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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莆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90號)和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莆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莆委[2010]75號),設立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加掛市鄉鎮企業局、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中文名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外文名
Putian City Economic and Trade Commission
黨組書記
張志宏
隸    屬
莆田市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福建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和福建省工商領域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組織實施我市有關工業、內貿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內貿方面的規劃、計劃、導向目錄等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佈局;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監測分析工業、內貿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內貿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組織實施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負責提出工商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協調閩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擬訂產業集羣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產業園區建設。
(四)負責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
(五)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及民爆器材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歸口負責民爆等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
(六)負責研究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第三產業發展;負責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承擔有關商貿服務業和典當業、融資租賃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主要消費品、應急商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全市城市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和生豬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的監督管理;負責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負責指導、推動創業投資業發展;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和服務全市鄉鎮企業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八)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九)組織指導協調開展區域性橫向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承擔市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主要領導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張志宏

(黨組書記、主任、市直經貿系統黨委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計劃財務科。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林育麟

(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張志宏同志分管機關建設、計生、扶貧、羣團、系統黨建、人事幹部管理、精神文明創建、機關效能、績效評估、電力行業管理、節能、循環經濟與環境保護、企業改制、國企改革、融資擔保、中小企業發展、企業管理和服務平台、經濟社團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掛鈎指導能源產業。
分管科室:企業科、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科、綜合科、經貿培訓中心,協管辦公室、人事科。
聯繫單位:銀行金融系統、莆田電業局。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林國華

(黨組成員、副主任):協助張志宏同志分管工業經濟運行、工商領域投資和發展規劃、民營經濟、總部經濟、創業投資、莆港澳台產業合作、產業集羣、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現代物流、企業技術創新、產學研、電子信息、質量品牌經濟、春運、防汛抗旱等應急保障工作。掛鈎指導紡織鞋服產業、現代物流業電子信息產業、木材漿紙產業。
分管科室:經濟運行科(市工交生產總調度室、工業辦)、技術進步科、投資和規劃科、產業協調科(產業辦、民營辦)。
聯繫單位:國税局、地税局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葉志民

(黨組成員、副主任、市食安辦主任):主持市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工作。協助張志宏同志分管第三產業、成品油市場管理、商貿經濟運行、會展經濟、食品安全、屠宰管理、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管理、商貿行業精神文明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城鄉一體化和小城鎮試點有關工作。
分管科室:市場運行調節科(三產辦)、商貿管理和市場體系建設科、食品安全督查隊、定點辦。
聯繫單位: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中石油、中石化莆田分公司,保險系統、郵政通信系統、煙草局。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高增法

(科技副主任):協助張志宏同志分管鋼鐵、有色、石化、冶金、裝備、工業園區、支前保障工作。掛鈎指導化工產業、裝備製造業、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分管科室:裝備與原材料工業科、支前工作科。
聯繫單位:駐莆各部隊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餘毅理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協助張志宏同志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安辦、社會創新管理、企業減負、行政審批窗口建設、副食品基地建設工作。
分管科室:監察室、政策法規科(減負辦、安辦)、基地辦。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黃茂森

(調研員):協助張志宏同志分管消費品工業、區域經濟協作、對口支援工作。掛鈎指導食品醫藥產業、工藝與創意產業。
分管科室:消費品工業科、經濟技術協作科。
聯繫單位: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鹽務局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李順進

(副調研員):協助抓好張志宏同志交辦的工作。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陳國章

(副處級紀檢監察員、監察室主任):負責監察室工作。
為保證各項工作的科學、規範和連續性,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委領導分工同時實行AB頂崗工作制度。具體為:林育麟與林國華互為AB角,葉志民與餘毅理互為AB角,高增法與黃茂森互為AB角。 [1] 

莆田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委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評估、信訪等工作;起草委機關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委機關規章制度;負責委機關行政後勤工作。
綜合科
組織制定促進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建立工業發展協調、分析、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工業經濟運行分析調度會,及時解決工業發展中的矛盾和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評比、評選、表彰活動,營造促進工業發展的環境和氛圍,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承擔市加快工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綜合分析工業、內貿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起草委機關重要報告和領導講話,負責全委各項資料綜合和信息彙總;負責宣傳及編髮內刊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典當行業;組織協調委機關有關調研工作。
政策法規科
調查研究經貿系統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清理,承擔委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實施委直屬單位的普法工作,抓好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具體承擔市綜治委佈置的工作;依法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協調實施我市有關經貿方面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綜合協調委機關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全市經貿行政執法;承擔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
市場運行調節科
監測分析第三產業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第三行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訂第三產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督促、檢查第三產業政策、措施、年度目標落實完成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實施重要商品(肉、糖、菜等)市場調控、儲備管理和應急商品調控;負責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協調副食品生產供應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原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和承擔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市市場經濟秩序、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組織開展內貿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管理商務舉報投訴工作;負責畜禽屠宰等理工作。承擔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工作小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產業協調科
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大產業基地、產業集羣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組織擬訂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統籌指導、協調行業准入;擬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指導、協調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統籌規劃、指導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嚴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佈局,促進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指導、協調閩台產業對接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
經濟技術協作科
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市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指導協調全市對口支援工作,牽頭編制並組織實施對口支援的指導性計劃;參與我市對口支援項目的籌劃、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協調、督促全市總部經濟發展有關規定落實。
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指導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牽頭協調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戰略和規範;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依法承擔工業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企業科
指導、推動工業和內貿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擬訂創業投資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和規範創業投資業發展;承擔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工業、內貿企業融資工作;指導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機構管理;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指導和服務鄉鎮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技術進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產業技術提升和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應用工作;統籌協調工業行業技術規劃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提升和品牌管理。
商貿管理和市場體系建設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推動流通標準化;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實物租賃與融資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和再生資源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承擔有關商貿服務業(含有關商業、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及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商貿行業文明建設;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科技和節能降耗工作。
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執法監督檢查;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按規定承擔煤炭生產、經營和電力行業的管理和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莆田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綜合協調和節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投資和規劃科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規劃及結構調整;組織編制有關專項規劃;監測分析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工商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按規定辦理工商領域企業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税確認手續;依法監督管理權限範圍內的項目建設招投標工作。
裝備與原材料工業科
承擔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國防科技和裝備工業(含民爆器材)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佈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負責承辦我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務,按規定負責管理有關監控化學品的生產、銷售、儲存、使用等。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彙集、整理和發佈工作;依法負責民爆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支前工作科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承擔軍民共建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部隊後勤供應保障工作,幫助支持駐莆部隊做好生產、生活項目建設。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消費品工業科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工業和醫藥商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佈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擬訂並組織實施鹽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鹽、食鹽年度生產總量平衡計劃及政府儲備計劃,負責全市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監督;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國家醫藥儲備管理監督工作;制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彙集、整理和發佈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科
按規定負責編制委機關預決算草案,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人事科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委黨組管理的幹部調配、考核、任免、獎懲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離退休老幹部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和指導工程與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辦理所管理的離退休幹部職工審批手續及出國出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系統黨委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黨組及系統黨委會具體業務工作。
監察室
根據有關規定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