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舊輪胎税

鎖定
美國、法國、挪威、澳大利亞等國家實行了對舊輪胎按只課税的制度,以促進使用翻新輪胎,節約原料。
中文名
舊輪胎税
使用國家
美國、法國、挪威、澳大利亞等
優    點
促進使用翻新輪胎,節約原料
作    用
有利於舊輪胎的翻新使用

目錄

舊輪胎税作用

舊輪胎徵税有利於舊輪胎的翻新使用,減少舊輪胎的拋棄數量,淨化環境,節省資源。

舊輪胎税各國標準

現在,西方國家中規定對廢舊輪胎徵税的有法國、美國、挪威等。 [1] 
法國的舊輪胎是按只從量徵收,每隻小汽車輪胎為4法朗,每隻卡車輪胎為31法郎
美國為減少徵收費用進行源泉税收控制,其舊輪胎税選擇在 [2]  生產或進口環節從價徵收。
參考資料
  • 1.    朱文忠.税務博覽:中國税務出版社,1995年10月第1版
  • 2.    王松霈,劉玉凱.中國環境保護市場化:人民日報出版社,2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