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文章

(漢語詞語)

鎖定
文章包括各種文體的著作、作品,如詩歌戲劇小説、科學論文,記敍文、議論文説明文、應用文等等。“千古文章未盡才”“文章千古事”“文章憎命達”“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寫一字空”“積句而成章,積章而成篇”“言出為論,下筆成章”等,都是現在所説的文章的意思。更廣義的文章,也包含“學問”“奧秘”等意思,如“洞明世事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就是。
中文名
文章
外文名
article
拼    音
wén zhāng
注    音
ㄨㄣˊ ㄓㄤ
解    釋
篇幅不很長而獨立成篇的文字

目錄

  1. 1 語詞
  2. 簡介
  3. 釋義
  1. 2 文理
  2. 要素
  3. 擬題
  1. 詩歌

文章語詞

文章簡介

【詞目】文章
拼音】wén zhāng
【注音】ㄨㄣˊ ㄓㄤ
【基本解釋】篇幅不很長而獨立成篇的文字。
“文章”的“章”字,是個會意字,從音從十。古代奏音樂,連奏十段才能結束(十,數之終也),這十段樂就是一章。所以,文章文章,也有段落。文章既從“音樂”裏會意出來,應是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東西,讀起來如音樂一樣美妙無窮、悦耳動聽的文字,傳誦開來,才配得上“文章”一詞的真正含義。

文章釋義

“文”即“紋”,指“紋路”、“紋樣”。“章”本指“屏蔽”,轉指“外表”。“文章”原義指“有紋樣的表面”,諸如服裝上繡繪的龍鳳圖樣、皮膚上針刺的花卉圖案,等等。即其原義是指直接構成視覺形象的圖樣。後指文字所描繪出來的事物圖樣,需要大腦“解碼”才能完整呈現的間接的事物形象。
柳宗元的畫像 柳宗元的畫像
⑴原指文辭,現從寫作的角度與“文學”區分,指篇幅不很長而獨立成篇的文字。
西漢·司馬遷《史記·儒林列傳》:“文章爾雅,訓詞深厚。”你看了晨報上的那篇文章了麼?
田蘭芳《明河南參政袁公墓誌銘》:“公(袁可立袁樞)實出於潘母。美儀觀,多大略。年十二入州庠,見賞於督學何公應瑞,文章有聲場屋間。”
⑵[Literary works;Writings]:泛指著作
為文章。——唐·柳宗元柳河東集
每為文章。
⑶比喻曲折隱蔽的含義
話裏有文章
官場現形記》第三十五回:“閻二先生聽到‘報效’二字,便曉得其中另有文章。”
⑷[Thing;Program]:事情;程序
照例文章總得做好
⑸指禮樂法度。
《詩·大雅·蕩序》:“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文章。”
⑹指文采,錯綜華美的色採或花紋。
楚辭·九章·橘頌》:“青黃雜糅,文章爛兮。”
⑺古代的一種花紋。
“文章”兩個字,在現代漢語中已成為一個詞彙,意思非常明白,但在古漢語中,用青、紅兩色線繡稱之為“文”,用紅、白兩色線繡稱之為“章”。實際上,“文章”二字古意為錦繡,後來轉義喻文。“文”的另外一個意義是指畫,同“紋”。《禮記·月令篇》説“文繡有恆”,據註釋“文”,是指畫。
⑻原指錯雜的色彩、花紋。在《春夜宴從弟桃花園序》一文中,原指大自然中各種美好的形象、色彩、聲音等。
中國古代不合樂的稱為詩,合樂的稱為歌,現代一般統稱為詩歌。它按照一定的音節、韻律的要求,表現社會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
漢書·禮樂志》:“和親之説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鍾石筦弦。”漢荀悦《漢紀·惠帝紀》作“詩謌”。唐韓愈《鄆州溪堂詩》序:“雖然,斯堂之作,意其有謂,而喑無詩歌,是不考引公德而接邦人於道也。”明王鏊《震澤長語·官制》:“唐宋翰林,極為深嚴之地,見於詩歌者多矣。”魯迅《書信集·致竇隱夫》:“詩歌雖有眼看的和嘴唱的兩種,也究以後一種為好。”

