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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奴
(明秦王朱樉妃)
鎖定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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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
伯也台氏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蒙古族
- 逝世日期
- 1395年
- 本 名
- 觀音奴
觀音奴人物生平
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初七日,朱元璋為了招降王保保,把觀音奴許配給自己的次子秦王朱樉。當時觀音奴的外祖父阿魯温剛死不久,但朱元璋接受禮部尚書陶凱的建議,堅持讓秦王成親,在冊文稱觀音奴屬於“名家賢女”,要求她“謹遵婦道,以助我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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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奴與秦王夫妻不睦,未有子女,秦王“聽信偏妃鄧氏(衞國公鄧愈的女兒)
[11]
,將正妃王氏處於別所,每日以敝器送飯與食。飲食等物,時新果木,皆非潔靜,有同幽囚”。
[8]
偏妃鄧氏因妒忌被朱元璋責備並自縊身死。自此之後,朱元璋“再三省諭”秦王“以禮相待正妃王氏”,而秦王“不聽父教,仍將王氏幽囚宮中。
[9]
因秦王宮中無主,無人撙節看視,因而恣縱……老幼宮人見之,各憂性命難存”,以致最後被老宮人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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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奴人際關係
- 丈夫:朱樉
觀音奴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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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朱元璋. 太祖皇帝欽錄[C]//.明太祖與鳳陽.,2009:690-691.
- 2. 《大元故太尉翰林承旨銀青榮祿大夫知制誥同修國史賽因赤答忽公墓誌銘》:公諱賽因赤答忽,系出蒙古伯也台氏。……配佛兒乃蠻氏,性嚴有法,閨門鹹則。先公五年卒於洛陽,得年(缺字)十有(缺字),贈薊國夫人,葬焉。子三人,長擴廓鐵穆邇,生而敏悟,才器異常,幼多疾,忠襄以母舅氏視之如己子,遂養於家。蚤從忠襄,歷戎馬間,事必屬之,所向皆如志。忠襄薨,詔命總其師,平山東,定雲朔。皇太子撫軍南巡,出入護從,一清京甸,名業克茂,進為太傅、中書左丞相。次脱因帖木爾,性温厚寡慾,見知皇上、皇太子,特授中奉大夫、渤海蔘政,次耐驢。幼女一人,觀音奴在室。
- 3. (明)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三十二:原妃王氏,元太傅中書右丞相,河南王保保妹,次妃鄧氏衞國公寧河武順王愈女,洪武四年十月十八日冊封,二十八年四月初四日,王氏以死殉,諡曰愍烈,合葬鴻固原,子隱王尚炳以洪武十三年鄧妃生,二十八年嗣,在位十八年,永樂十年薨,壽三十三。
- 4.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68,洪武四年九月初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2-04-14]
- 5. 朱椿:《獻園睿制集》卷八,《祭兄秦愍王嫂愍烈王妃》:嫂也孔賢,奮身同殞。父皇聞訃,以憂以傷。妃諡愍烈,王諡愍王。
- 6. 《明實錄·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六十八》:(洪武四年九月)丙辰,冊故元太傅、中書右丞相河南王王保保女弟為秦王樉妃。時妃有外王父喪,上命廷臣議之。禮部尚書陶凱奏:“大功以下,雖庶人亦可成婚,況王妃無服?”上遂令中使及女史往諭妃家,行納徵、發冊禮。冊曰:“朕君天下,封諸子為王,必選名家賢女為之妃。今朕第二子秦王樉年已長成,選爾王氏,昔元太傅、中書右丞相河南王之妹,授以金冊,為王之妃。爾其謹遵婦道,以助我邦家。敬哉!”
- 7. 《太祖皇帝欽錄》: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初十日,皇帝制曰:朕惟古者君國子民,生則有爵,歿則有諡。爵所以辨上下,諡所以昭善惡。以帝王之制,古今不易之典也。朕自即位以來,列土分茅,封建諸子。以爾年長,首封於秦。本期永保祿位,藩屏帝室。夫何失於防戒,竟隕厥身。嗚呼!哀痛者父子之至情,追諡者天下之公義。義之所在,朕何敢私?茲諡爾曰"愍"。爾其有知,服斯制命。秦王諡曰“愍”,妃諡曰“愍烈”。
- 8. 《太祖皇帝欽錄》:洪武二十八年,今將諭祭秦王祝文,開寫於後∶朕有天下,封建諸子,期在藩屏帝室。爾樉,年次東宮,首封於秦,自爾之國,並無善稱。暱比小人,荒淫酒色,肆虐境內,貽怒於天。屢嘗教責,終不省悟,致殞痴身。爾雖死矣,餘辜顯然。特將爾存日所造罪惡,列款昭諭,爾其聽之。……聽信偏妃鄧氏,將正妃王氏處於別所,每日以敝器送飯與食。飲食等物,時新果木,皆非潔靜,有同幽囚。為夫之道,果如是乎?
- 9. 《太祖皇帝欽錄》:偏妃鄧氏,因妒忌被責,自縊身死。自此之後,再三省諭,以禮相待正妃王氏。不聽父教,仍將王氏幽囚宮中。夫婦之道,並無一定之人,不過宵晝與無知羣小放肆自樂。
- 10. 《太祖皇帝欽錄》:由是宮中無主,飲食起居,無人樽節看視,因而恣縱。非法刑諸宮人,有割去舌者,有綁縛身體埋於深雪內死者,有綁於樹上餓殺者,有用火燒死者。老幼宮人見之,各憂性命難存。以致三老婦人,潛地下毒,入於櫻桃煎內,既服之後,不移刻而死。
- 11. 《明實錄·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洪武八年十一月)甲子,遣吏部侍郎張度為正使,工部侍郎孫敏為副使,徵衞國公鄧愈女為秦王次妃,不傳制,不發冊,不親迎。度等行納徵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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