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是漢語詞彙,拼音zhù zuò,按照古代的要求,“著作”是專指創造性的文章而言的。前人沒有闡發過或沒有記載過的,第一次出現的文章或書籍,才算是“著作”。因為它是針對某專一題材的,所以也叫做“專著”。
著作定義與區分
編輯所謂“編述”,是在許多可以憑藉的資料的基礎上,加以提煉製作的文章,這便是“編述”,有如“改編”。
“抄纂”是資料的彙編,古人叫“論(lún)”。“論”的本字應是“侖”,是排列、編纂成輯的意思。如集孔子言論的《論語》。
著作載體的演變
編輯古老的著作是用竹簡編輯,質地是竹,後來紙的發明,著作質地變成了紙。計算機出現,著作又進了一步,從原來的紙質形式,擴大到了計算機軟件形式,即計算機軟件著作。對於計算機軟件著作,依託存儲介質是磁盤,是最高級的著作質地形式。
著作著作權
編輯著作是受法律保護的,紙質著作以書號為依據保護,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
[1]
,計算機軟件著作以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登記號為依據保護,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法律外,還有《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2]
法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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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中國人大網.2010-02-26[引用日期2016-05-15]
- 2.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中國政府網.2001-12-20[引用日期2016-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