文章文理

文章要素

文章的基本要素——主題、材料、結構、語言,是文章學的主要研究對象,以往各種寫作論著論之甚詳,但對其概念內涵的揭示似欠斟酌,定義並不嚴格。新近出版的寫作論著,或沿用舊説,或雖有改動而仍值得商榷。本文擬從嚴格意義上的定義要求出發,結合有關知識,對這四個要素概念的種種“定義”質疑問難,並試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見,以就教於寫作界同行。
主題
最常見的定義是:“主題是文章中通過具體材料所表達的基本思想。”這個定義由來已久,似無庸置疑,但仔細想來,它似有片面之嫌。常識告訴我們:文章是表情達意的工具。這個定義只及“達意”(表達的基本思想),而不及“表情”,豈不為缺漏?或謂“達意”即“表情”?若然,豈不是説情感與思想等同?但心理學研究早已證明,情感是與思維不同的心理過程,它“具有獨特的主觀體驗的形式和外部表現的形式”,具有極為複雜的社會內容。雖然思想左右情感,但情感也會左右思想。詳而言之,在實際心理過程中,有時思想是主流,有時情感是主流,儘管二者不可割裂。美國的J.M.索裏、C.W.特爾福德在《教育心理學》中指出:“當全部反應在性質上主要是情感反應時(主要是內臟的),觀念性的期望與知覺的和概念的意義(主要是神經的)同樣也可以成為全部反應的組成部分。”反之亦然。心理過程中思想與情感所佔地位的不同,“外化”或表現為不同文體中主題類型的不同。在邏輯類文章中,是“理為主”,在形象類文章中,是“情為主”。文論上説的“辭以情發”就是指的後者情形。各種形象類或文藝類文章,旨(主題)在“表情言志”,“以情感人”(不同於邏輯類的“以理服人”)。寫這類文章,是“情動於中而形於外”,發乎情——“能憎,能愛,始能文”(魯迅),終乎情——“情盡言止”。所以,為使“主題”或“主旨”的定義更有涵蓋性,定義的中心詞就應是思想與情感二者,即定義為:
主題是作者在文章中通過一系列精心選擇、剪裁、並編織起來的具體材料所表達的最主要的思想和傾向(傾向就是對生活現實的憎愛情感或態度)。
這樣,定義對邏輯或形象類文章都適用。實際上,人們(例如語文教師)在分析、歸納一些文章的主題時,通常總是説:本文通過××(材料與表達方式),表達了作者×××的思想,抒發了作者×××的感情(有的雖不寫“抒發了××之情”,但那個“主題句”卻是把理、志、情融為一體,包含“情志”內容的)。可見只言“思”不言“情”的主題定義,也與“主題”這一術語在實際使用中的內涵不相吻合,而修改後的定義則可避免這一點。
將“主題”定義的中心詞改成“思想與傾向”,雖只是一詞之增,但由於它符合作文心理過程的實際,符合文章內容的實際,因而無論對寫作實踐或閲讀實踐,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寫作,尤其是文藝創作,正如黑格爾所説:“一方面求助於常醒的理解力,另一方面也要求助於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氣的情感。”樹立了“主題”是“最主要的思想和傾向”的深刻觀念,將使習作者更自覺地用“兩條腿走路”,更自覺地醖“情”發“思”,使二者相互滲透,相互激發。這就是“情感思維”。在“情感思維”中,情之所至,材料躍然,思如流水(聯想和想象的紐帶就是情感)。作家的經驗證明:正是在情思激越時,妙筆才能生花,寫出文情並茂的傳世之作。即使是寫邏輯類的論説文,也當如朱光潛先生所説:“也還是要動一點情感,要用一點形象思維”。如果把“主題”僅僅定義為“主要思想”,就會“暗示”人們去寫所謂“零度風格”的文章。而“零度風格”的文章既不易寫成,更不會打動讀者(“零度風格”,zero style,參見朱光潛《漫談説理文》)。閲讀呢?固然,閲讀要通過概念、判斷、推理去評析,但首先要通過形象、情境和美感等去鑑賞。主題僅僅是“主要思想”的觀念,會“暗示”人們將閲讀的注意力投向理性分析,而忽視形象思維(不少學生形象思維能力差,與他們自小就接受的“主題就是主要思想”這個定義不無關係)。其實,閲讀應當交錯地運用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領會文中情理相生的旨趣。鑑賞文學作品,既要藉助想象(與“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氣的情感”相關聯),又要藉助分析、綜合和概括(與“常醒的理解力”相關聯),挖掘作品的思想意義和所藴含的哲理。這才能發揮文學的認識作用、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的整體功能。
