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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建平

(浙江省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長)

鎖定
葉建平,男,1963年3月出生,永嘉縣人,大學本科學歷,中國共產黨黨員,1984年8月參加工作。 [1] 
曾任温州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兼任永嘉縣重點工程建設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永嘉縣委黨校及教育研訓大樓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甬台温天然氣管道永嘉段工程政策處理協調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2014年7月24日,因涉嫌重大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中文名
葉建平
出生地
永嘉
出生日期
1963年3月
性    別

葉建平人物履歷

1980.10-1984.07 浙江農業大學學習;
1984.08-1986.07 浙江省樂清縣良種繁育場技術員;
1986.07-1987.01 浙江省永嘉縣農業局農業站技術員;
1987.01-1991.03 浙江省永嘉縣種子公司副經理;
1991.03-1993.09 浙江省永嘉縣農業局農教站副站長;
1993.09-1995.04 浙江省永嘉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
1995.04-1995.12 浙江省永嘉縣農業局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1995.12-1998.07 浙江省永嘉縣東皋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07-2000.11 浙江省永嘉縣農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0.11-2009.09 浙江省永嘉縣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9.09- 浙江省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2.04- 浙江省永嘉縣重點工程建設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正科長級); [2] 
2012.05-兼任永嘉縣委黨校及教育研訓大樓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
2013.07兼任甬台温天然氣管道永嘉段工程政策處理協調辦公室主任。 [3] 

葉建平工作分工

(副局長、縣重點工程建設總指揮部常務副指揮):主持縣重點工程建設總指揮部工作,負責重點工程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和基本建設綜合管理等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投資科)。基本建設綜合科(稽查辦)、重點辦。

葉建平人物事件

2014年7月24日,葉建平因涉嫌重大受賄罪被依法逮捕; [4] 
2014年10月22日上午,原温州永嘉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葉某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温州永嘉法院一審開庭。庭審現場公訴人和辯護人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被告人葉某對受賄罪承認,但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否認。
公訴機關指控,葉某於2000年10月至2009年9月擔任永嘉縣科技局副局長,分管農業科技(農經科)期間,利用主管農業科技的職權,多次收受請託人的財物,為其安排農業科技及項目補助,享受政府農業科技及項目資金補助。
後葉某於2009年10月至案發前擔任永嘉縣發改局副局長,2012年5月兼任永嘉縣委黨校及教育研訓大樓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2013年7月兼任甬台温天然氣管道永嘉段工程政策處理協調辦公室主任。
在此期間,葉某多次利用職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數額高達55萬餘元。另外葉某尚持有50餘萬元的鉅額財產無法説明合法來源。
永嘉檢察院認為,葉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又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又不能説明其來源,其行為均以觸犯刑法,故以其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