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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家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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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譜俗稱族譜或宗譜,又稱家乘、支譜、世譜,皇族的家譜稱做玉牒。譜牒是家族與玉牒的合稱,它是一個家族或宗族的世系表譜。
中文名
袁氏族譜
類    別
家譜
姓    氏
袁氏
開    始
東漢末年

袁氏家譜內容介紹

袁氏家族立譜較早,漢代袁氏為大族,汝南袁氏和陳郡袁氏,在歷史上留下過濃墨重彩的一筆。家族傳承分為多系,多家,多門。現代袁氏家族為融族團結,建立多個袁氏家譜網站和袁氏家譜研究會。

袁氏家譜譜牒

同其他姓氏一樣,袁氏很早就有了自己的譜牒。汝南袁氏雖在東漢末年湮滅,但其家譜卻傳了下來,南朝宋時史學家、文學家范曄在著《後漢書》時得以為弄清袁安子孫世系。南朝宋臨川王劉義慶所作的一部主要記錄漢末、三國、兩晉士族階層奇聞軼事的小説《世説新語》曾引用《袁氏家傳》、《袁氏世紀》、《袁氏譜》等資料,説明陳郡袁氏也有世譜傳世。
在東晉南朝講究族望、注重門第的社會風氣下,吏部選擇官員必稽譜牒,考證譜牒的真偽,從高門士族中取士。譜牒成為門閥士族把持政治、排斥寒門庶族的工具,也是士族間彼此通婚的依據。因此,譜牒盛行,並形成了譜牒學和專門以著述為生的家族。陳郡袁氏在東晉南朝與陳郡謝氏、琅砑王氏、蘭陵蕭氏併為僑姓大族,賈弼的《姓氏簿狀》和王僧儒的《十八州譜》等書對袁氏家族情況定有著錄。《隋書·經籍志》有《袁州諸姓譜》八卷,袁姓作為袁州宜春郡四姓之首,被列入該譜。《韓昌黎(愈)集》中有《袁氏先廟碑》,説明在唐代袁姓也有家譜傳世。
宋朝進士袁採著《袁氏世範》,被人推崇為僅次於《顏氏家訓》的一部家族力作。《古今圖書集成》還收錄了明朝時汪道昆為潛江(今屬湖北省)袁姓所撰家譜寫的序。從序中可以瞭解到,他受袁使君(漢代稱州刺史為使君,漢以後用作對州郡長官的尊稱)的委託而為袁氏家譜作序。這位袁氏子弟修家譜的目的有三個:一為尊宗,二為敬族,三為合族之間互相體恤。當時袁姓在潛江居住了數百年,已成為當地的望族。這次修家譜,是袁使君受…家人囑託,經友人鼓動而促成的。考察潛江袁姓世次,自袁使君上溯10代的發展情況比較清楚,遂以德清公為這一支袁姓的始祖,從德清公到袁使君共11代。德清公的後代安斌公、安珍公時,袁姓共分兩支,家譜因而分上下兩卷,每卷先用一總圖標明袁姓的歷史演變,再用分圖表明各自血緣、親疏關係,然後分章敍述族上世次,俾使長幼有序。袁姓家譜在宗法上秉承周禮,在譜式上則仿歐陽修、蘇洵的譜例,修譜時遵循“必信而傳”(即實事求是)的原則,歐譜不注入譜人的生卒年月,袁譜也遵照執行,每對夫婦都不註明生卒年月,以示夫婦終身廝守,同穴長眠之義。丈夫的繼室姓氏附在夫婦姓名之後,如果改嫁他人則削掉不錄;妾生育有子女者,予以著錄,否則一律不予記載。對族中無子者和無子早夭、有子早夭者,分別以“止”、“殤”、“早世”註明,以示區別。