定義的中心詞何以用“傾向”而不用“情感”?這是因為“傾向”除含有“憎愛之情”外,還有“態度”、“趣向”等幾個義項,即有更廣的外延。文體不同,內容不同,“情感”的類型也各異。各種“思>;情”的文體(各種應用文政論文學術論文等),狹義的“情感”(憎愛之情)色彩並不濃,藴含於文中的,主要是某種志向、願望、態度或精神。而這些廣義的“情感”,均可用“傾向”這一術語來指稱。例如,一些學術論文,與其説內中藴含一種“情感,勿寧説藴含着一種“傾向”,一種執着地探索並證明真理的慾望、志向和求實精神。因為通常總是把“情感”理解為狹義的,所以用“傾向”可以使定義對各類文體都適用。
材料
常見的一個定義是:“材料是提供文章內容和表達主題的事物和觀念。”嚴格地説,“事物”並不是材料:尚未反映到頭腦中的“事物”不會是材料;已經反映到頭腦中(或寫入文章中)的“事物”,已是一種觀念,一種關於“事物”的感性或理性的認識。這是唯物論的常識。與此相一致,人們有“文章是客觀事物的反映”的正確命題:“反映”二字,不獨指文章的觀點,也指其中的材料。也正因為如此,人們評價文中材料時才有“真與假”、“片面與全面”等標準。如果材料的外延包含與“觀念”相對的“事物”本身,那材料(事物)就沒有“真假”、“偏全”等區別了。所以,材料是“事物”的説法不能成立。
另一種有影響的定義是:“材料是從生活中搜集、攝取以及寫入文章中的一系列事實或論據。”這個定義含有另一種毛病。“事實或論據”,顯系分指兩類文體中的材料:文藝類的材料——事實,論説類的材料——論據。但是,文藝類的材料不盡是“事實”(“事實”一般總是指對事物、現象、過程的直接反映,屬於感性認識),也有與“事實”相對的“理念”(指思想觀點,即理性認識)。例如,文藝作品中經常穿插一些引用先哲的話語或作者關於生活哲理的直接議論等,用以支持作品的主題。這一類材料,就屬於與“事實”相對的“理念”。所以,用於分指的這個定義中的“事實”,實在缺乏概括性。若定義中的“事實或論據”不是分指,而是“概指”,同樣不能成立:文藝文既然非“論”,其中雖有議論,也不宜稱為“論據”;至於論説文,其中的材料固可稱為“論據”,但“論據”與“事實”不是同一平面上的概念,而是屬種關係的概念——論據劃分為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兩類。處於上下位關係的兩個術語(“事實”和“論據”),用“或”或“和”連接都是不妥的。
對“材料”怎樣下定義才臻於嚴格和科學?上舉定義中的“事物和觀念”,本意在指出兩種類型的材料:感性材料——“事物”,理性材料——“觀念”。倘從這個角度下定義,並與認識論相一致,似可説:
材料是作者形成或表達特定主題所依賴和採用的一系列感性和理性認識。
或者:
材料是作者在形成或表達特定主題時攝取、使用的各種信息——感知和理念。
還應提及的是,上邊這個定義中“形成或表達特定主題”這個修飾性成分絕不可省,因為它揭示了材料的自身規定性——與主題的相對性或相互依存關係。材料,總是特定主題的材料。換言之,只是在與特定主題的對立聯繫中,特定的“信息”(感知和理念)才稱之為材料。因此,在此篇為材料者(如某種觀念),在彼篇可以是主題;在此篇為主題者,也可以是另一篇另一主題的材料。這就是材料和主題的相互依存性與相對性。我們在給主題下定義時揭示了二者的這種辯證關係,指出主題是“一系列具體材料”表達出來的“最基本的思想和傾向”。這是因為沒有特定具體材料的表現就沒有主題。同樣,在給材料下定義時,也絕不可忽略這一點。“形成或表達特定主題”——這是材料自身存在的根據,是材料的本質屬性之一。
結構
常見的一種提法是:“簡潔地説,結構就是文章的內部組織構造。”這個“定義”看似天經地義,其實違背邏輯。因為邏輯上的定義公式是“種差+鄰近的屬”,而這個定義的中心詞“組織”、“構造”並不是“結構”“鄰近的屬”,而只是“結構”的同義詞。我們不能知道“構造”比“結構”多了點什麼,所以這個定義實等於説“結構,就是文章的內部結構”。可惜這個“定義”一直為一些論著所沿用。
