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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鎖定
- 中文名
-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 發行單位
- 國家税務總局
- 按 照
-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 概 念
- 付款及報銷的憑證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注意事項
旅客在購買電子客票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旅客購買電子客票,付款後應向出票單位索取《行程單》;《行程單》為一票一單,遺失不補;
《行程單》不能任意塗改,旅客應核對《行程單》上的姓名、證件號碼等所列項目;
《行程單》不作為登機憑證,但發生變更時旅客須出示《行程單》原件;退票時旅客必須憑《行程單》原件向原售票部門提出申請;
旅客購買定期客票後未領取《行程單》,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後7天以內,向原出票單位申請領取。逾期則因民航系統限制,航空公司不負責提供。
未滿兩週歲的嬰兒電子客票暫不辦理;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所需證件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驗真方式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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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民用航空局--電子客票驗真 .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引用日期202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