袁氏家譜傳世家譜

現今傳世的袁姓家譜大多是清朝和中華民國時纂修的。
河南睢縣《睢陽袁氏家譜》,由袁可立孫袁賦誠等纂修,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手抄本。
浙江富陽《東安袁氏宗譜》由袁若啓等纂修,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刊本;
湖南寧鄉《溈寧袁氏重修支譜》由袁必魁修,袁必紳纂,嘉慶十五年(1810年)活字本;
袁錫齡纂修的《芝陽袁氏族譜》是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刻本;
湖南湘鄉《袁氏續修族譜》由袁忠信、袁邵周、袁文城、袁鴻量修,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宗臣堂刻本;
湖南寧鄉《溈寧袁氏亙修支譜》由袁妙生纂,同治九年(1870年)活字本;
江西樂安《汝南袁氏支譜》由袁志剛纂修,(嘉慶年十四年)(1790年)活字本;
浙江上虞《小越袁氏宗譜》由袁耘纂修,光緒元年(1875年)刻本;
四川合江《袁氏族譜》為袁右督修,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刻本;
《丹徒袁氏支譜》由袁敏榕修,民國10年(1921年)刻本。
為袁家續寫家譜二十輩;錦成兆天中 生恆運太清 開國定德平 義石鎮家封
蕪湖《開四公支下派袁氏宗譜》
陝西周至《南旺裏袁氏家乘》由袁養和仲子 袁瑞 録家乘志,清 順治二年(1645年)手抄本;

袁氏家譜修撰

袁世凱北洋軍閥首領,在辛亥革命後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在位期間積極發展實業,統一幣制,捍衞國土,維護了中國對蒙古和西藏的主權。建立中國第一支近代化新式陸軍,創立近代司法和教育制度。他修改《中華民國臨時約法》頒佈《中華民國約法》並修改《大總統選舉法》等,隨後稱帝。
民國梟雄袁世凱家族宗譜以“汝南家聲舊,舜裔世澤長”自詡,其家譜經歷了兩次修撰:一為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袁道渙撰;一為民國37年(1948年)。20世紀80年代以來,袁氏族人為聚族睦親,又新修了一些家譜。