有的書在“結構”章沒説結構是什麼,只指出“結構是文章的骨架”,似以此作為“結構”的定義。骨架,確實很形象地表達了結構的特徵和作用,但這只是一個比喻,比喻永遠不能成為定義,因為比喻永遠不能直接揭示對象的類和特有的本質屬性。
還有的定義是“偷換”概念。書中論及“結構”,開宗明義的就説:“結構是對文章全部內容的編織和安排。”作者要給“結構”(N,指文章要素之一)下定義,但下的卻是“結構”(V,即安排結構)的定義。“結構”確有名、動兩種詞性,是個兼類詞,但寫作論著應當把“結構”(N)與“結構”(V)分開,並用“安排結構”或“佈局謀篇”來代替“結構”(V),以免術語混淆。若作者説上邊這個定義原是給“結構”(V)下定義,討論“結構”(V,“聯結、組合”之義)之法,以切近於指導寫作實踐之目的,那麼,就產生另一個疑問,即,一般論著在論述其他三要素(主題、材料、語言)時,都是用的名詞性術語,唯獨討論“結構”時用它的動詞義,這豈不造成論著自身體系的不統一?若按這種“切近於實用”的説法,為求得體系自身統一起見,就當將主題改為“立意”,材料改為“選材”,語言改為“遣詞造句”了。但這實際上已不是文章四要素,而是作文四環節了。顯然,作者的本意不是這樣。所以説上邊這個定義是“偷換”了概念。
稍好一點的定義是:“結構是文章材料的組織方式”。“方式”是“結構”的上位概念,它揭示了“結構”屬於“形式”的範疇,觸及到“結構”的本質。但這個定義卻失之疏漏。“結構”不僅是“材料的組織方式”,還是材料與主題的聯結方式。例如,論説文的結構在很大程度上相當於論證方式,而論證方式乃是論點和論據之間的聯結方式,我們不能説論説文的結構僅僅是論據之間的聯結方式。固然,論説文的結構也包括了這一層,但論説文結構更重要的內涵是論點與論據之間的聯結方式。所以安排論説文“結構”的構思,不只是要考慮論據之間的關係和聯結問題,更要考慮全部論據與中心論點的關係和聯結問題,後者乃是“佈局謀篇”首先要解決的全局性問題。所以,“結構”的嚴格定義應當是:
結構是文章中材料與主題間以及材料間相互聯結的方式。
或者:
結構是文章全部內容(主題與材料)的編排、組織形式。
或者抽象一點:
結構是文章內部組成部分相互聯結的方式或構成形式。
語言
不少寫作論著未給“語言”下定義,似乎認為它不是一個重要概念。或者認為:語言這個東西,人們太熟悉了,無須下什麼定義。其實,熟悉的東西不定都能下一個準確的定義,而下不好定義,其實就只是表面的“熟悉”,並沒有抓住對象的本質。
若干論著引用列寧的話,指出“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這是從社會功能上給語言下定義,樹立這一觀點,充分認識語言的社會本質,自然是重要的。但寫作論著不能停留在這一點上。由於語言在寫作學中的特殊地位(就某種意義講,所謂寫作,就是運用語言的藝術),寫作學當有自己特有的“語言”定義。這種定義既要反映語言的本質屬性,又應顧及寫作實際,具有指導語言運用的理論內容。現代語言學對語言現象的研究日益深入,在構擬寫作學的“語言”定義時,可以而且應當借鑑其中關於語言的本質、構成、習得、運用等方面的有關理論成果。
似可給“語言”下這樣的定義:
語言是直接標記心理經驗因而具有透義性的符號,是思想的“建築材料”和寫作的表達工具,它本身包括語音、詞彙、語法三個系統,每個系統都是一個分層的裝置,靠組合和替換進行運轉。
寫作論著中的“語言”章,對這樣的定義自然要作一點解釋,要介紹一點語言的理性知識。至少,應指出“語言與言語的區別”,“語言的符號性及其透義性”(其他符號要轉譯為語言符號才能被理解和有意義,如“紅燈”,只是在社會將它轉譯為“禁止通行”時,“紅燈”這種符號才具有了意義。語言符號則不然,它無須轉譯,因為它直接與思想情感相聯繫,是透義的符號),指出“語言習得和運用的基本手段——組合和替換”,等等。舊寫作論著的“語言”章,往往只提出“語言的要求”,言必稱“三性”(準確、鮮明、生動),至於怎樣達到“三性”,語言”到底是什麼,其基本手段若何,就不涉及了。這種封閉式的樊籬,新的寫作研究應當突破。
以上分別對文章四要素的概念定義提出商榷,藉以引起討論。古人云:“一名之立,旬月躊躇”,可知給術語下定義是科研中最吃力的事情之一。由於思力所限,加之“躊躇”不夠,這篇小文中的“修正意見”只能是拋磚引玉

