理以及語言學與邏輯學、心理學、歷史學等學科的聯繫。 [1] 
作品名稱
語法哲學
外文名
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作    者
(丹麥)奧托·葉斯柏森
首版時間
1924年
字    數
410千字
類    別
語言學著作

語法哲學內容簡介

《語法哲學》討論了普通語言學的一系列問題,特別是語法理論問題,闡述了邏輯範疇和語法範疇的相互關係問題。全書共25章。第1—3章,論述了語言學的一般理論問題;第4—6章,論述了詞類;第7章,論述了的“三品説”,即把詞分為首品、次品和末品;第8—10章,論述了“連接”和“系聯”的理論;第11—12章,討論了主語、謂語和賓語;第13—23章,分別論述了格、數、人稱、性、級、時、式等語法範疇,論證了語法範疇與概念範疇之間的關係;第24章,專門研究了否定的問題;第25章,探討了心理學、邏輯學和語言史對語法科學的作用。全書從人類杜會的實際活動中研究人類的語言活動,深刻論證了語言學的基本原理以及語言學與邏輯學、心理學、歷史學等學科的關係。 [2] 

語法哲學作品目錄

《語法哲學》和漢語語法學
序言
第一章 活的語法
第二章 系統語法
第三章 系統語法(續完)
第四章 詞類
第五章 名詞和形容詞
第六章 詞類(續完)
第七章 三種詞品
第八章 組合式和連繫式
第九章 連繫式的類別
第十章 連繫式名詞關於連繫式的結束語
第十一章 主語和謂語
第十二章 賓語主動語態與被動語態
第十三章 格
第十四章 數
第十五章 數(續完)
第十六章 人稱
第十七章 性別和屬性
第十八章 比較的級
第十九章 時間和時態
第二十章 時間和時態(續完)
第二十一章 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
第二十二章 話語的分類
第二十三章 語氣
第二十四章 否定
第二十五章 結束語
附錄:
主要書名譯名對照表
英漢人名對照表
本書引用書名一覽表
譯後記 [1] 

語法哲學作品思想

《語法哲學》主要探討邏輯範疇和語法範疇及其相互關係。作者在分析大量的多方面的材料的基礎上,探討了普通語言學的一系列問題,特別是語法理論問題,在邏輯範疇與語法範疇:的相互關係問題上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見解。《語法哲學》全書共25章。在頭三章,葉斯柏森談到了一些語言學的一般理論問題。關於語言的本質,他説:“語言的本質是人類的活動,是一個人旨在把他的思想傳達給另一個的活動,也是後者旨在理解前者的思想的活動。”從這個觀點出發,他十分重視交際的雙方,重視交際中的活的言語。他對語言現象的歷時性和共時性的認識同索緒爾相似,但更重視的是共時現象的描寫。在他的共時結構的語法體系中,歷時性質的大量材料被有效地用在那些有助於更完整更全面地闡明語法現象的地方,而這兩個平面又從來不混淆在一起。他提出語法研究和語法描寫的新分類法,主張語法應分兩步來敍述:頭一步從形式到意義,第二步從意義到形式,他稱前者為“形態學”,後者為“句法學”,名稱雖與傳統的二分法一致,內容卻大不相同。 [3] 
在邏輯與語法的關係問題上,他反對那種把語法看成邏輯範疇,因而承認存在“普遍語法”的看法。他列舉了各種語言之間無可辯駁的區別之後説:“邏輯的基礎並不像現實語言的句法的全部領域那麼廣闊。”他不承認有普遍語法,但認為存在一種在語言外部、不依賴於各種現存語言的多少有些偶然的事實的範疇。他把這些範疇稱為“概念範疇”,認為“語法學家的任務在於,在每一個具體的場合弄清楚存在於概念範疇和句法範疇之間的關係。”葉斯柏森認為詞不是標誌個別事物的,詞標誌的是所有具有大量共同特徵的事物中抽象出來的一般物。他給詞下的定義是詞是語言的單位,而不是語音的單位,也不是表意的單位。第七章提出了他的“三品説”。這一理論最早他是在《現代英語語法》中提出來的。他根據詞在句中的地位把它們分為首品、次品和末品,並指出了詞類和詞品之間的大致的對應關係,還把“三品”的概念擴展到詞組和從句上去。關於“連接”和“系聯”的理論也是葉斯柏森語法體系的基石之一。”連接”是一種限制或修飾的關係,它表示的是一個單一的概念,而“系聯”是一種主謂關係,它聯接兩個相互獨立的概念。系聯中的次品總是把某種新的東西帶到這種聯結中。系聯的次品不僅可以由動詞充當,也可以由其他謂語性的詞充當。獨立的系聯就是一個句子。系聯也可以作句子的成分。在討論“主語”和“謂語”時,他主張保留這些傳統術語,”可是把它們的用途限制在每人都知道它們傳達什麼的範圍內,也就是説,把主語謂語完全用在語法的主謂語意義上。”他反對通常認為賓語是動詞所表示的行為的承受者的看法,認為賓語的意義隨動詞的變化而變化。關於句子的定義,他反對純粹從邏輯、心理角度來考慮,因此他的定義與以往的三分法(主詞+系詞+述詞)、二分法(主語+謂語)都不同。他把句子分成三類:(1)非結合句(獨詞句);(2)半結合句;(3)結合句。可見他對句子的理解主要是從功能着眼的。在“結語”中葉斯柏森談到心理學、邏輯學和語言史對語法科學的作用,表明了他對同語法科學有關的其它學科的期望和自己廣闊的視野。 [3] 

