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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方

(明朝刑部尚書)

鎖定
董方(1416~1483),字仲矩,漷陰(今北京市通州區)人,祖籍太原府忻州(今屬山西),正統十年(1445)進士,官至刑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
本    名
董方
仲矩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漷陰
出生日期
1416年
逝世日期
1483年
主要成就
官至刑部尚書

董方人物生平

自幼為縣庠生。正統九年(1444),被推薦參加京闈。正統十年(1445)中進士,試政兵部。不久,因父病急歸,父卒後,在家守喪3年。服闋,授大理寺左寺副。
景泰二年(1451),得到大理寺卿蕭禎推薦,任左寺正
景泰六年(1455),命往山西慮囚。太原民白政殺死仇人王選,投屍汾河事覺,白政懷宿怨,誣告王選妻私通於,己,同謀殺夫。獄已成,董方説“彼為夫婦三十餘年,生子十餘人,何得至此”。盡拘鄉鄰,證驗始服,王選妻得釋。羅理妻為盜所殺,有司誣劉達夫婦害之,俱應死。董方至始白其冤,得免,事覺乃知殺人者是劉達的女婿。其餘活死者情可疑者凡若干人。
天順辛丑,升任右寺丞丁母憂起復,升右少卿
天順八年(1464),賜誥,進階中憲大夫
成化元年(1465),遷刑部右侍郎
成化二年(1466),持節詣楚王,行冊封禮。
成化四年(1468),賜誥,進階通議大夫
成化六年(1470),加授正議大夫資治尹
成化九年(1473),進秩都察院右都御史
成化十年(1474),任大同巡撫,節制諸軍戍。不久,遷刑部尚書驛召還京,辭職不允。
成化十三年(1477),以衰老乞休致陛辭,復賜誥,進階資政大夫。董方在家杜門謝客,在南城莊百溪泉之左建“緣野堂”,在內從容閒適。
成化十九年(1483),卒,時年67歲。明憲宗聞訃告,贈太子少保 [1] 

董方親屬成員

高祖:董提禮
曾祖父:董才友
祖父:董興
叔祖父:董都,永樂年間,應召募,徙居漷陰,董方的父母隨其遷居漷陰。
父:董政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