文章擬題

1.通過文章內容要素擬定標題的基該方法
擬製標題所依據的文章內容要素,主要有三個:一是文章的主題,二是文章的課題,三是文章的材料。
依據文章的主題
依據文章主題擬製標題可以分為直接和間接兩種情況。
直接依據主題擬題,就是運用簡潔、凝練的語句概括出文章主題,並以此作為文章標題。如光明日報評論員文章《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魯迅的《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鬥》,毛澤東的《反對黨八股》,以及諸如《要珍惜時間》,《知識就是力量》,《勤能補拙》等,都屬於這種情況。直接依據主題擬製的標題,本身就是文章主題的表述形式,它具有明快、樸實的特點,便於讀者準確、迅速地把握文章主題。一般議論文和應用文較多采用這種標題形式。這種擬製標題的方法,我們可以稱之為“主題法”。
間接依據主題擬題,就是通過設問或比喻、象徵等手法,在標題中間接地表現和傳達文章主題。間接依據主題擬題的方法主要有“設問法”和“比喻象徵法”兩種。所謂“設問法”,就是以提問題的形式來擬製標題,標題以疑問句的形式出現。如列寧的《怎麼辦》,魯迅的《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魏巍的《誰是最可愛的人》,以及《承包後對“多餘”的職工怎麼辦?》,《我們應向先進人物學什麼?》等,都是用設問法擬製的標題。採用設問法擬製標題應該抓住具有普遍性、傾向性,併為廣大讀者所關心的問題,或是容易為人們所忽視的重要問題,這樣容易造成懸念,引起人們思考和閲讀的興趣。所謂“比喻象徵法”,就是採用比喻、象徵的手法來擬製標題。如毛澤東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肖鳳的《豆牙菜和小松樹》,魯迅的《朝花夕拾》,秦牧的《藝海拾貝》等,都是用比喻象徵法擬製的標題。這種標題形象生動,給人的印象深。擬製這種標題需要作者具有豐富的想象力和文學詞彙。
間接依據主題擬製的標題,雖然並沒有直接點明主題,但它與主題的關聯卻是十分緊密的。譬如採用設問法擬製的標題,其主題往往就是對所提問題的具體回答。如魏巍的《誰是最可愛的人》,其主題:志願軍戰士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可愛的人,就可以看作是對標題的一種具體回答。當然,對同一個問題可以有不同的回答,用設問法擬製的標題對主題的限定也並不是唯一的,但在作者的心目中,主題(即對標題的回答)卻只能是唯一的,而且是先於標題而存在的。標題不過是作者為了強調主題,引發讀者思考而設計的。又譬如,運用比喻象徵法擬製的標題,有時完全可以看作是對其主題的一種形象化的表述形式。如毛澤東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其標題的實際含義是:革命力量雖然暫時弱小,但終究是會勝利的。而這正是此文的主題,標題只不過是換了一種形象化的説法而已。
依據文章的課題
依據課題擬製標題,就是運用簡煉的語言點明文章所要研究和討論的主要問題,以此作為文章的標題。如毛澤東的《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謝覺哉的《論“同甘共苦”》,葉聖陶的《談閲讀教學的目的》等,就都是依據課題擬製的標題。依據課題擬製的標題可以使讀者明確文章所要研究和討論的主要問題是什麼,對文章的內容範圍進行限定。這是一般理論文章所經常採用的一種標題形式。這種擬題方法可以簡稱為“課題法”。
依據文章的材料
