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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拱辰

鎖定
胡拱辰(1416~1508),字共之,浙江淳安縣人,明朝正統四年(1439)進士,官至南京工部尚書。卒贈太子少傅,諡莊懿。
本    名
胡拱辰
共之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浙江淳安縣
出生日期
1416年
逝世日期
1508年
主要成就
官至南京工部尚書
諡    號
莊懿

胡拱辰生平經歷

明朝正統四年(1439)進士,授黟縣知縣,有政績,升為監察御史,疏陳時弊八事。丁父艱
明代宗即位,詔科道憂居者悉起復。胡拱辰至,屢疏以選將、保邦、修德、弭災為言,出為貴州左參政。白水堡仡佬族頭目沈時保素來頑固不化,胡拱辰言於總兵官方瑛,方瑛遣將擒之,一方遂寧。至畢節,平宣慰使隴富叛亂,威行邊陲。丁母憂離任,御史追劾其受賄事,下令浙江按臣執訊。事白,調任廣東。歷廣西、四川左、右布政使,皆有平寇功。
成化八年(1472),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操江提督
成化十一年(1475),就遷南京兵部右侍郎儲君位置久虛,與南京兵部尚書崔恭等人率眾大臣請求冊立,早定國本,言甚切。其年,復就改南京左副都御史,總理糧儲,就進南京工部尚書。節財省事,人皆便之。以年至乞歸。
弘治十四年(1501),巡按御史陳銓進言:“胡拱辰退休十餘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禮異以勵臣節。”詔有司每月給廩二石,每年派隸四人。
正德元年(1506),年九十。遣行人齎敕慰問,賚羊酒,加賜廩、隸。
正德三年(1508)正月,卒,年九十三。贈太子少傅,諡莊懿。 [1-2] 

胡拱辰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1]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二》 [2] 

胡拱辰人物評價

國朝獻徵錄》:拱辰平生清謹,所至以興利除害為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