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被執行人

鎖定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訴期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未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並進入執行程序的當事人。在法院對於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 [1] 
2019年6月11日,最高法發佈 《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其中提出多舉措從源頭上治理“執行難”,包括推動將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的涉民生案件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等。 [2] 
中文名
被執行人
外文名
The person subjected to execution
主    體
法院
特    點
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
與失信被執行人有何區別
被執行人是在法院對於一民事訴訟判決原告勝訴後,被告在賠償問題上的法定時間內未完成判決書上所規定的賠償金額而被法院強制執行賠償,則稱該被告為本次強制執行的被執行人。
失信被執行人是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會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