依據材料擬製標題,就是把文章中用來表現主題的主要材料的名稱拿來作為標題使用。這種擬題方法可以簡稱為“材料”。因為材料的種類較多,所以這種擬題方法也比較複雜但常見的有以下七種:第一,以材料中的主要人物為題。如魯迅的《藤野先生》,巴金的《廖靜秋同志》,魏巍的《我的老師》等。第二,以材料中的主要事件為題。如何為的《第二次考試》,楚莊的《清代的文字獄》,都德的《最後一課》等。第三,以材料中的主要景物或事物為題。如賈平凹的《醜石》,楊朔的《香山紅葉》,冰心的《小桔燈》等。第四,以材料中主要人物活動或主要事件發生的時間概念為題。如葉聖陶的《五月卅一日急雨中》,鄭振鐸的《街血洗去後》,劉白羽的《長江三日》以及《當……的時候》等一類標題。第五,以材料中主要人物活動或主要事件發生的空間概念為題。如徐遲的《祁連山下》,沈從文的《天安門前》,孫犁的《山地回憶》等。第六,以主要人物或主要事件、事物的某個局部細節為題。如朱自清的《背影》,巴人的《況鐘的筆》,秦牧的《巡堤者的眼睛》等。第七,以文章開頭用來引發議論的某一具體事物為題。這種擬題方式大都採用“從……説起”式的慣用寫法,如魯迅的《從孩子的照相説起》,夏衍的《從點戲説起》等。這種擬題方式大都適用於以漸引法開頭的議論文。
一般記敍文的標題比較多地採用“材料法”來擬製,因為記敍文的主題主要是通過對具體材料的敍述和描寫來加以表現的。另外,這也是記敍文所具形象性的特點在其標題中的體現。
2.運用修辭手法和語言技巧擬製標題的方法
擬製標題除了直接採用上述基本擬題方法以外,還可以在上述基本擬題方法的基礎上,根據文章內容的需要,恰當地運用一些修辭手法和語言技巧,以使所擬標題更加新穎、多樣。
擬題中常用的修辭手法和語言技巧主要有以下九種。
1、引用法就是借用俗語、名言或他人詩句等現成的語言材料來擬製標題。引用法分直接引用和變形引用兩種情況。
直接引用,就是把引用的語言材料不加改動地直接取來作擬題之用。如理由的《揚眉劍出鞘》,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鐵公雞—一毛不拔》,廖沫沙的《教然後知困》等,都屬於這種形式。直接引用比較簡單,無須多説。變形引用則非常複雜,需要着重談談。
變形引用,就是把引用的語言材料經過加工改造,然後再作擬題之用。變形引用根據不同的加工方式又可分為“反疊式”、“悖論式”、“諧變式”、“鑲嵌式”等不同形式。
反疊式變形引用,就是利用其他文章標題、俗語等進行反面重疊,造成一種反疊式的標題。如蒲魯東曾寫有《貧困的哲學》,馬克思便利用它寫了《哲學的貧困(答蒲魯東先生的<貧困的哲學>)》,這就是反疊式變形引用。此外,諸如《“回頭浪子”幫助浪子回頭》,《伯樂相馬與馬相伯樂》等,也都屬於這種形式。反疊式變形引用,內容上可以使標題產生新意,給人以新奇而幽默的感覺,形式上給人以對稱的美感。
對常見的俗語、名言進行加工改造,取其反義而用之,形成一種貌似荒謬卻又隱含着十分新穎而深刻的意義,這種引用方式叫“悖論式變形引用”。例如“班門弄斧”這句成語一般是用來諷刺那些在行家面前賣弄本事,沒有自知之明的人。而一位作者在介紹華羅庚赴美講學的一篇文章中卻擬用了《弄斧必到班門》這樣一個標題。為什麼呢?因為華羅庚赴美講學計劃講十個數學專題,為了與美國同行能在更高的層次上進行學術交流,他決定在美國各大學所講的專題必須是該大學科研中的長項。華羅庚戲稱自己這是“弄斧必到班門”,此文作者便取之為題。你看,這個標題與“班門弄斧”的本義正好相悖,卻又含義深遠,切合於文章內容。此外,諸如《近水樓台不得月》,《曲高未必合寡》,《要有“知人善免”的勇氣》等,也都屬於這種形式。
諧音式變形引用,就是利用語言的同音現象,將引用的俗語、名言中的個別字詞加以替換,造成一種同音異義的語言效果,這種引用方式就叫“諧音式變形引用”。例如1987年1月2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登載的蘇泰的文章《學而優則“侍”》,標題顯然是從《論語·子張》中的“學而優則仕”一句變化而來。原來此文主題是讚揚大學生勤工助學,放下架子,課餘時間去咖啡廳為顧客服務。此外,如《以“職”論價》與俗語“以質論價”諧音,《愛“才”如命》與成語“愛財如命”諧音,這些標題與原句雖然只是一字之差,卻另出新意,醒人耳目。
