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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孝林

鎖定
蘇孝林,1958年3月出生,甘肅蘭州人,大專學歷,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8月被開除黨籍) [3]  。中國男高音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 [5] 
曾長期在蘭州市歌舞劇團工作,1991年起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副團長、團長。2003年12月起任蘭州歌舞劇院院長,2008年1月起任蘭州大劇院院長,當年2月起,同時任甘肅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2018年3月起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2020年10月,卸任蘭州大劇院院長,繼續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2021年4月,蘇孝林退休。 [5] 
2023年11月,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蘇孝林涉嫌貪污、受賄案提起公訴。 [6]  [9] 
本    名
蘇孝林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58年3月
畢業院校
中央民族大學
代表作品
《我的太陽》
職    業
音樂家

蘇孝林演藝經歷

1977年,年僅18歲的蘇孝林懷揣着對藝術的追求,遠赴當時被譽為“中國第一團”的總政歌舞團學習聲樂。後來,蘇孝林又先後走進煤礦文工團以及鐵路文工團,繼續在藝術道路上虔誠“修煉”,在專業舞台上得到了一次次的藝術“昇華”。
1984年,蘇孝林參加首屆CCTV全國青年歌手大獎賽。
1989年,蘇孝林臨危受命,成為正陷於低谷的蘭州市歌舞團的“掌門人”。蘇孝林對院團進行了合併優化重組,更名為蘭州歌舞劇院。
1992年,蘇孝林懷着“精品意識”這個最高目標,走上了追夢之路,編創的大型歷史舞劇《蘭花花》,在首屆“中國絲綢之路節”上演出。
1994年,創排的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在第四屆中國藝術節上首演。
1997年,慶祝香港迴歸,創排演出《黃河的祝福》。
1998年,在首次舉辦的蘭州新年音樂會上,他與歌唱家劉維維合作,共同放歌《我的太陽》。
1999年10月,蘇孝林率領舞團全體演員、學員赴京,在北京附近一個縣臨時租用了一個小院子,搭建練功房、自辦食堂,並聘請北京舞蹈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中央民族大學藝術系的舞蹈老師強化訓練近半年時間。
2000年2月12日,《大夢敦煌》正式排練,為了不受干擾,這台戲實行全封閉創排,每天排練10多個小時,一天吃兩次盒飯。緊張密集的排練持續了整整80天。
2002年4月19日,文化部在廈門召開全國藝術創作會議,蘇孝林院長在會上作重點發言。 [7] 

蘇孝林人物履歷

1974.12-1984.10 蘭州市歌舞團工作
1984.10-1991.08 蘭州市歌舞團團長助理
1991.08-2003.12 蘭州市歌舞劇團副團長、團長
2003.12-2008.01 蘭州歌舞劇院院長
2008.01-2008.02 蘭州大劇院院長
2008.02-2013.04 甘肅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蘭州大劇院院長
2013.04-2014.02 甘肅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省文化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蘭州大劇院院長
2014.02-2018.03 甘肅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蘭州大劇院院長(2014年10月17日聘任蘭州大劇院藝術總監,聘期10年)
2018.03-2020.10 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蘭州大劇院院長
2020.10-2021.04 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
2021.04 退休 [3] 
2020年,被聘為西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院長。 [1] 

蘇孝林主要作品

作品
類型
作品名稱
時間
大型舞劇
《大夢敦煌》
-
《蘭花花》
1992年
大型舞蹈詩
《西出陽關》
1994年
大型文藝晚會
《黃河的祝福》
1997年 [7] 
舞蹈晚會
《西部的故事》
-
《如詩的舞步》
-
交響音樂會
《經典·敦煌》
-
《難忘的記憶》
-

蘇孝林人物成就

獎項榮譽
時間
作品名稱
獲獎獎項
1984年
-
首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第十四名
1985年
-
共青團中央授予的"全國新長征突擊手"光榮稱號 [2]  [8] 
1986年
-
第二屆全國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優秀演員獎
連續三屆榮獲甘肅賽區美聲唱法一等獎
1993年
-
第一屆"甘肅省十大傑出青年"
2000年11月
-
蘭州市委、市政府《大夢敦煌》“先進工作者” 榮譽稱號
2000年
-
2000年度甘肅省文化藝術人才“金飛天獎”
2004年
-
2004年度蘭州市人民政府首屆“蘭藝之星”金獎
-
2004年度蘭州市“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
蘭州市第4批“藝術拔尖人才”稱號
2005年
-
被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2005年10月
-
全國文化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2005年12月
-
蘭州晚報社評為“《2005我與蘭州 》年度人物”
2022年8月
-
2022年度中國音樂家協會交響樂團聯盟“終身成就獎” [2] 
-
蘭花花
甘肅“敦煌文藝獎”
-
黃河的祝福
甘肅省首屆“五個一工程”獎
-
西出陽關
文化部第七屆“文華新劇目”獎、中宣部 “五個一工程”提名作品獎以及甘肅省“敦煌文藝特別獎”
-
大夢敦煌
中國舞蹈“荷花杯”舞劇銀獎和六個單項的金、銀獎,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2003年--2004年度“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劇目——舞劇榜首、文化部“建國60週年優秀保留劇目大獎” [1] 
-
-
中共蘭州市委、蘭州市人民政府、“先進個人”
-
-
甘肅省人事廳“省級優秀專家”
-
-
中共甘肅省委、省政府“甘肅省優秀專家”
-
-
國家人事部、國家文化部“全國文化系統先進工作者”
-
-
中宣部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經營管理人才
-
-
文化部優秀專家、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
-
-
中宣部、國家人社部、中國文聯授予“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

蘇孝林人物事件

蘇孝林立案調查

2023年8月11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4] 

蘇孝林開除黨籍

2023年8月,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蘇孝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破紀違法。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銷燬證據;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遊;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財,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係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違規出借單位資金;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放縱貪慾,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家財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嚴重污染任職單位政治生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膽大妄為,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蘇孝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蘇孝林批准逮捕

2023年9月,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蘇孝林作出逮捕決定。 [6] 

蘇孝林提起公訴

2023年11月,甘肅省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蘇孝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平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蘇孝林利用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團長、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藝術總監,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及省政府參事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房屋租賃、物資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