袁氏家譜祖訓世範

《袁氏世範》寫於南宋淳熙五年,即公元1178年,作者袁採。據説,此人秉性剛正,為官廉明,頗有政績。
宋代以前的家訓,雖數量不少,但大多意求“典正”,不以“流俗”為然。而南宋官吏袁採的這部家訓,卻一反前人,立意“訓俗”。故而書成之後,他將其取名為《俗訓》,明確表達了該書“厚人倫而美習俗”的宗旨。後來,袁採請他的同窗好友、權通判隆興軍府事劉鎮為自己的家訓作序,劉鎮在序中談到袁採的這部書,“其言精確而詳盡,其意則敦厚而委屈,習而行之,誠可以為孝悌,為忠恕,為善良而有士君子之行矣”(劉鎮《袁氏世範序》,《叢書集成初編》第974冊, 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頁。下引《袁氏世範》,只注篇名)。 他認為這部家訓不僅可以施之於袁採當時任職的樂清一縣,而且可以“遠諸四海”;不僅可以行之一時,而且可以“垂諸後世”、“兼善天下”,成為“世之範模”,因而更名為《袁氏世範》。《袁氏世範》共三卷,分《睦親》、《處己》、《治家》三篇,內容非常詳盡。《睦親》凡60則,論及父子、兄弟、夫婦、妯娌、子侄等各種家庭成員關係的處理,具體分析了家人不和的原因、弊害,闡明瞭家人族屬如何和睦相處的各種準則,涵蓋了家庭關係的各個方面。《處己》計55則,縱論立身、處世、言行、交遊之道。《治家》共72則,基本上是持家興業的經驗之談。下面僅就其中的倫理教化思想作些分析闡述。
(一)《睦親》篇
在《睦親》篇中,袁採不是説教式的提出一些條文要求,而是從人的不同性格、性情的分析入手,深入剖析造成家庭失和的原因。他認為只有弄清癥結所在,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家庭不睦。按他的解釋,即使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其“人性”也是不同的,“或寬緩、或褊急、或剛暴、或柔懦、或嚴重、或輕薄、或持儉、或放縱、或喜閒靜、或喜紛拿,或所見者小,或所見者大,所稟自是不同”。既然人的稟性有如此差異,假如做父親的硬要兒子的稟性適合自己、做兄長的硬要弟弟的稟性適合自己,那麼對方未必心甘情願。這樣“其性不可得而合,則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合之根源也”。況且臨事之際,有的認為是,有的認為非,有的認為應該先做,有的認為應該後做……這樣每個人各持己見,都想讓對方服從自己,必然會發生爭執。一次次爭執的結果,就會使彼此不睦乃至“終身失歡”。如何解決這個導致家人不和的根本問題,袁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性不可以強合。為父兄和為子弟者,居家之道應該是尊重對方的人格和稟性,而不是要對方“同於己”、“惟己之聽”。二是善於反思自己。袁採提出為父者和為子者如果都能站在對方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處理雙方的關係,待人如己,這樣的家庭沒有不睦之理。三是處家貴寬容忍讓。袁採認為,自古以來,人們的道德水平就有高低之分,家庭成員之間也是如此。這就要父子、兄弟、夫婦“寬懷處之”,互相忍讓。
袁採在《睦親》篇中還提出了許多調適家人關係的行為準則。比如,在父母與子弟的關係上,他提出必須堅持兩個基本原則:一是父慈子孝;二是父母愛子要“貴均”。這兩個方面,前人的家訓中雖也曾論及,但袁採的道理講得更為入情入理、細緻周到。他指出:“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賢父喻己父,則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這樣,就“無偏勝之患也”。在父母對子女的憎愛方面,袁採以自己的經驗體會,加上對當時社會民風的觀察,作了十分精闢的論述。他説,做父母的往往偏愛幼小的子女,特別關心憐恤子女中的貧窮者,而做祖父母的則不同,他們偏愛的往往是長孫。這固然是人之常情,但弄不好會成為兄弟不和的原因。故而做長輩的一般情況下應該對子弟一視同仁,不可偏憎偏愛,否則“衣服飲食,言語動靜,必厚於所愛而薄於所憎。見愛者意氣日橫,見憎者心不能平。積久之後,遂成深仇,所以愛之適所以害之也”。因此,做父母的應該“均其所愛”。不僅如此,為人父母者還要避免對子弟的“曲愛”、“妄憎”兩種錯誤傾向;要注意教子宜早、宜正,“子幼必待以平,子壯無薄其愛”。只有這樣處理父子關係,家庭才能和睦。
在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上,《睦親》篇也提出了不少準則。如:分配財物要公平,不必斤斤計較;兄弟子侄同居“長幼貴和”,“相處貴寬”,“各懷公心”,不能私藏金寶,不可聽背後之言;對親戚故舊貧窮者要隨力賙濟,收養年老而子孫不孝的親戚,當慮後患;對孤兒寡母要體恤照顧;因親結親,尤當盡禮;收養義子,應當避免爭端;父祖年高須早立公平遺囑,以免家人爭訟……(二)《處己》篇
