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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華

(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

鎖定
肖華,男,漢族,1976年9月出生,湖南祁陽人,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
2022年4月,肖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3] 
中文名
肖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祁陽
出生日期
1976年9月 [2] 
性    別

肖華人物履歷

2008年9月至2014年1月,歷任湖南省吉懷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副經理、湖南省益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黨委書記;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任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任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
2021年1月,被免去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職務。 [1-2] 

肖華人物事件

肖華涉嫌違紀

2021年10月,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肖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紀律審查和常德市監委監察調查。 [1-2] 

肖華依法雙開

2022年4月22日,據三湘風紀消息,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常德市監委對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肖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發放薪酬;違反組織紀律,弄虛作假騙取職稱;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對外投資和提供擔保;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肖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負責人,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德不配位,棄黨員領導幹部的形象於不顧;擅權專斷,把手中的權力當成謀利斂財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常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和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會研究,決定由中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和省監委駐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分別給予肖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肖華公開通報

2023年5月,湖南省紀委監委對黨的十九大以來查處的8起國有企業“一把手”靠企吃企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包括: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肖華違規投資決策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的問題。 [4] 
參考資料