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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
鎖定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成立日期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成立宗旨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組織總部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組織領導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組織機構
(1)元首委員會。最高權力機構,由成員國元首組成,每年舉行一次首腦例會,會議主席由成員國元首輪流擔任,並在委員會休會期間任執行主席。元首委員會制定共同體的大政方針,以實現共同體所確定的目標。
(2)執行委員會。由秘書長和成員國部長組成,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主席由會議主辦國擔任。執行委員會負責執行首腦會議決議,並處理共同體的對外關係、經濟、財政、計劃、內政、安全等事務。
(3)秘書處。監督首腦會議決議的執行,並對各個機構負責。秘書長由首腦會議指定,任期3年。
(4)大使委員會。由成員國駐利比亞使節組成,負責向每次執行委員會會議提交一份行動報告。
(5)經濟、社會、文化委員會。是共同體的協商機構,由成員國指定的10人組成,主要任務是參與共同體有關經濟、社會、文化項目的文件起草。該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總部設在馬裏首都巴馬科。
(6)農業和水資源委員會。負責農業水利和環境保護問題。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組織成員
截至2019年4月,共有29個成員國:利比亞、蘇丹、乍得、馬裏、尼日爾、布基納法索、科特迪瓦、幾內亞比紹、利比里亞、中非、厄立特里亞、吉布提、岡比亞、塞內加爾、摩洛哥、突尼斯、埃及、尼日利亞、索馬里、多哥、貝寧、加納、塞拉利昂、幾內亞、科摩羅、毛里塔尼亞、聖多美和普林西比、肯尼亞、佛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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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主要活動
1998年2月4日,在利比亞領導人卡扎菲的倡議下,利比亞、布基納法索、馬裏、尼日爾、乍得和蘇丹等6國成立了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1999年至2010年,共同體第一至十二屆首腦會議分別在利比亞、乍得、蘇丹、吉布提、尼日爾、馬裏、布基納法索、貝寧、利比亞、乍得舉行。截止目前,共同體有29個成員國,是非洲第二大地區性組織。
除每年舉行首腦會議外,共同體下設的各機構還經常舉行會議,討論成員國共同關心的文化、教育、金融、反恐、糧食安全等各個領域的問題。2012年6月11日,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執行委員會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重新調整發展戰略,以應對新挑戰等問題,呼籲各成員國共同努力,以實現本地區的持續發展和安全穩定。2013年2月16日,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特別峯會在乍得首都恩賈梅納舉行,與會各方簽署機構重組協定,決定建立和平與安全常委會和可持續發展常委會,並討論了地區安全等問題。但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作為前利比亞國家元首卡扎菲主導成立的組織,在卡倒台後,機制建設和各類活動陷入停滯。2019年4月,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特別峯會在乍得首都恩賈梅納舉行。2022年3月,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召開執行委員會會議,各成員國外長出席。與會各方就如何振興共同體組織及糧食安全、經濟復甦、和平安全等議題交換意見。2023年11月,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勞工部長會議在利比亞首都的黎波里舉行。2024年4月,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青年部長會議在利比亞首都的黎波里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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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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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薩赫勒-撒哈拉國家共同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官方網站[引用日期2019-05-23]
- 2. 組織(會議)概況 .外交部[引用日期2023-08-21]
- 3. 組織(會議)概況 .外交部[引用日期2023-11-24]
- 4. 組織(會議)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引用日期2023-12-12]
- 5. 組織(會議)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引用日期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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