語法哲學作品影響

葉斯柏森在《語法哲學》中的理論探索具有重要的意義,是使傳統的規範語法向現代的描寫語法轉變的重要一步。作者努力衝破傳統邏輯的束縛,從語言本身及其交際功能出發研究語法。他從現代英語的實際出發提出“三品説”,使語言理論成為概括語言事實的工具,而不是讓語言事實去遷就語法的教條。這種尊重語盲事實的語法研究方法,正是現代描寫語言學的特點。葉斯柏森是最先使用SVO三個字母代表“主動賓”的,也是最早在著作中系統地使用“1.1”來代“節”,這些在當下的語言學著作中幾乎已成定規。該書對20世紀30、40年代陸志韋、呂叔湘王力等一批中國語言學家從理論上思考漢語語法自身的特點產生巨大影響,《中國文法要略》《中國現代語法》《中國語法理論》郡採用了“三品説”。《中國語法理論》認為“三品説”“對於英語語法的貢獻很大,對於漢語語法的貢獻更大”。 [3] 

語法哲學作品評價

中國現代作家朱自清在《中國現代語法》序中稱讚葉斯柏森的“《英語語法》和《語法哲學》都是革命的鉅著。” [3] 

語法哲學作者簡介

奧托·葉斯柏森,是19世紀到20世紀間的語言學家,青年時代在哥本哈根大學攻讀法語、英語和拉丁語,1887年獲得碩士學位。後得力於斯維特的指導,1891年獲博士學位。1893年到1925年任哥本哈根大學英語教授,1920年到1925年任該校校長。他自青年時代就對語音學發生興趣,1897年出版《語音學》,為該領域名作之一。後來又改革丹麥的英語教學法,1895年編寫的英語教材很受歡迎,竟連續出了19版。1922年出版《語言:它的性質、發展和起源》,1937年出版《分析句法》,1949年出齊寫作了40年的《近代英語語法》。 [3] 
參考資料
  • 1.    (丹)葉斯帕森(Jespersen,O.)著;何 勇等譯,語法哲學,語文出版社,1988.12,第14-17頁
  • 2.    張惠民主編,語言邏輯辭典,世界圖書出版公司,1995.03,第449頁
  • 3.    洪範,芝田編著,中外社會科學名著千種評要 語言學,華夏出版社,1992.10,第17-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