鑲嵌式變形引用,就是利用俗語、名言、古詩詞等原有的語句框架,選擇一些切合於文章內容的字詞填嵌其中,使其另生新意。例如,有篇新聞報道,標題是《助人何必曾相識,精神文明譜新歌》,其中前半句顯然出自唐代詩人白居易《琵琶行》詩中的“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一句,將“助人”二字填嵌其中,便有了新的含義。又如有一篇市場調查,標題為《知否?知否?應是賤肥貴瘦》,顯然,這是襲用了宋代詩人李清照《如夢令》詞中“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一句將“賤”、“貴”二字填嵌其中,也使標題陡生新意。
變形引用雖然方式各異,但都能巧妙地利用俗語、名言及古詩詞廣泛的傳播效應,給人一種似曾相識,卻又頗含新意的感受,推陳出新,為我所用,使文章標題更具魅力。
2、疊加法所謂“疊加法”,就是在他人文章或言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研究探討,以其相同的寫作手法寫成文章,其標題往往是以相同的語句疊加而成,故稱“疊加法”。運用疊加法擬題最常見的一種形式,就是利用他人有關“批評”或“批判”而擬製新的駁論性文章標題。這種標題常常擬為《關於……批評的批評》,這種標題有時也可採用多重否定的形式,但常見的是雙重否定形式。此外,諸如《關於啓示的啓示》,《對於“笑話”的笑話》等,也都是採用疊加法擬題的一種形式。
3、對偶法就是擬題時把結構相同,字數相等的一對句子或詞組排列在一起,以表達相關、相聯或相反的意思。例如《半月談》評論員文章《尊師重教,育才興邦》(1985年第3期),其標題就是採用對偶法擬製的。此外,諸如《運用綜合技術開拓未來世界》,《高價水泥一斤不賣計劃指標一袋不少》,《賣債券支援國家建設得獎品為您增添喜悦》等,也都是採用對偶法擬製的標題。
採用對偶法擬製的標題,兩個句子或詞組的意思彼此補充,相互映襯可將文章內容達得更加深刻、鮮明,而且朗讀起富有節奏感,能增強標題語言的藝術性。
4、活用動詞法文學作品描寫人物之所以能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作者善於抓住人物富有典型意義的行為動作來進行描寫,只有這樣才能把人物寫“活”。擬製標題也可以採用文學作品描寫人物的這種方法,根據文章內容,選取具有典型意義的動態性的詞句來擬製標題,着眼於一個“動”字,儘量把題目寫“活”例如,有篇文章記敍一位公共汽車女售票員,正確對待一個無理取鬧往自己身上吐痰的小青年,從而引起小青年自責的事。如果把題目擬成《售票員風格高尚,乘車人行為可恥》便很一般。而這位作者卻不同凡響,將題目擬為《冷靜擦去一口痰,微笑震動一顆心》,兩相比較,後者就顯得格外生動感人。又如有則通報批評某單位制定的服務措施只是掛在牆上而沒有落實到行動上,標題是《讓措施從牆上“走”下來》。你看,一個“走”字,用得真是恰到好處,平字生輝。
5、虛實結合法這是擬製雙行標題所採用的一種擬題方法。大家知道,擬單行標題,作者既可以用平實的文字開門見山地把文章主題或主要內容直接傳達給讀者,直白陳事,實實在在,不需要任何修飾和點綴;也可以採用形象、含蓄的語句擬題,使標題富有形象性和趣味性,詩情畫意,引人遐思。兩種方法雖各有千秋,但不免單調,而擬雙行標題則可以把這兩種方法結合起來使用,使其中一行標題形象、含蓄,另一行標題平實、明快,這就是“虛實結合法”。採用這種方法擬製的標題,其正題一般多采用富有形象性、含蓄性的語句擬製,其作用在於揭示和突出文章的主要內容,副題則採用準確、平實的語句擬製,它對正題具有診釋和限制的作用。例如,發表在《名作欣賞》1986年第3期上的朱炯強的文章:
一曲禮讚大自然的亙古絕唱
——談《秋頌》的藝術魅力
和1995年11月24日《中國教育報》上所載李進平的文章:
雄鷹從這裏起飛
——記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西藏班
