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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廩

(明朝兵部左侍郎)

鎖定
蕭廩,字可發,號兑嵎,江西萬安人,雲南按察副使蕭乾元之孫,明朝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卒贈兵部尚書
全    名
蕭廩
可發
兑嵎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江西萬安
最高官職
兵部左侍郎

蕭廩人物生平

自幼跟隨歐陽德鄒守益遊學。嘉靖二十八年(1549)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授行人
隆慶三年(1569),擢御史。因地震,請求加禮中宮,出核陝西四鎮兵食。將將吏隱佔士卒數萬人歸還回軍隊。固原州、海剌都之地、密邇松山是楚王府的牧地。蕭廩上言,楚王府封於武昌封地卻在塞下,與敵軍相接,楚王所收四五百金,而奸宄窟穴,弊端甚大,宜諭使獻之朝廷。得到明穆宗的採納。改巡茶馬,七苑牧地,養馬八千七百餘匹,而佔地五萬五千三百頃有奇。蕭廩限制至一萬二千二百餘頃,每年增收二萬。
萬曆元年(1573),巡按浙江,請求祭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從祀王守仁於文廟。擢升太僕少卿,歷任南京太僕寺卿
萬曆九年(1581),由光祿卿改任右僉都御史陝西巡撫。當時,查核天下隱田大吏爭相按照張居正的意思增加賦税,蕭廩令如額而止。境內回回部常羣行拾麥穗,偶爾劫掠,耀州以變告發。蕭廩用心撫諭,殺戮數人,變亂遂定;令拾麥毋帶兵器,同行不得至十人。升任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撫。起初賞賜貢使,每年增造彩幣二千。蕭廩請求均分給福建徽州寧國諸府,得到採納。請求減少上供織造,不許。歷任工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卒於官,追贈兵部尚書 [1-2] 

蕭廩親屬成員

七世祖:蕭學敏,曾任尤溪知縣
曾祖父:蕭纘,曾任潛江知縣。
祖父:蕭乾元
父:蕭陽,曾任零陵知縣,為官清廉不阿。 [1-2] 

蕭廩人物評價

明史》:制行醇謹,故所至有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