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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丹

(昆明產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

鎖定
胡丹,女,四川省雅安市人,1973年7月23日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昆明產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處級)。
中文名
胡丹
出生日期
1973年7月23日
出生地
四川雅安
性    別
2017年6月9日,胡丹因受賄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
2019年5月,昆明市中院公佈的胡丹受賄案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胡丹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370餘萬元、美金5000元。昆明市中院一審判決,胡丹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昆明市檢察院以胡丹涉嫌犯受賄罪向昆明市中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胡丹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受賄罪。
經昆明市中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6年,胡丹利用職務便利,受賄370餘萬元、美金5000元。案件查辦過程中,胡丹有一定的認罪、悔罪表現,退繳涉案贓款人民幣100萬元。
根據查明事實,胡丹在歸案時,偵查機關已掌握了其收受胡某賄賂的犯罪事實,雖然其還主動交代了其他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收受張某、周某賄賂的犯罪事實,但因系與偵查機關所掌握的犯罪事實系同種罪行,不構成自首,依法成立坦白,因其如實供述的同種罪行較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從輕處罰。胡丹歸案後退繳了部分贓款,法院在量刑時予以綜合考慮。
據此,昆明市中院一審判決,胡丹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受賄贓款人民幣100萬元予以沒收,剩餘贓款繼續追繳。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