《處己》篇裏,袁採對家人子弟立身處世的教誨,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處富貴不宜驕傲,禮不可因人分輕重。袁採從宿命論立場出發認為,“富貴乃命分偶然,豈能以此驕傲鄉曲”?如果本身貧寒而致“富厚”、“通顯”,也不應“以此取優於鄉曲”;若是因為繼承父祖的遺產或沾父祖的光而成顯貴,在鄉親面前耍威風,那更是可羞又可憐。尤其可貴的是,袁採批評了一些勢利人的做法。這些人“不能一概禮待鄉曲,而因人之富貴貧賤,設為高下等級。見有資財有官職者,則禮恭而心敬,資財愈多,官職愈高,則恭敬又加焉。至視貧賤者,則禮傲而心慢,曾不少顧恤。殊不知彼之富貴,非我之榮;彼之貧賤,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別如此”?
其二,人貴忠信篤敬,公平正直。袁採認為,忠信篤敬、公平正直是做人最重要的品德,是最重要的“取重於鄉曲之術”。但是,他對忠信篤敬的解釋與傳統的解釋很不相同,尤其是“忠”。他説:“蓋財物交加,不損人而益己,患難之際,不妨人而利己,所謂忠也。有所許諾,纖毫必償,有所期約,時刻不易,所謂信也。處事近厚,處心誠實,所謂篤也。禮貌卑下,言辭謙恭,所謂敬也。”
其三,嚴己寬人,過必思改。袁採認為,對忠信篤敬、公平正直這一做人的重要準則,應該自己首先做到,然後才能要求別人做到。所謂“勉人為善,諫人為惡,固是美事,先須自省”。他認為,人不能無過,但過必思改。同時要寬厚為懷,以直報怨,不要計較人情的厚薄。若“處己接物,常懷慢心、偽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輕辱於人,盛德君子所不為也”。他還告誡子弟,要見得思義,以禮制欲。
其四,謹慎交遊,近善遠惡。在社會交往方面,袁採要求子弟近君子而遠小人,但不贊成有的人家為防子弟從事“酒色博弈之事”而“絕其交遊”的做法,認為這樣不僅會使子弟缺乏社會閲歷,“樸野蠢鄙”,而且一旦“禁防一弛,情竇頓開,如火燎原,不可撲滅”,會幹出更大的錯事。不如“時其出入,謹其交遊,雖不肖之事,習聞既熟,自能識破,必知愧而不為”。這種積極疏導而不是消極防備的方法,可以不斷增強年幼子弟對不良行為的抵抗能力。
其五,處事無愧心,悔心必為善。這是袁採對道德修養的最高境界的見解,他説:“今人有為不善之事,幸其人之不見不聞,安然自肆,無所畏忌。殊不知人之耳目可掩,神之聰明不可掩。凡吾之處事,心以為可,心以為是,人雖不知,神已知之矣;吾之處事,心以為不可,心以為非,人雖不知,神已知之矣。”這種見解儘管是唯心主義的,但卻以樸素的語言,通俗地闡釋了在中國道德修養史上具有重大影響的儒家“慎獨”思想,因而更能為人們所理解和接受。接着,袁採進一步表述了活到老修身到老的思想,這就是常具“悔心”,不斷反醒自己,長善救失。他指出:“人之處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識,其賢德之進,所謂長日加益,而人不自知也。古人謂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者,可不勉哉!”
除了上述待人處世的重要原則之外,袁採還告誡子弟家人注意日常舉止、言談乃至服飾方面的小節。諸如:言談和顏悦色,不可“顏色辭氣暴厲”;經市井街巷、茶坊酒肆應舉止端莊,遇到醉漢宜即迴避;衣飾應整潔乾淨,“不可鮮華”、“異眾”。
(三)《治家》篇
《治家》篇所論家政管理幾乎涵蓋家庭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這裏僅舉部分,便可窺見袁採治家訓俗的良苦用心和可貴的人道情懷。
家庭安全方面。從安居才能樂業出發,袁採將家庭的安全放在家庭治理的首位加以強調。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袁採指出四點:一是宅舍堅牢。牆垣要高厚,藩籬要周密,門窗要牢固。二是山居須置莊佃。若是住在山谷村野僻靜的地方,要在附近蓋些房屋,請一些人口多的樸實人家居住,以便有個照應。三是防盜防火,多加巡視。四是家人尤其是年幼子弟的人身安全。袁採囑告家人,不要讓小孩戴金銀首飾,以免被賊人圖財害命;不要讓小孩單獨到街市上去,以免被人誘拐而骨肉離散。至於其他一些危險的地方,都要注意,“人之家居,井必有幹,池必有欄,深溪急流之處,峭險高危之地,機關觸動之物,必有禁防”。
奴婢和佃户的管理方面。一般有家訓傳世的,大都家道富殷,至少也是中產之家,故而都僱傭奴婢供其使用,土地也租給佃户耕種,這就牽涉到對他們的管理問題。對此,袁採花了不少筆墨談論。他認為僱傭僕人,要選那些“樸直謹願、勤於任事”的,不要用“異巾美服、言語狡詐”的輕浮之人;僱用奴僕最好是本地的,外地的要問清來歷,並經過中間人簽訂契約。對待奴婢要寬恕,有過錯要多教誨,不可動輒鞭打辱罵,即使犯有奸盜等罪,也要送官府治罪。要關心奴婢的生活,“衣須令其温,食須令其飽”;奴婢的住處要經常檢點,“令冬時無風寒之患”;奴婢有病應送外醫治。僱用女僕年滿要送還其家人。袁採深知佃户的辛苦勞動是自己的“衣食之源”,因而要求家人體恤他們,視同骨肉,“遇其有生育婚嫁,營造死亡,當厚周之。耕耘之際,有所假貸,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虧,早為除減。不可有非禮之需,不可有非時之役”。
