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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鎖定
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融通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1] 
基金簡稱
融通深證100指數
基金類型
指數型
基金狀態
正常
基金公司
融通基金
基金管理費
1.00%
首募規模
4.78億
託管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代碼
161604
成立日期
20030930
基金託管費
0.20%

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目標

融通深證100指數基金運用指數化投資方式,通過控制股票投資組合與深證100指數的跟蹤誤差,力求實現對深證100指數的有效跟蹤,謀求分享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和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長,為投資者帶來穩定回報。如果深證100指數被停止發佈、或由其他指數替代、或由於指數編制方法等重大變更導致該指數不宜繼續作為目標指數的情形下,或者證券市場有其他代表性更強、更適合投資的指數推出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相應變更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範圍和投資策略。

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範圍

融通深證100指數基金主要投資於深證100指數成份股和債券。

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策略

以非債券資產90%以上的資金對深證100指數的成份股進行股票指數化投資。股票指數化投資部分不得低於基金資產的50%,採用複製法跟蹤深證100指數,對於因流動性等原因導致無法完全複製深證100指數的情況,將採用剩餘組合替換等方法避免跟蹤誤差擴大。

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原則

1、成分基金均獨立核算,基金的持有人對其持有的成分基金的收益享有分配權,同一成分基金的每份基金單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成分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該成分基金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3、如果成分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該成分基金當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單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單位基金資產淨值自動轉為基金單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系列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紅利再投資;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融通深證1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風險收益特徵

使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開發和購買的風險控制以及基金績效評估體系(包括跟蹤誤差分析、VaR分析、流動性分析和管理、業績的歸因分析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