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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審計局

鎖定
西安市審計局成立於1983年9月,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綜合性、專業性的經濟監督部門。在西安市人民政府陝西省審計廳的雙重領導下,負責全市審計工作。
中文名
西安市審計局
成立時間
1983年9月
隸    屬
西安市人民政府陝西省審計廳
局    長
徐琳茹

西安市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市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市長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市委和市級機關有關部門、區縣黨委和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含開發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委、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縣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市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屬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市級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以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組織落實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要求。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區縣黨委和政府共同領導區縣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區縣審計機關業務,組織區縣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區縣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協管區縣審計機關負責人,負責管理派出審計處。
(十)開展全市審計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落實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計算機審計和審計管理專業培訓。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西安市審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安全、保密、統計、檔案、信訪、接待、計劃生育、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負責全市審計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以及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承辦協管區縣審計機關負責人的有關事項;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審理稽核處。負責審計稽核工作;負責對全市審計機關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區縣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起草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起草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
(四)審計整改處。負責審計整改事項的跟蹤督促和檢查驗收並提交整改結果,對整改不到位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提出責任追究意見;負責銜接審計線索移送、審計結果會商、審計結果公開等工作;負責起草市人大審計整改工作報告。
(五)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推動建立健全市級內部審計制度,對全市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負責對本機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六)電子數據審計處。負責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的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負責對有關部門和市屬企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負責審計管理專業培訓;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七)財政審計處。負責審計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審計市級(含開發區)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縣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轉移支付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八)行政事業審計處。負責市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現場審計;負責審計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區縣政府管理的各類專項資金;組織審計市級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市屬國有事業組織的境外項目資產、負債和損益;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審計全市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九)農業農村審計處。負責審計市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區縣政府管理的農業農村、水利、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鄉村振興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負責審計市政府投資、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預算和項目竣工決算;負責對市屬國有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
(十一)社會保障審計處。負責審計市政府相關部門、區縣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二)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負責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幹部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承擔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區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負責對自然資源管理、利用、開發、保護和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等情況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三)金融審計處。負責審計市級金融機構和市屬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損益;負責審計市級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四)企業審計處。負責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不含金融機構、施工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對市屬國有企業的境外投資企業開展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十五)經濟責任審計處。負責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市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幹部以及區縣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區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2] 

西安市審計局派出機構

市審計局設4個派出審計處,分別是:派出黨羣部門審計處、派出重大建設項目審計處、派出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處、派出綜合審計處。 [2] 

西安市審計局領導信息

陝西省西安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市審計局局長 [3]  、黨組書記:徐琳茹(女) [4] 
陝西省西安市審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孔宏 [4] 
陝西省西安市審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白永平 [4] 
陝西省西安市審計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王恭讓(副局長級) [4] 
陝西省西安市審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姬衞華 [4] 
陝西省西安市原市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張建斌(副局級) [4] 
陝西省西安市審計局二級巡視員:王建軍 [4]  、張建斌 [5] 

西安市審計局地理位置

地址:鳳城八路109號市行政中心6號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