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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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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經濟學(economics of planning, planned economics),又稱國民經濟計劃學,是研究社會主義國家通過自覺調節使社會再生產過程按比例發展的原理和方法的經濟學科。研究內容主要有: (1) 國民經濟計劃的理論和管理體制,包括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特徵和理論依據; 國民經濟計劃的作用及任務;計劃管理體制、管理形式以及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的關係; 計劃體系和計劃指標體系; 計劃編制程序以及實現計劃的經濟、行政和法律等調節手段。(2) 社會主義國民經濟發展的具體規律,包括國民經濟的結構、比例關係、發展速度和經濟效果變化的規律性等。(3) 編制國民經濟計劃的原則和方法,包括一般原則和個別原則,綜合平衡法、因素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動態分析法、定額法、比重法等,並在計劃管理中引進系統論、控制論、信息論、經濟計量學、經濟預測等現代管理理論和方法。 [1] 
中文名
計劃經濟學
外文名
economics of planning, planned economic
所屬學科
經濟學
別    名
國民經濟計劃學

計劃經濟學起源與發展

計劃經濟學是一門新興的學科。計劃作為事先對行動及其目的的方案,古已有之。但只是在20世紀20年代以後,才開始把計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聯繫起來,併成為一門經濟管理學科。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後,在計劃經濟實踐的基礎上,逐步建立了國民經濟計劃學。50年代前後,中國和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由於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內外計劃化的經驗,也先後對國民經濟計劃學進行了研究。
西方一些經濟學家,企圖解決資本主義社會生產的無政府狀態,適應生產社會化的要求,在30年代初提出了國家必須干預經濟生活的理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些發達國家進行了計劃化的嘗試,有的發展中國家也選擇了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化的道路。他們在宏觀經濟的控制上取得一定的經驗,也有一定的理論,並在計劃的技術方法上有所創造。

計劃經濟學研究對象及內容

一般認為是研究怎樣實現有計劃地調節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矛盾,也有人表述為研究社會主義經濟計劃管理的規律性,或經濟計劃的主觀性與各種規律的客觀性之間的矛盾,等等。
研究的基本內容有:
國民經濟計劃管理的理論、方法和組織。
社會主義經濟過程中的具體規律性
編制國民經濟計劃的原則和方法等
通過研究以實現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的全面協調和平衡,即運用客觀經濟規律,合理預期未來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速度和比例關係及人力、物力、財力的分配使用方向。

計劃經濟學經濟學的主要著作

計劃經濟學源於前蘇聯,主要著作有:
克里·特納和克萊夫·科利斯的《計劃經濟學》(1962)
巴楚林的《計劃管理方法》
莫里斯博恩斯坦的《東西方的經濟計劃
中國主要有李震中的《計劃經濟學》等。

計劃經濟學經濟學的關係

在經濟學體系中,國民經濟計劃學是綜合性的應用經濟學。其理論基礎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計劃經濟學和社會經濟統計學關係十分密切,社會經濟統計學的指標體系、分析方法、計算方法等和計劃有共同點,統計資料及其信息系統也是計劃的基礎資料及信息的重要來源。國民經濟計劃學與其他部門經濟學科在內容上也有一定的交叉和相互滲透。其區別是:國民經濟計劃學研究的是國民經濟範圍的計劃管理,是部門經濟學科中帶有共性的計劃管理;國民經濟計劃學涉及各個具體的經濟部門時是從相互聯繫的角度,即從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的角度來研究,揭示它們結合為一個統一整體的各個局部的功能。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