這兩篇文章就都是採用這種方法擬製的標題。這種標題容量大且富於變化,使用起來靈活、方便,是一種頗具表現力的標題形式。
6、設迷法就是採用類似於迷語的方式,在標題中先有意設下一個“迷面”,使讀者產生懸念,誘發其想要急切解答的慾望,其“迷底”待閲讀全文之後自然揭曉。例如祖慰的文章《赫赫而無名的人生》(《文匯月刊》1987年第6期),題目起得就頗為古怪、有句成語叫“赫赫有名”,“赫赫”乃顯赫的意思,用來修飾“有名”,意思是名氣很大,聲名顯赫。既然“赫赫”,何來“無名”?待看過文章之後方才恍然:原來這篇文章是介紹中國導彈核潛艇的總設計師,一位人稱“中國核潛艇之父”的科學家的坎坷一生。核潛艇,乃尖端高科技產品,世界上只有極少數國家擁有,而中國已能自行設計、建造,這難道不是轟動全球的赫赫偉業?而高科技軍事武器因為是國家保密項目,參與設計、建造的科學家自然也是“無名”的,所以題目就叫“赫赫而無名的人生”。此外,諸如《腰纏萬貫的乞丐》,《從未見面的老朋友》,《一位沒結婚的男“媽媽”》等,也都是採用設迷法擬製的標題。既然“腰纏萬貫”,怎麼會是“乞丐”?既然是“老朋友”怎麼會沒見過面?“媽媽”都是女的,怎麼會出來個男的,而且又是“沒結婚”的?這些標題都給讀者留下了一個懸而未解的疑問,答案只有閲讀了文章之後才會知曉。
7、賓語前置法擬製標題常常使用動賓結構的詞組或短句的形式。如恩格斯的《論權威》,毛澤東的《論人民民主專政》,吳伯簫的《記一輛紡車》等。但有時為了使標題的形式有所變化,也可以把其中的賓語提到動詞前面,變成賓語前置的形式。如馬克思的《資本論》,毛澤東的《實踐論》,《矛盾論》,薛福成的《觀巴黎油畫記》,蒸子的《無名禮讚》等。賓語前置式標題與原來的標題比較,只是形式不同,內容並無變化,因此二者可以互換。
8、隔點法運用間隔號把標題中兩三個具有某種聯繫的單詞以並列的形式分隔開來,這種擬題方法就叫“隔點法”。例如魯迅的《貓·狗·鼠》,秦牧的《園林·扇畫·散文》,林平的《讀書·愛國·修身》(《文匯報》1981年5月3日版)等,都屬於這種形式。
運用隔點法擬製的標題,其單詞排列整齊、勻稱,能給人以美感。另外,這種標題形式還能產生懸念,吸引讀者閲讀。這種標題一般多適用於雜文、隨筆一類的短篇議論文。
9、冒號法近年來在報刊雜誌上經常出現一種新的標題形式,這種標題中間都加有一個冒號。例如莊建民的《選美:眾説紛紜的話題》(《瞭望》1993年7月26日第30期),《瞭望》雜誌社記者文章《1993:在夏收第一線》(《瞭望》1993年7月19日第29期)。
這種標題中的冒號一般具有兩個作用:一是表示前面內容是對後面內容的限制;二是表示後面內容是對前面內容某一個方面的診釋、介紹或闡述。一般情況下,這兩個作用是同兼的。如上述二例:例一,“選美”是對“眾説紛紜的話題”的限制,“眾説紛紜的話
題”很多,“選美”只是其一;反過來,“選美”關係到的方面很多,“眾説紛紜”只是對其中一個方面的闡述。例二,“1993”是對“在夏收第一線”時間上的限制;而“在夏收第一線”則是對1993年“夏收”這一個方面的介紹和闡述。
擬製冒號標題,一般總是將文字較少的名詞或名詞性詞組放在前面,而將文字較多的動詞或名詞謂語部分放在後面,如上述二例即是。
運用冒號法擬題,可以準確地揭示文章內容,讓湊者在有限的標題文字中獲取更多的內容信息,還可以便標題形式更加多樣化。這種標題形式在新聞體裁和學術文章中比較多見。 [1] 

文章詩歌

詩歌,是文學體裁的一種,形式較為多樣化,可以吟詠、朗誦。在中國古代,區別“詩歌”與“非詩歌”之間的主要標準為“是否押韻”(不押韻者絕非詩歌)。新文化運動之後,在西洋文學的影響下,部分作者創作了不押韻的新詩,從此“無韻詩”正式登上了中國文學的舞台,甚至一度成為了詩界主流。詩歌主要的特點是高度集中地反映社會生活,凝聚着作者強烈的思想感情,富於想象,語言凝練而形象,有鮮明的節奏感受。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