鄉親鄰里關係方面。袁採提出鄰居間要和睦相處,平日多加撫卹,有事相互照應。不要讓自家的小孩損壞鄰居的花果樹木,不要讓自家的牛羊雞鴨踐踏、啃啄鄰居的莊稼。鄉里有造橋修路的公益事業,要盡力予以資助。
其他家政管理涉及倫理教化的方面還有:置辦田產,要公平交易;經營商業,不可摻雜使假;借貸錢穀,取息適中,不可高息;兄弟親屬分割家產,要早印鬮書,以求公正免爭;田產的界至要分明;尼姑、道婆之類人等不可延請至家;税賦應依法及早交納,等等。
袁採作為封建地主階級的官僚、士大夫,所論睦親、處己、治家之道,不可能不打上時代的烙印,不可能不帶有階級的偏見。《袁氏世範》中的缺陷和糟粕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富貴命定的人生觀。袁採認為“富貴自有定分”、“死生貧富,生來註定”,都是造物主的安排。世事的變更,家族的成敗勝衰都是“天理”的規定,“人力不能勝天”,所以人應當順應天命,隨遇而安,逆來順受。
其次,主張因果報應的輪迴説。袁採宣揚善惡報應的觀點,認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在其身,則在其子孫”(《處己》)。雖然這是唯心主義的觀點,但從勸人向善、增善少惡的目的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儘管袁採是個有神論者,但他同時認為,如果人做壞事而祈求神靈的庇佑,也照樣要受到神的懲罰。由此也可見其勸善的良好願望。
再次,鄙視奴婢下人。袁採畢竟是地主階級的官吏,他的家訓中儘管要求對僕人多加關心,但始終認為他們是愚笨的下等人。他説“奴僕、小人就役於人者,天資多愚,作事乖戾背違”,他們“性多忘”、“性多很”(《治家》),因而不能委以重任。他要求奴僕當使飽暖,還是為了“此輩既得温飽,雖苦役之,彼亦甘心”(《治家》)的自家利益;他要求不可鞭撻奴僕,也是怕出意外。儘管如此,比起那些不將下人當人看的吝嗇、兇狠的地主來,袁採還算是比較開明和人道的。
袁採,字君載,宋代信安檢(今屬浙江)人。隆興元年登進士第三,官至監登聞檢院。曾任樂清縣縣令,廉明剛直,政聲頗佳。
在樂清,袁採修縣誌十卷,又著有《政和雜誌》、《縣令小錄》等,可惜多亡失。《世範》一書就是作者在樂清時所著。
由於袁採對為人處事、人倫教育特別感興趣,而且也很有研究。為了在樂清這個地方淳正風俗,化導人倫,他於宋孝宗五年寫成這本《世範》。最初書名叫《俗訓》。然而,出人所料的是,該書一成,遠近便爭相抄錄。“假而錄之者頗多,不能遍應。”袁採這才開始刻版印刷。
印行時由他的同學、府判劉鎮作序。劉鎮拿到此書時,愛不釋手,“詳味數月”,給這本書以很高的評價。認為這本書“豈唯可以行諸樂清,達諸四海可也;豈唯可以行之一時,垂諸後世可也”。就是説袁採這部書其價值足以刊行全國,流傳後世。於是,劉鎮建議袁採將書名改為《世範》。袁採謙虛地認為言過其實,但最終還是同意更名為《世範》。後世又稱《袁氏世範》。
《世範》共三卷,分睦親、處己、治家三門。這本書論述立身處世之道不同與一般著述,其語頗有見地,且深入淺出,極具趣味,極易領會和學習。《四庫全書》在《袁氏世範》提要裏講:“其書於立身處世之道反覆詳盡。”又説:“大要明白切要,使覽着易知易從,固不失為《顏氏家訓》之亞也。”
卷一睦親,主要講家庭和睦相處的道理和方法;卷二處己,論述個人修養、為人處世之道,對人一生當中經常遇到的富貴貧賤、成敗得失等都作了哲理性的闡述;卷三治家,是持家興業的一些道理,亦頗精彩。《世範》一書的論理並不像其他古代修身齊家的書那樣古板正統,相反,袁採思想非常激進,甚至敢於反傳統。他是從實用和近人情的角度來看待立身處世的原則的,而不是像一些老學究那樣,把“四書五經”、孔孟之道那一套倫理強加在人們頭上。譬如,袁採的《世範》提倡家庭的成員應該是平等的,父子兄弟之間都是平等的,可以保持各自的性格特點,即便是家中的長輩,也要以自己超乎別人的修養來樹立自己的威信,而不能壓服別人。子女也沒必要屈從長輩的權威。
《世範》裏有許多句子確實都是金玉良言,如:“小人當敬遠”;“厚於責己而薄責人”;“小人為惡不必諫”;“家成於憂懼破於怠忽”;“黨人不善知自警”。等等,不勝枚舉。《世範》傳世之後,很快便成為私塾學校的訓蒙課本。歷代士大夫都十分推重該書,都將它奉為至寶。我們在校點該書時,也深深地為書中的一些卓越深邃的見地所打動,為它對世態人倫的深刻認識所折服,認為該書的確堪稱立身處世的楷模。我們面對錯綜複雜的社會和人際關係,瀏覽該書,如同交給你一把打開世態不解之門的鑰匙,使你能夠得心應手地處理各種複雜的世事,使你終身遠禍近福,萬事順達。
《袁氏世範》為袁氏家族族人行為立命,做事原則的典範,為家族的發展和中華民族的行為典範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