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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性黃疸

鎖定
藥物性黃疸是由藥物引起肝臟損害的黃疸。可引起肝損害的藥物種類繁多,一般分為本質性肝毒性藥物與特敏性肝損害藥物。此類黃疸有肝細胞性黃疸膽汁淤積型或混合型黃疸。根據病程尚可分急、慢性肝炎 [1] 
中文名
藥物性黃疸
出    處
《外科學辭典》
定    義
由藥物引起肝臟損害的黃疸
臨牀表現為黃疸、發熱、皮疹、皮膚瘙癢或損害、關節疼痛以及肝大等。肝功能可正常或輕度異常,膽紅素升高嗜酸性粒細胞計數可升高。肝活檢可見淤膽及肝細胞損害。多在服用藥物後1~4周內發病。當黃疸消退後,藥物皮膚激發試驗的陽性率為40%~60%。治療應立即停用對肝臟有毒性藥物,重者或伴過敏者可用腎上腺皮質激素 [1] 
參考資料
  • 1.    朱家愷、黃潔夫、陳積聖 .外科學辭典: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