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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廷芝

鎖定
裴廷芝(1259年—1322年),高麗王朝後期大臣、將領。本名公允,字瑞漢,大丘人。曾參與平定哈丹之亂與耽羅金成之亂,深受高麗忠宣王重用,官至密直副使。 [1-2] 
本    名
裴廷芝
別    名
裴公允(曾用名)
瑞漢
所處時代
高麗王朝
出生日期
1259年
逝世日期
1322年
主要成就
參與平定哈丹之亂與耽羅金成之亂

裴廷芝人物生平

裴廷芝出身不高,先世皆無官職。七歲(一説十歲)就參軍,成為禁衞都知。至元七年(1270年),高麗元宗還都開京,裴廷芝因扈從之功,補為隊正。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他以別將身份隨萬户印侯(蒙古人,名忽刺歹,元成公主怯憐口)在燕岐(今韓國世宗)與乃顏餘黨哈丹交戰,他“策馬摧鋒,所向披靡,流矢貫其輔車,拭血裹創詰朝復戰,俘馘甚眾”,為高麗在此役中的勝利立下汗馬功勞,因此戰後超授中郎將,同印侯一起到元朝,接受元世祖忽必烈的召見,他鬍鬚茂密,身材魁梧,吸引了忽必烈的注意,便賜給他白金五十兩,稱他為“霸都兒”(勇士),回國後成為忠烈王的近侍。 [1-2]  期間他曾犯法,韓希愈要治他的罪,但被印侯庇護下來。 [3] 
大德九年(1305年),他被宰樞推薦為忠清道察訪使,翌年又為全羅道察訪使。他充分發揮吏幹,“挫奸猾,撫孤獨,一境安集”。至大元年(1308年),高麗忠宣王復位,賞識裴廷芝的能幹,擢為奉常大夫、弘信軍護軍。忠宣王命他負責創設典農司和有備倉,以謀求富國安民,忠宣王對他的工作很滿意。後任知民部事,兼中門使,又先後判內府、都津、司僕、繕工寺事,提舉豐儲、廣興、義成、德泉、食料、物庫、延慶、永安宮事、幹辦內侍院事。 [2] 
延祐五年(1318年),濟州島民金成起義,忠肅王任命裴廷芝為耽羅存撫使,率兵鎮壓,一舉成功。忠肅王大喜,特授通憲大夫、密直副使、上護軍。 [2]  至治元年(1321年),忠宣王被流放吐蕃,忠肅王趁機清洗忠宣王一黨,裴廷芝作為忠宣王的親信也被下巡軍獄,在杖責後流放竹林防護。 [1]  [4]  不久獲得赦免,回到開京,此後“閉門謝病,日以琴酒自娛”。至治二年(1322年)五月二十七日去世,享年六十四歲。他十分清廉,遺產不足十金。 [2] 

裴廷芝人際關係

  • 父親:裴瑩
  • 母親:李氏(內侍良醖令同正李臣松之女)
  • 妻子:鄭氏(郎將鄭承伯之女)
  • 兒子:裴成慶、裴天慶、裴鹹慶
  • 女兒:分別嫁吳仁景、李洪澤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